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书库 > 都市言情 > 死在婚礼之前by > 第8章
    谢宸旻读完研,被招到了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公司总部。
    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工作。
    但他申请去了分部。
    履行了我毕业时他对我许下的诺言,来到了我所在的城市。
    我看着他的高铁进站,看见他扔了行李冲过来,听见他说。
    初,我想你了。
    我说,我也是。
    他说,我比你想我更想你。
    我没跟这个大孩子计较,扶了一下他后背,说,走吧,招财等着你呢。
    谢宸旻那时候二十多岁,个子很高,在人群中一眼就能望见他。
    他总喜欢穿着白t,戴着一个红鸭舌帽,笑起来特别干净,就像清晨破云而出透进车站的一束阳光。
    他的帅气是很无暇清澈的,是那种人群中找到他,就让人移不开眼的长相。
    那时候车站的人熙熙攘攘,站外有数不清抓人眼球的繁华事物,我的目光旁无杂念地在他身上留住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想多看一会儿他。
    就算是我们刚在一起,在床第疯狂纠缠的那一阵,我也没有如此仔细地看过他。
    我说,其实你长得还挺帅的。
    谢宸旻脑子格式化了一会儿,恢复了之后,朝我道,初,你吓到我了。
    我继续说,就是脑子有点不好。
    如果他有尾巴,我猜这会儿已经摇起来了。
    他的眼睛里进了清晨的光。
    他在人海中,牵起了我的手,紧紧握着,我的心脏滞跳了一下。然后好像眼前的一切都失了色,只有牵着我的这个傻子是彩色的。
    他说,初,我特别特别想你。
    我道,嗯。
    他说,咱去开房吧。
    我道,滚。
    如果他是一只狗,我猜一定混有泰迪血统。
    ……
    谢宸旻一觉睡到了下午,起床的时候,顶着一头炸毛和昏黄如稠密红酒的霞色坐了起来,一个人呆了很久很久。
    他摸了摸旁边,叫道,招财?
    没有声音回应他。
    他想起来,给我过完生日后,他在凌晨把大狗送到了母亲那里。
    他孑孑一人坐在昏阳,落寞的像一株停鸦的孤树。
    我生前,若是没有工作,都会避免午觉睡过头,当我意识清醒过来,发现天边的白昼已经落幕的时候,心中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孤独。
    但是后来谢宸旻读完研来到我身边的时候,我便毫无顾虑了。
    因为醒来身边总是有人的。
    我落到他身边,说,你个混蛋。
    今天是我的头七,我唯一能够再触碰到他的日子了。
    但他一天什么都没干,睡觉去了。
    我站在床边,指尖轻轻的抚了一下的侧脸。
    我能碰触到。
    我能感受到上面属于他温度。
    刚好走过一阵风,白纱窗帘绘出来它留下的足迹。
    谢宸旻望向风的方向,就像在望着我。
    我眼眶湿润,心想,够了,这样就足够了。
    还能让我再看一看这个傻子眼睛里的光,就已经足够了。
    你瘦了啊傻子。
    以后我要是不在你边上,你也得给自己做饭吃,不要总泡方便面。
    你要是觉得寂寞了,去找一个比你的爱还要爱你的另一半吧。
    我会不介意的,别有心里负担,再说我也看不到了哈哈。
    我就想让你以后能开开心心的。
    以后你远走高飞吧,什么都别管了,好好养养心。
    对不起啊,我不负责地闯进去,又开玩笑似地强行离开。
    除了出生为人的那一刻,我这辈子都没有像这样哭过。
    以至于哽咽到泣不成声。
    生一次为自己,死一次为他,这段命也算完整。
    他听不见我的声音。
    但他站了起来,望着窗外,我的方向,发了疯似的穿好衣服,门都没锁,跑下了楼。
    他自言自语地说,初,你别走,你别,我去找你,等一会儿,就一会儿。
    我的心猛地一颤。
    那阵风走了很久,翻开了桌子上的书和日记,一页一页地走着,仿佛时间就在这页间流逝。
    那阵风走过了群叶的身边,带着几片去流浪,或只是给他们留下颤心的波澜便再无其他。
    那阵风走向了天边。
    谢宸旻在楼梯的最后一阶突然止步。
    他追不上了。
    我看见他木立了很久,叫了一声,初。
    他轻轻地,有点委屈地说,你等一下我啊,就一下,一下不行吗。
    我眼前不知被什么遮住了,泪,或是不到半生却似半生的阴翳。
    我知道的最后一个清晰的画面,是他走到了路中央。
    人行道对面刺眼的红灯和划破天际的鸣笛。
    ……
    那天我记得他发语音和我说,初,我把婚礼定在了你的生日那天。
    我当时在公司,手指在键盘上停滞了一下。
    我说,挺好的。
    他的语气听起来像是期盼要出门旅游的孩子一般兴高采烈。
    他是藏不住惊喜的,还是把他捂了很久的秘密和我说了。
    他说,我写了一段程序。
    我以为我听错了,失笑道,你干什么了?
    他说,我没请司仪,等到那天,计算机念白。
    我想想全场响起谷歌娘莫得感情的机械音问“你愿意吗”的场景就想笑。
    我笑道,你脑子缺筋吗。
    他说,缺十五根,拼起来刚好可以写一个林初。
    我说,情话对我无效。
    他实话说,你想想,情敌来给我当结婚见证人,也太爽了吧。
    计算机到底招他惹他了。
    我说,如果有下辈子,我选择嫁给你情敌。
    他说,无情的男人。
    城市里每个组成熙攘中的一员,都有一个给自己轻松和幸福的平日常,每日的吵闹,嬉笑,无意的玩笑,以及某时某地的心情。
    没人会杞人忧天地斟酌在日常里哪一帧有何不妥,那一段有何历史纪念意义这些不凡或者天定之人想的问题。
    我以为我也是这样的。
    从没想过这一句“如果有下辈子”,是我生前和他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
    医生好像是说,我有抢救的机会,但是肇事司机故意给了我二次伤害。
    因为我直接死了赔的钱,要比我受重伤后可能的后续费用要少。
    我也不懂这些东西,好像是这么回事,是我灵魂还与肉体有一点点痛不欲生的相连的时候听到的话。
    不知过了多久之后,我的耳神经奄奄一息地传导着我熟悉的手机铃声。
    直到熄灭。
    ……
    我没想到我们会再以这种方式相见。
    手术室冰冷的灯光投在他的昏迷的肉体之上。
    身边是面无表情正在极力抢救他的医生。
    门外站着,闻讯赶来的他的母亲,他的朋友,还有慌乱无措的年轻司机。
    医生费了很大的力气说了一声“我们尽力”之后,便关上了门。
    里面的灯亮了不知多久。
    当他站在手术床前慢慢睁开眼的时候,医生还在继续抢救他那微弱如残火的脉搏。
    我们两个对视着。
    他看了我很久,久到泪水盈眶,颤抖道,初。
    我的神情与他如出一辙,我说,你个混蛋。
    他的身后,医生满头是汗地说,跟家属说一声做好准备,他的生命迹象太微弱了,我们可能……
    他说,我知道,你一直在我身边,一直都在对不对。
    我的脸颊上都是泪水,上去拽住他的衣领,道,你他妈……你他妈干了什么!给我好好回你的身体里待着!
    我看到他看向迎面而来的汽车的时候,眼神里没有惊诧。
    我没有傻到看不出来他是故意的。
    我更没想到他竟然傻到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