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书库 > 都市言情 > 超级鉴宝玉指 > 第一章 玄玉指
    “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雕版的唐诗三百首。”袁乐天拿着一本浅色绿皮封面的书籍,满脸激动道。
    “咦?胭脂斋评刻‘孽海花’,以前没听说过胭脂斋刻过‘孽海花’啊?”
    “这是好东西,清咸丰年雕版李渔的‘闲情偶寄’。”
    ……
    袁乐天一边翻着自己刚挨家挨户收来的一些旧版图书,一边口中啧啧惊叹。
    而一旁的李静脸上也微微的露出了一丝笑意。
    差不多两个小时之后,袁乐天将所有的废旧书籍报纸杂志全部都挑拣完毕。
    他在心里大致盘算了一下,今天的收获恐怕价值早超过了十万。
    “小子,这次考核算你通过,勉强入门,呐,这个你拿着。”
    李静从怀里掏出一枚扳指,递到袁乐天的面前道,“这是我一次从地摊淘来的货,虽说研究不出个所以然,但我敢肯定它不一般。如今你既然完成了我交给你的任务,那就算我奖励你的吧。”
    “这扳指摸着手感粗糙,表面斑驳不齐,透明度不好,应该是硬质的绿辉石,收藏价值不高,倒是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袁乐天接过扳指,细细打量了一番,有些失望的撇了撇嘴。
    “孽障,嫌不值钱是吧,那还我。”
    “不不不,怎么说也是静叔送我的第一份礼物,我一定好好保管。”生怕李静生气,袁乐天赶紧改口,对李静谄媚的道。
    李静瞥了他一眼,眸中闪过一丝同情,不再说话,转身走进房内。
    袁乐天原本家世显赫,外祖袁天山乃古城当年赫赫有名的袁氏集团掌舵人。
    母亲袁慕清更是古城数一数二的大美人,甚至连李静当年也是她的追求者之一。
    但她却偏偏看上了籍籍无名的叶伟奇,也就是袁乐天的父亲。
    叶伟奇当初只不过是个穷小子,倒插门入了袁家,因此袁乐天便随了母姓。
    本是一个富家公子,从小锦衣玉食,但在袁乐天五岁时,外祖父、母亲先后去世,叶伟奇对外宣称是暴病而亡。
    不久之后舅舅袁慕华也遭遇车祸,双腿残废。
    袁氏一时间群龙无首。
    也就在那时,叶伟奇成功上位,接手袁氏,开始清除异己,并改名叶氏集团。
    自此,显赫一时的袁氏集团覆灭。
    不久后叶伟奇再婚,而继母周丽敏对袁乐天整天是非打即骂,父亲却不管不顾,冷漠至极。
    最后当周丽敏生下儿子叶欢时,便彻底把袁乐天赶出了家门。
    是袁慕华收养了他,把他抚养成人。
    袁慕华自己经营了一家古玩店,一生未娶,为了让袁乐天能继承他的衣钵,特地把他送到李静这学习。
    袁乐天也争气,自从来到了这,非常勤奋,不怕吃苦。
    这次为了完成李静交给自己的考核任务,更是在伏天六月,冒着大太阳蹬着三轮车,挨家挨户收破烂。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让他在一户书香世家淘了一批上等的好货。
    用行话来说,这就是拣宝。
    入夜,袁乐天来到外院,正准备将大门拴上。
    突然,眼前一黑,似乎被一个头套给罩住了,接着嘴也被一双大手给捂住,只能发出一阵“呜咽”声。
    “臭小子,有人拿钱让我教训你一顿,可别怪老子心狠!”
    那人说完,便对着袁乐天的小腹狠狠轰了两拳,再一脚将他踹到在地。
    “蓬!”
    袁乐天的额头重重磕在门前一块碎石上,顿时皮开肉绽,鲜血汩汩流出。
    那人见状,唯恐出了人命,遂快步逃出了弄巷。
    “呸!”
    袁乐天将口中的血水吐出,一把扯下头上的黑色头罩,咬牙切齿道:“叶欢,这笔账我迟早要讨回来。”
    眼下在古城,他唯二的仇人,可以说就是那对从小就对他心存怨念的母子了。
    “啪!”
    一声脆响传来。
    是那只扳指,此时已摔成了几瓣。
    袁乐天连忙伸手去捡。
    突然,就当他的手指碰到扳指碎片的刹那,像是被蜜蜂蛰了一样,紧接着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
    再看扳指的碎片上已经粘上了鲜血。
    “连你也欺负我!”
    袁乐天气愤不已,然而,当他再看向这块碎扳指时,却惊异的发现,那扳指竟完好无损地摆在他面前。
    不对,明明刚才摔碎了啊,他不敢相信的使劲揉揉眼睛。
    没看错,确实是真的。
    跟做梦一样,袁乐天拿起扳指又戴在大拇指上。
    “叮,恭喜宿主成功开启玄玉指。”
    伴随着一道诡异的声音,袁乐天发现自己左手的拇指慢慢变成了青绿色,然后变淡,最后消失不见,手指恢复原样。
    这是……什么情况?
    中毒了?
    对着手指研究了半天也没研究出个结果来,袁乐天只当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但诡异的是,当他起身后,发现头上的伤口居然结了痂,腹部也没了痛感。
    袁乐天唯恐那人再返回来,赶紧将大门拴上,跑回了自己的卧室。
    当他拿起茶杯准备喝口水来压压惊时,那道怪异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仿景德镇青花瓷茶具,赝品。”
    袁乐天这下彻底清醒了。
    他左看右瞅,整个房间确实只有自己一个人。
    袁乐天有些不可思议,手指发生变异,莫名其妙的声音,难道是闹鬼了?
    越想越觉得瘆得慌,顾不得洗澡,他一头扎进了被窝。
    声音再次出现。
    “仿邓禄普席梦思床垫,赝品。”
    袁乐天吓得一激灵,连忙从床上跳起来,看着这张自己睡了半年的床,久久不语。
    “难不成跟自己刚才变异的手指有关?”
    想到这,袁乐天又用手指点了点上午淘到那版‘闲情偶寄’。
    “清代咸丰年间内府雕版‘闲情偶寄’,真品。”
    果然,声音出现了。
    这证实了袁乐天的猜想,凡是被自己拇指碰到的东西就会自动辨别其真伪。
    袁乐天此时是兴奋不已。
    有了这个异能,自己挣钱还不是手到擒来,等有了钱,对付叶欢那对恶毒的母子就有了底气。
    翌日,袁乐天早早就起了床。
    稍稍洗漱一下,便锁了门,走了出去。
    此时不过凌晨五点,但天边已是微微泛白,袁乐天借着微亮,左转右拐,来到了一条破旧的小巷内。
    步行数十米,便听到里面传来熙熙攘攘的声音,一道道光束在穿梭不定。
    这里便是地下鬼市。
    所谓地下,顾名思义,这地方见不得光,里面有很多物件都来路不明。
    可这同样是一个让人疯狂的地方,能让你一夜暴富,也可以让你赔的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