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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情感篇:古人谈恋爱,不在七夕节

    41 中国古代的情人节是哪一天
    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重新融入多元世界,很多西方节日又回到了中国,并受到广大年轻人的追捧,最具代表性的是圣诞节和情人节。但一些传统文化的卫道士却在极力鼓吹中国人应该过中国的传统情人节“七夕”。王老师听了哭笑不得,因为七夕压根儿就不是中国古代的情人节。
    至少在汉代,七夕节就已经出现了,至今至少有两千年了。那古人是怎么过七夕节的呢?现存文献中,最早关于七夕的记载见于东晋葛洪的《西京杂记》,记录了汉朝怎么过七夕:“汉彩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针于开襟楼,人俱习之。”意思是说:汉朝的宫女常常在农历七月初七这一天,在缝衣制裳的宫楼里比赛穿针引线,民间也纷纷效仿。因此,最初的七夕跟男女欢情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女子们比拼、学习女红技能的日子。这种风俗叫作“乞巧”,即乞求心灵手巧。它的起源跟织女的传说有关。民间传说中,织女最初是织布的,所以三国时就有女子拜织女星祈求心灵手巧的乞巧风俗。而传说中的织女又是和牛郎相伴的,于是人们便认为七夕这一天牛郎和织女会在鹊桥相会。但这个传说仅限牛郎织女之间的爱情,与民间的男欢女爱并无关系。
    随着时间的推移,历代的七夕也许增加了新的内容,但始终不变的是女性乞巧,而且也从来不是女子和男子约会的节日。另外,古代的七夕节,仅限于未婚女性过节,未婚女子可以穿上漂亮的衣服,和小姐妹们聚会,互相切磋女红技巧,聚餐玩耍。所以,七夕并不是古代的情人节,而更像古代的“妇女节”或者说是“女光棍节”。
    其实大家想想也能明白,在三纲五常等儒家观念影响下的古代社会,女子出门并不是那么随意,特别是未婚女性。所以不大可能在七夕这一天和情人约会。那中国古代真的就那么死板,没有类似情人节的节日吗?也不是,要说类似的情人节,还是有的,那就是元宵节。
    元宵节在中国的历史也非常悠久,至少在东汉末年就有了,也存在大约两千年了。那时的元宵节被称为上元节,是非常重要的节日。每到这一天,大城市都会张灯结彩,歌舞升平。无论是达官显贵,还是市井百姓,晚上都会出来观灯赏月。宋朝以前,城市有严格的宵禁制度,晚上跑到街上会被官府巡夜的惩处,唯独上元节例外。唐朝时上元节的晚上开禁三天,大家晚上随便出来玩,赏灯逛街,不回家都行。到了宋代,虽然没宵禁了,但女性在晚上仍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过上元节这一天仍旧是特例,成为女性少有的能随便出去溜达的日子。姑娘们上街,小伙子们出动,年轻的朋友们在一起,干什么都快乐。后面的故事不用我讲,大家也能猜到。宋代诗人辛弃疾就写过一首描写上元节夜晚场景的诗词《生查子·元夕》,诗中“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两句脍炙人口,讲的就是上元节晚上幽会的内容。所以,上元节才是中国古代的情人节。
    在历史剧《大明宫词》里,周迅扮演的太平公主,就是在上元节这一天的夜晚遇上了她心仪的男子“昆仑奴”,这恰恰凸显了上元节的情人节色彩。
    42 古人如何解决“剩女”问题
    古人寿命不长,所以结婚都早,很多人都听说过:古人十四五岁就结婚了。果真如此吗?这一篇我们来考察一下古人的结婚年龄。
    古人结婚的年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局势、道德观念、官方政策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的。所以,我们考察古人的结婚年龄,应该分时间段来看。
    先秦时期,对男女的最晚结婚年龄有规定。比如《礼记》就规定:“男三十、女二十而无夫家者,皆过时不嫁娶者,媒氏会而合之。”意思是说:男子到了30岁、女子到了20岁的,如果还不结婚,政府就要用强制力帮你结婚,一般是派一个官方媒人给你强制介绍对象,必须去见。因此,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居然还有强制相亲!
    文献只记载了法律规定的最大结婚年龄,那现实中的一般结婚年龄是多少呢?先秦时期相关的文献记载太少了,我们只能通过对《左传》记载的几位鲁国国君结婚时的年龄,侧面看一下当时普通人的情况。根据统计,他们的婚龄如下:鲁隐公30岁之前、鲁桓公大约18岁、鲁庄公37岁、鲁僖公25岁前、鲁文公23岁前、鲁宣公14或15岁、鲁成公25岁前。可以看出,鲁国国君的结婚年龄大部分在18~30岁之间,大都符合30岁之前结婚的规定。唯独鲁庄公例外,37岁结婚,不知道国君大龄未婚,是不是也应该由政府强制相亲?
    战国末期的统一战争对社会的破坏力极大,加之秦朝暴政的影响,人口数量大幅下降。汉朝初年,为了加快人口繁育,汉朝政府修改了男子30岁、女子20岁的最晚法定结婚年龄,将其大大降低,特别是将女子的最晚结婚年龄降低到了15岁。
    与先秦政府强制相亲的办法不同,汉朝政府是用税收杠杆来鼓励结婚。汉惠帝六年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汉朝的“算”是政府征税时的一个计数单位,1算为120钱。也就是说,如果女子15岁了还不嫁人,要加倍征税,最高加征5倍,一直征到你30岁。如果30岁还嫁不出去,政府就“弃疗”了。那汉朝男女的一般结婚年龄是多少呢?根据学者杨树达的《汉代婚丧礼俗考》记载,汉代普遍的结婚年龄是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也就是说,今天的高中男生和初中女生,穿越回汉朝就是普遍的结婚群体。
    唐朝政府也对最低结婚年龄作了规定,玄宗开元二十二年赦令“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也就是说,唐朝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子15岁以上、女子13岁以上。那当时一般人的结婚年龄又是怎样的呢?有学者对《唐代墓志汇编》中记载的344名上层女性的初婚年龄进行了统计,其中最小的11岁,最大的27岁,13岁以下和20岁以上的均为少数,14~19岁嫁者居多,其中又以14、15岁的更多。拿到今天,女生初中毕业基本就都结婚了,而男子的结婚年龄要略高两三岁。总体来看,唐朝的婚配年龄比汉朝略晚一两岁的样子。
    宋朝的法定结婚年龄沿袭了唐朝的规定,但实际结婚年龄却比前朝高了不少。有学者对宋朝墓志铭记载的60名女性进行了统计,平均结婚年龄为17.67岁,大部分在17~19岁之间结婚。男子的结婚年龄就更大了,根据统计,士人阶层的平均结婚年龄在24.15岁,大部分在20~25岁之间结婚。士人阶层结婚晚,可能是为了参加科举考试,把时间都用在学习上了。如果是普通民众则要更早一些,男子20岁结婚应是普遍现象。为何宋朝人结婚这么晚呢?一是宋代城市文明发达,不结婚也有事做,从这点来看,宋代还真是近代的前夜;二是宋代结婚费用高,彩礼和嫁妆都非常昂贵,这可能也是导致结婚晚的原因。
    明清两朝,男女的结婚年龄和宋朝差不多。明朝人黄佐在《泰泉乡礼》中记载:“凡男女婚嫁以时,男子未及十六,女子未及十四成婚者,谓之先时。男子二十五以上,女子二十以上未成婚者,谓之过时。”也就是说,明朝男子的结婚年龄大多在16~25岁,女子的结婚年龄大多在14~20岁。有学者根据《明史》中的数据统计,明朝女子的结婚年龄在17岁左右,与黄佐的记载吻合。清朝也延续了明朝的传统,17~20岁之间是大多数男女的结婚年龄范围。
    有的人可能要质疑了:不对啊!我们看电视剧里清朝的皇帝和嫔妃结婚时大多是十三四岁啊,康熙13岁的时候就已经生孩子了!不错,清朝皇室的结婚年龄是小,但那继承的是满族人的传统,汉族人结婚没那么早。
    综上所述,古人的结婚年龄呈现越往后就越晚的趋势。拿今天的年龄作类比,汉朝人初中就结婚了,唐朝人高中结婚,而在宋、明、清三朝,想结婚就得高中毕业了。如果你是宋朝的读书人,想结婚就得大学毕业了!
    43 古代结婚难吗
    对于当下的年轻人来说,“结婚”是个老大难的事。很难遇到喜欢的人恰好也喜欢你,这是主观上的“结婚难”。婚礼的繁琐程序和诸多准备是客观上的“结婚难”。因此,“结婚”让很多年轻人望而生畏,甚至有不少人会想,一辈子就这样一个人算了。那古人结婚难吗?
    在上古时期,婚姻制度和今天不一样,结婚是不难的。无论是群婚制,还是抢婚制,婚姻都是相当随意的。确切地说,那时候并没有严格的婚姻,大家开心就好。进入文明社会后,一夫一妻制形成,婚姻就变得重要而繁琐了。
    古代儒家社会,很少有自由恋爱,因为在保守的主流价值观下,未婚男女很少有接触的机会。古代大部分婚姻都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白了就是在长辈安排、媒婆介绍后结婚。这种婚姻中的夫妻双方,在婚礼前都不一定见过彼此,也就无所谓喜欢不喜欢了。所以,古代的包办结婚不会存在“主观上的结婚难”。近年来,大龄男女们知音难觅,很多人又开始怀念起“父母之命”式的包办婚姻了,管他喜欢不喜欢,至少省事。
    我们来重点说说古代“客观上的结婚难”——繁琐的程序。早在先秦时期的《礼记》中,就规定了婚礼程序的六个步骤,称为婚姻六礼,这六礼分别是: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我们具体说说这六个步骤。
    首先是纳彩,其实质类似今天的求婚。分为两步,先提亲,后纳彩。古人的求婚不需要情侣双方出面,有媒婆和家人就够了。纳彩前,媒人要去女方家提亲。提亲的时候,媒人要介绍一下男方的个人概况和家里的情况。这时候,媒婆的三寸不烂之舌就派上用场了,必须把男方神吹一顿。《笑林广记》里有这样一个段子:
    古时候有个穷小子,天天为生计发愁。邻居就逗他:你只要找媒婆说道说道就好了。穷小子不解地问:难道媒婆有什么发财良方能让我飞黄腾达?邻居笑着说:无论多穷的人,经媒婆的嘴一夸就发迹了!
    媒人提亲成功后,男方的家人就要准备去女方家正式纳彩了。纳彩的“彩”,跟今天的彩礼是一个意思,但还不是正式的彩礼,只能算见面礼。古代纳彩一般送大雁。为何用大雁呢?主要有两种说法:第一种说法认为雁这种候鸟“木落南翔,冰伴北祖”,是一种顺乎阴阳往来的动物,用雁纳彩,象征顺乎阴阳之意;另一种说法认为雁代表忠贞,雁失配偶,终生不再成双,用雁纳彩象征对忠贞的追求。如果条件不允许,纳彩时找不到雁,也可以用鹅来代替,古人把鹅看作家雁。
    纳彩之后是第二道程序,叫作“问名”。所谓问名,是托媒人去问女方的姓名及生辰八字。有的朋友会疑惑:问个名字还用特意搞一道程序?找人一打听不就完了嘛!不要小看古代女子的名字,未婚女子的名字只有家人知道,对外是保密的。即使在家,家人也只是呼唤其小名,估计就是为了保密大名。所以如果你穿越回去的话,不要轻易问女孩的名字,否则会被认为你想娶人家!
    古代问名的时候,除了问女孩的名字,还要问生辰八字。古人很迷信,问来女孩的生日时辰后,还要找人占卜一下,看看和自家孩子的生日时辰是否匹配,是吉是凶,然后决定成婚与否。今天这个传统在年纪大的长辈那里还有遗风,听说晚辈有对象了,有的长辈就会说“找个人好好算算”吧,看看是否合适。古人有时也将“问名”程序简化,甚至与纳彩合二为一。
    问名后男方家要找人占卜,一般都会得出吉利的结果。如果结果不吉利,那一定是给占卜者的赏钱少了,否则就是男方想以此为借口取消这门婚事。如果占卜顺利,男方就要把吉利结果告知女方,实际上就是对这门婚事再次表示确认。这一程序称为“纳吉”,意为把好消息告诉你,后世又称此为“订盟”,其实质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订婚”。纳吉是婚姻六礼中的第三道程序。
    接下来是第四道程序,叫作“纳征”。“纳征”就是男方家给女方家送聘礼,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给彩礼。那古人的彩礼都送啥呢?按照古礼,彩礼主要有三类:一是“玄缥”,就是用深红和浅红两种颜色组成的衣物;二是“束帛”,当时五匹为一束,也就是送去五匹长的帛;三是“俪皮”,就是成双的鹿皮。看来古人最初还是比较淳朴的,送的彩礼基本上都是结婚过日子的居家用品。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那时物资匮乏的表现。改革开放前大家送的彩礼基本上也都是水盆、暖瓶、被罩之类的居家用品。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家基本不送东西了,都改送钱了。因为生活富裕了,大家啥也不缺了,就缺钱。古代也是这种情形,最初送皮帛等御寒之料,后来就主要送真金白银了。所以,古人也称其为“聘金”或“纳币”。
    古人送的彩礼数额的确很高,但并不是“来而不往”的单向送礼。男方送女方家厚重的彩礼,女方家同样也要置办丰厚的嫁妆。特别是宋朝,流行厚嫁之风。很多时候,宋朝人不是娶不起,而是嫁不起。苏轼的弟弟苏辙,为了给女儿置办嫁妆,特意卖了他在河南新乡购置的一块好地,凑了“九千四百缗”钱嫁女,他在日记里说这叫“破家嫁女”。九千四百缗就是9400贯,咱们前面算过,宋朝一贯钱的购买力折合今天的800元,也就是说苏辙给女儿置办的嫁妆折合今天700万元左右。厚嫁之风在江南地区尤甚。南宋有个叫郑庆一的女子出嫁,嫁妆包括500亩土地、30间商铺,还有10万贯铜钱——这些东西拿到今天得上亿了!
    古人嫁女为何要给这么多嫁妆呢?主要有两点原因:第一是贴补家用,让女儿的婚后生活更舒适些。在宋代,女性拥有一定的财产权,女方的嫁妆婚后归自己支配,夫家不能随意取用,否则会被人瞧不起。此外,厚嫁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嫁妆越多,女儿婚后在夫家就越有地位。《三朝北盟会编》记载了一个有关嫁妆的故事。说宋朝秦桧投降金军后被外派任务,其妻王氏担心自己被丢下,就故意吵闹说:“我嫁到你们秦家,那可是明媒正娶,光嫁妆就有20万贯,我父亲给这么贵的嫁妆就是想让我和你共度余生,你现在想把我丢在这里吗?”这段对骂是故意演给金人看的,金人最终同意了王氏随秦桧同行,看来金人也知道这么贵的嫁妆是不能“辜负”的。
    纳征之后是不是就要结婚了?别着急,还有第五道程序叫作“请期”。就是男方家择定婚礼的日期,备礼告知女方家,并征得其同意,民间俗称“提日子”。这道程序也比较简单,但也要占卜,也要送礼。送的礼比较简单,一般还用大雁。哈哈,大雁招谁惹谁了?
    婚姻六礼的最后一道程序就是迎亲,即我们今天常说的婚礼仪式。迎亲礼是古今婚姻中最为繁缛的仪式,还总在变化。但无论怎么变,无非两类环节,第一类是家庭关系的确认,比如新妇在男家的“认大小”“斟酒”“献茶”等;另一类是对新人们的祝愿,如“献四喜汤”“迎轿”“下轿”“祭拜天地”“行合晋礼”等。
    通过以上对古代婚姻六礼的叙述,你是否感觉到有点脑袋疼?无论古今,结婚都是头等难的事!
    44 古代婚礼在什么时间举行
    今天中国北方大部分地区结婚都是在上午,并且一定要在正午12点之前,只有二婚才会在下午办婚礼。但是天津除外,据说天津市区里的人都是在下午举办婚礼。而在南方,很多地方都是在下午甚至晚上结婚。那古人结婚是在什么时间呢?
    古人结婚多是在黄昏傍晚时分,结婚的“婚”字,最初就是代表黄昏的意思,“婚”字是通“昏”字的。唐朝的《仪礼注疏》就说:“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在下午黄昏结婚,是自周朝就有的悠久传统。
    古人下午结婚并不是草率的决定,而是沿袭了上古时代抢婚制度中的传统。早期人类社会的婚姻制度并不成熟,也没有明媒正娶一说。最初都是群婚,还是族内群婚,就是说你的老婆都是你的姐姐妹妹们。总在一个群体里结婚,时间久了,多少有些视觉疲劳。而且有时候部落内的女人还不够用,毕竟蛋糕太小了不够分。作为补充,原始居民就到族外其他的部落抢女人回来结婚,称为掠夺婚,也叫抢婚。
    抢婚的时候,部落的男子组队冲进对方部落,看见型号差不多的妇女,扛起来就跑,抢回去就是自己的媳妇。既然是抢,就要选择夜色渐暗的黄昏,这样的天色有利于行动隐蔽。有的朋友可能会说,那半夜去抢岂不是更好吗?月黑风高啥也看不见,更隐蔽!是啊,半夜啥也看不见的确隐蔽,但抢媳妇时脸也看不见,抢回来是个大妈咋办?万一抢回来个男的岂不更糟心?所以上古时代的抢婚都选择在黄昏。后来的婚姻制度演进为明媒正娶了,但婚礼的时间依旧沿袭了上古的传统。
    其实人类的很多行为与传统都映射着上古时代生活的影子,婚礼习俗就是典型的代表。比如说自古以来传统的中式婚礼中,新娘子都要头戴盖头。有的学者就认为:戴盖头的目的是蒙住新娘的眼睛,防止新娘认出回家的路,其目的和土匪绑票时蒙住人质的眼睛是一个道理。
    黄昏结婚是古代中原地区的传统,后来,随着少数民族南下中原,原先中原地带的汉族人便衣冠南渡,迁往江南地区。他们在南迁的同时,也将中原文化和习俗带到了南方,所以今天很多南方地区就保留了古代中原地区的风俗习惯,结婚也多选择在下午进行。而北方胡汉杂居,原有的一些中原的传统习惯也就渐渐消失了。
    今天,古老中原地区的传统文化在南方地区保留较多,特别是广东、福建。从某种角度讲,传统文化越往南越汉化,越往北越胡化,胡汉结合,就是当今的中华文化。
    最后,我们再来解决本篇开头的问题:为何天津地处北方,却也选择下午结婚呢?难道天津保留了中原传统文化?并非如此。婚礼的时间选择,既有先天传统的遗留,也有后天因素的影响,天津就属于后者。天津下午结婚的习俗与码头文化有关。天津过去是繁忙的码头,人们的生活与码头密切相关。很多天津人上午都在码头忙活做事,没有时间干别的事,只有下午才有空聚在一起举行婚礼。久而久之,天津人就形成了下午结婚的传统,并延续至今。
    总结下来,最初的结婚之所以都是在黄昏,因为不是结婚,而是“劫昏”!
    45 古代的婚姻制度(上)
    每当谈及古代的婚姻制度时,许多男同胞都会心生羡慕,侃侃而谈古时男人们都是三妻四妾,老婆成群,云云。当然,这样的心花怒放状态一定是在老婆不在场的时候。那么古人真的能娶多个老婆吗?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古代的婚姻形式。
    近代学者研究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多是按照西方理论来研究,特别是受美国原始社会史学家摩尔根婚姻阶段理论的影响较大,认为婚姻形式是逐渐阶段性进化的。我国古代学者研究婚姻制度时,没有接触到西方理论,但许多研究结果却和摩尔根的理论高度契合,这说明人类社会确实存在许多普遍性。在这一篇里,我们就根据摩尔根的理论,并结合中国历史实际情况,将古代婚姻制度的演化进程重现给大家,看看古人到底能娶几个老婆。
    最初,人类没有婚姻,或者说是“杂婚”,就是随便。你行动范围之内能看见的女人,都可以是你的老婆,只要你能hold得住。《列子·汤问篇》说那时候是“男女杂游,不聘不媒”。“杂游”二字用得非常有画面感,就是两性之间随便欢愉。普天之下,皆可为夫妻。
    慢慢地,人们认识到这种“杂游”太过草率了,也不文明,和兽类没有区别。特别是和自己的长辈“杂游”,想想都是很恶心的事。于是人类就进化到了婚姻制度的第一阶段——血族群婚。所谓血族群婚,就是一个血缘群体,按照辈分区分,平辈之间可以婚配。这种婚姻形式的出现,杜绝了和长辈婚配的情况发生,是人类最初伦理观念的体现。在这个阶段,你的姐姐妹妹、姑表亲戚,都可以是你的老婆,也就是今天所说的近亲结婚。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伏羲和女娲就是兄妹关系,两人的婚姻关系就是血族群婚在传说中的印证。
    总在一个血缘圈子里婚配,时间久了也会腻。另外,有的血缘群体会出现女少男多的情况。比如说部落里总生男孩,搞得整个大家族的一个辈分里“僧多粥少”,婚姻关系极不和谐。于是,古人就想到了补充新鲜女性的办法——到族外去抢,这就是“抢婚”制度的由来。抢婚时,选个黄昏朦胧之时,到邻近的氏族,见到女性扛起来就跑。扛到家就是你的老婆了,确切地说是兄弟们共同的老婆,因为抢婚是血族群婚的补充形式,大家还是多夫多妻。严谨地说,抢婚并不是婚姻制度中一个单独的发展阶段,只是一种补充形式,用来调剂血族群婚的。
    有的朋友会认为抢婚很野蛮,是人类社会的倒退。不尽其然,有的“野蛮”也能使人类有意外的发现从而加速进步。抢婚的野蛮就让人类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抢婚得来的老婆生下的孩子都比较健康,而族内群婚生的孩子要么脑残要么身残。这就让人类认识到了近亲结婚可能导致后代畸形的遗传学害处,推动了人类的婚姻形式进化到第二个阶段——族外群婚,摩尔根称之为“普纳路亚婚”。
    族外群婚杜绝了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关系,想婚配就得去别的血缘氏族找异性。那是让男的出去找还是让女的出去找呢?让男的出去找,因为女性能生孩子,得留在自己的氏族,以保证人丁兴旺。说白了,族外群婚,就是男的倒插门去另一个氏族婚配,婚配完了回到自己的氏族生活,因为“丈母娘家”不管饭。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婚配关系也不是一对一固定的。打个比方,今天生活在山的东面的氏族里来了一个男子,和我家女儿婚配;过几天,生活在山的西面氏族的另一个男子也来了我的氏族,也可以和我家女儿婚配,可谓“有男子自远方来,皆女婿也”。然而问题出现了,过一段日子女儿怀孕了,生下了孩子,却不知道父亲到底是山东面来的还是山西面来的,孩子只知道母亲是谁。这种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人们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生活在一起的社会,叫作母系氏族社会。也就是说,族外群婚时代,不是你有多个老婆,而是你老婆有多个老公,并且生的孩子都不管你叫爸爸。
    族外群婚之下,一个女子可以和多个男子婚配。但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一个女子的众多老公之中,可能有一个老公因某方面的优势会更吸引该女子。所以,女子就会慢慢产生“和其一同看日出日落”的固定同居想法。这样,人类婚姻就进化到了第三个阶段——对偶婚。
    对偶婚下,女子还是有多个外氏族的婚配对象,但会有一个固定的主夫;男子还是可以去多个氏族婚配,但会在一个氏族有一个固定的主妻。主夫和主妻之间可以相对长时间地同居在女性的氏族,生活个十天半个月的,“丈母娘”不会赶你走。这种对偶婚的出现,是人类固定婚姻的萌芽,是家庭产生的基础。但这种对偶婚也不是十分稳定,可以自由离异,哪天不喜欢你了就好生分别,各寻新欢,随聚随散。今天云南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还保留着这种对偶婚的形式,比如摩梭人的“走婚制”。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性的作用越发重要,其地位也越来越高。农耕社会的到来,让男性逐渐成为人类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人类从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了父系氏族社会,这一变革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变革之一。人类逐渐产生了私有财产观念,也逐渐产生了不需要大氏族一起生活的想法,都渴望组成自己的小家庭。于是,财产逐渐集中到以男子为中心的家庭之中,而不再属于整个氏族社会。我的东西就是我的,别人不许动。我死后,我东西给我的孩子。在对偶婚下,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这样不方便遗产继承。所以为了传承财产,人类就进入了婚姻制度的最后一个阶段——一夫一妻制,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中国从先秦时代开始的数千年里,一直都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即使是贵为天子的皇帝,在同一时间段内也只能有一位皇后。有人说不对啊,乾隆那个“大猪蹄子”有仨皇后啊!注意,那不是同一时间段,都是一个皇后死了之后又立了一个,前后一共是三个。有的男同胞们看到此处会失望至极,怎么没有三妻四妾阶段啊?说好的古代社会好呢!不要急,古代的一夫一妻制和今天的一夫一妻制还有个很大的区别,古代的一夫一妻制有个重要补充形式,那就是纳妾,而且可以纳多个。所以,古代的一夫一妻制完整的表述应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有人会觉得妻妾都一样,都是老婆,所以三妻四妾的表述也是没问题的。这是大错特错!妻妾的区别是很大的,具体有多大?咱们下一篇继续讲。
    46 古代的婚姻制度(下)
    妻妾之间的故事,是很多古装电视剧热衷的话题。曾经热播的电视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以下简称《知否》),就是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知否》以北宋社会为故事背景,架空历史,展现了一幅大户人家的生活画卷,充斥着妻妾儿女的勾心斗角,因此也被称为“宅斗剧”。这部剧相对以前一些粗制滥造的历史剧而言,在历史细节的还原上还是比较下功夫的,特别是对宋人家庭关系和生活原貌还原得比较到位。很多朋友对剧中正妻王氏和妾室林小娘之间的宅斗情节印象深刻,惊叹妻和妾在家中的地位差距如此之大。那妻妾之间的区别有多大呢?在这一篇我们就来聊聊。
    首先,身份地位不同。妻,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与夫齐者也”,意思是说地位与丈夫平齐。妻子的身份实质是家庭的女主人,有财产和下人的支配权。妻子只能有一个,妾却可以有多个,具体数量取决于你的家庭条件。妾,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有罪女子”。在甲骨文中,妾的写法是:
    上面是刑具,下面是一个“女”字,就是戴刑具的女子。妾的身份实质是奴婢,是服侍主人的,只是服侍的方式是同主人睡觉生孩子。电视剧《知否》的前段中,是妾室林小娘掌管家族财务,这在古代是极不正常的现象,所以男主人被指责为“宠妾灭妻”。
    其次,出身不同。妻一般都出身正经人家,讲究门当户对,而妾的出身就无所谓了,多数比较低微,否则也不会委身去给人家做妾。最初,妾都是部落之间战争的战利品——打败对方部落,把俘虏回来的女子当妾用。后来的妾,一般都出身于贫苦人家,有的则出自青楼。北宋名臣范仲淹,就纳了一个青楼女子为妾,名叫甄金莲,是一位色艺俱佳的女子。妾也有出身较为富裕家庭的,但依然遵循门当户对,富裕家庭的女子肯定是到更富贵的人家才肯当妾。从礼法上讲,皇帝的嫔妃都是妾,只有皇后是妻。
    第三,获得方式不同。娶妻要经过三媒六聘、婚姻六礼等繁琐的程序,明媒正娶后才能进门。即便贵为皇家,也不能违背。古代迎娶皇后,有着比民间娶妻更为繁琐、郑重的礼仪。清朝皇帝大婚时,迎娶皇后的路线都有讲究。皇后要从皇城的正门——大清门抬进来,然后依次经过天安门、午门等中轴线正门,再进入后宫。而其他新进宫的嫔妃,只能从皇宫后面的神武门入宫。在清朝,大清门是只有皇帝才能走的门,皇后入宫也走,体现了夫妻地位的平齐。
    妻子是娶来的,妾则是纳来的,正所谓“娶妻纳妾”。纳字的意思是接收,像东西一样,花钱了就可以买。既然是买来的,自然也可以卖出,古代的妾是可以用于交易的。那价格一般是多少呢?《夷坚志·丙志》记载,北宋“衢州龙游人虞孟文,以钱十四万买妾”。这里的十四万指的是制钱14万文,合180贯左右。北宋一贯钱的购买力大约合今天800元,计算下来,纳妾需要花今天15万元左右。宋代买妾,服务年限上也不尽相同,有终身者,也有只服务几年的。另外,如果妻子死了,妾一般是不能上位成为妻子的。唐朝法律明确规定:“妾乃贱流”“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两口子要服刑一年半,而且事后照样得遵法离婚。
    第四,法定准入条件不同。娶妻只要男子到了结婚年龄就可迎娶,但是纳妾是有条件的。在宋代,许多家族的家法都规定“四十不纳妾”。如浦江郑家的《郑式规范》里就规定“若年四十无子,许置一人”。也就是说,男子娶妻后如果四十岁了还没生儿子,这时候才可以纳妾。到了明朝,更是将此项要求写入了法律。《大明律》规定:“凡男子年满四十而无后嗣者,得纳妾。”从这一点要求上来看,纳妾的最主要目的是给主人生孩子,妾只是个生育机器。有的朋友可能会失望,原来古人也不是妻妾成群的啊,连纳个妾都这么麻烦!别急,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只要你有钱有地位,想纳几个纳几个,想什么时候纳就什么时候纳。另外,古代男子不纳妾也可收养女子,除了妾还有家妓。宋代的商人和士大夫都有蓄妓的习惯,有的多达数十人甚至上百人,这也得看家里的条件了。另外,纳妾是需要征得妻子同意的,如果妻子不同意,你就纳不成。有的时候,妻子进门时带过来的陪嫁女子,也会成为丈夫的妾。
    第五,家庭待遇不同。既然妻的身份是主人,妾的身份是奴婢,那妻妾之间在家庭中的待遇也就大不相同。比如说,明代法律规定:妻打妾,只要打不残打不死就没事;而妾打妻,是要杖一百的。花费待遇上,妻妾差距也很大。《红楼梦》里,正妻王夫人的月例银子是20两,妾室赵姨娘的月例银子只有2两,相差10倍。另外,妻妾死后的待遇也大不相同。正妻死后可以和丈夫同穴合葬,而妾不可以。
    最后,妻妾身份不同,生育出的子女地位也不同。妻子生的子女叫嫡出,妾生的叫庶出。庶出的子女,在法理上是要将父亲的正妻作为母亲来侍奉的,称为大母、嫡母。而对自己的生母,则称为亲母或生母。至于《知否》中“小娘”的称法,在宋代一般是不会用来称呼母亲的。因为在宋代,青楼妓院的女子才会被唤作“小娘”,类似今天的“小妞”。
    文末还要跟大家说一下古代妻子对纳妾的态度。古代妻子对丈夫纳妾看得比较包容,毕竟地位悬殊,不会产生太多醋意——何必跟一个下人计较?甚至有的妻子会主动提出为丈夫纳妾,并会被看作是妻子通情达理的表现。北宋仁宗时,王安石的妻子为丈夫花了90万钱纳了一个妾,这些钱的购买力至少合今天70万元。花这么大价钱纳来的妾,想必是色艺俱佳。
    47 古人如何离婚
    “离婚”在古代并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早在先秦就已有之。《诗经》中称离婚为“仳离”,“仳”就是离别。在《战国策》和《韩非子》等文献中,有“去妻”之说,也是离婚的意思。秦朝时称离婚为“弃”,汉朝后又有了“出妻”“休妻”的说法,到了近代才叫离婚。
    古人的离婚方式都有哪些呢?最常见的有三种。
    第一种离婚方式是丈夫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这种离婚称为“出妻”,民间称为“休妻”。先秦时未对休妻作制度上的规定,导致离婚盛行。汉朝时,为了维护婚姻稳定,国家对休妻作了限定,不可随意休妻。只有当妻子犯了七种错误时才可以休妻,这种情况被称为“七出”,在唐朝时纳入了国家法律。“七出”指:不生儿子;出轨;不孝顺老人;犯口舌;盗窃;嫉妒心重;患有重病。是的,嫉妒也会被休,当下那些容易“酸”的女生还是不要随便穿越回去了,否则很有可能被休!在古代男权社会下,妇女地位之低下,从七出制度就可窥一斑。
    当然,古人也考虑到了一些女性的权益。首先,妻子没有犯“七出”过错而被无故休妻的,丈夫会受到刑罚。唐朝时是流放一年半,元明清三朝是杖一百或杖八十。另外,有下列三种情况,即使妻子犯了“七出”也不能被休,即所谓的“三不出”:妻子离婚后无家可归的不许离婚,妻子曾为公婆守孝期满三年尽了孝道的不许离婚,结婚时丈夫贫贱而今富贵的不许离婚。“三不出”倒是挺有人情味,特别是最后一条。
    第二种离婚方式是官府强制性的,称为“义绝”。东汉时《白虎通德论》曾对早期的义绝情况做了说明:“悖逆人伦,杀妻父母,废绝纲常,乱之大者,义绝。”后世义绝的范围有所扩大,离婚案例中常见的“义绝”情形有丈夫殴打妻子父母、丈夫奸非(强奸罪或通奸罪)、丈夫卖妻、丈夫在与妻子久别期间重婚。另外,家庭暴力也被纳入了“义绝”的范围。义绝离婚在古代并不多见。明清时期,即使有义绝情形发生,但只要夫妻双方还愿意保持婚姻关系,官府也不会强制离婚。
    第三种离婚方式较为和谐,夫妻双方情感破裂后的自愿离婚,古代称之为“和离”。与休妻中的男子单方主张离婚不同,和离强调夫妻双方都有意愿,特别是女方的意愿。古代“和离”和今天普遍的协议离婚类似,程序也大致相同。首先,夫妻双方都有离婚意愿并达成一致。其次,双方家长亲眷需要同意。再次,丈夫要出具和离的文书,夫妻双方及父母签字画押。最后,将和离文书上交官府,得到准许后更改户籍,“和离”便完成了。古代的和离文书称为“放妻书”,一个“放”字很有意蕴——感情不在,婚姻难续,夫妻双方各自放过,好聚好散。1900年出土的敦煌文书中,有一批唐代文献,其中就有十几份“放妻书”。其文字优雅,情感动容。其中一份放妻书写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蛾眉,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王老师顿时想起席慕蓉说过: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激。这种境界,现代人也很少能够达到。
    相对来说,唐朝及以前对离婚的看法是比较包容的,并不认为那是什么丢人事,唐朝公主也有许多离婚的。但对于那些随意离婚的,甚至离婚三四次的人,古人还是比较反感的。从宋朝起,程朱理学开始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存天理灭人欲,人们逐渐耻于离婚。到了明清,人们的自由更加被禁锢,离婚被视为大恶。士大夫即使娶了悍妻妒妇,也不敢离婚。直到新文化运动时期,婚姻自由的观念又被普遍接受,离婚也变得平常,就连末代皇帝溥仪都“被离婚”了。今日,离婚完全是个人生活的私事,外人是无权指手画脚和品头论足的。离婚是令人遗憾的,有的当事人还会十分痛苦,但离婚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那些斥责别人离婚很丢人的人,他们的思想进化程度真的还不如古人!
    48 古人为何瞧不上绿色
    如果一个人的配偶或恋人出轨了,我们常会说这个人被“绿”了,或者说这个人戴“绿帽子”了。“绿”成为被出轨的符号。那为何偏偏是绿色呢?古人为何瞧不上这个颜色呢?
    中国古人很早就知道红、黄、蓝三原色了,加上白色和黑色,这五个颜色被称为“正色”。其他的颜色都是用三原色调出来的,因此被称为“间色”。间色被认为是杂色,正色则被视为高贵的颜色。古代五行学说中的金、木、水、火、土也对应这五个正色。许多王朝为了论证本朝建立的合法性,都用五行学说来论证改朝换代的合理,也都会选择正色为本王朝的崇尚色。比如,商朝尚白,周朝尚红,秦朝尚黑。汉朝的崇尚色比较复杂。汉高祖认为秦朝太短不作数,不算在五行轮换里,所以主张汉朝继周朝之后为水德,水德尚黑,故而汉初尚黑色。后来,汉武帝又认为汉朝应该是土德,所以又开始尚黄色。
    古人认为绿色是“苍黄之间”色,即苍天的蓝色和土地的黄色调和而成的颜色,不上不下,颜色不正,是卑微的颜色。北宋《广韵》中就说绿色为“青黄色”。先秦时期,人们就看不起绿色。《诗经·邶风·绿衣》中有一句“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意思是说:上衣是绿色的,下裳是黄色的,心里感到忧伤。这是为什么呢?有一种解释认为:因为古人一般以黄色为上衣,绿色为下裳,而诗里面的搭配则是上下易位,贵贱颠倒。以此比喻夫人失位贱妾上僭,所以“心之忧矣”。以绿色代表地位卑微的妾,足以说明绿色的低贱。
    古代有很多以绿色为卑贱的例子。春秋时,卖自己的妻女求食的人,都要裹绿头巾,以示卑贱。隋唐时确定了官员品色服制度,每个级别的官员都要穿固定颜色的官服,而绿色被确定为低品级官员的官服。唐代贞元年间,《封氏见闻录》记载,延陵令李封对凡是犯罪的官吏不加杖罚,而只是让他裹绿头巾以羞辱,错误严重的戴的时间长,轻微的则短,“戴绿头巾”被当作一种惩戒手段。
    到了元代,绿色成为最卑贱的颜色,并衍生出了“绿帽子”的说法。《元典章》记载:“至元五年(1268年),准中书省札,娼妓之家,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绿)巾。”意思是说,如果家中有女子做娼妓,那么她的男性家属就都得戴绿头巾。绿头巾就成为娼妓家属的专用服饰。到了明朝,规定从事歌唱表演行业的伶人要裹绿头巾,还要穿绿衣,将特殊行业的绿色服饰进一步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所以元朝之后,穿绿不仅仅是卑贱了,还是一种侮辱。
    由于古代娼妓家中男子戴绿色头巾,而娼妓又大多从事卖淫活动,所以绿头巾就成了家中女性跟别人发生关系的符号。后人不戴头巾了,取而代之的是帽子,于是,“绿帽子”也就成了被出轨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