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书库 > 玄幻奇幻 > 快穿纪事 > 忠犬饲养手册(四)
    原主虽然错把大妖当宠物养, 学习成绩还不错, 考试排名一直在班级前五。有过一世刻苦学习, 高中的知识对唐歌来说, 没有一点难度。替原主稳住班级排名, 不让老师找原主父母沟通, 不需要费多大力气。
    唐歌将大部分时间用在练习炎华给她功法上, 不到两月时间,唐歌已经能完整地做出九套动作。就是炎华,对唐歌的进展也是满意的。
    九套动作往后走, 不再是简单的肢体动作,是质的提升。前面的九套动作是基础中的基础,相当于热身运动, 后三套动作才是真正的妖修入门功法。
    从量变到质变, 需要的不只是勤奋,还要一线领悟。炎华这套动作看着对肢体要求的难度大, 事实上, 最难的是如何在练习过程中领悟到身体之于妖修的唯一本真。
    领悟不到这一点, 唐歌做这套动作的唯一用处就是将身体的柔韧性练得比普通人强数十倍。硬扛
    非人类一击, 结果依然是必死。
    唐歌以前没有接触过妖修的功法, 地府的神职人员主修神魂,和妖修的淬体功法不同, 二者不可通用。但是万法皆由心。看不破心之一关,境界永远无法向前一步。
    做完九套动作, 唐歌发现第十套动作, 无论她怎么练习,感觉总是不对时,唐歌决定暂停动作练习。心中的疑问向炎华请教,永远得不到答案。炎华只会说。这都不知道,你脑子里装的全是草吧。然后乐滋滋地追他的古偶、青偶,八卦狗血与槽点满天飞的帖子,为弹幕事业奉献狗爪。
    每到这时候,唐歌就会想,这货真的是天生大妖?为什么总有种怎么看怎么像山寨货的即视感。
    有时候,炎华看电视看得太激动,大半夜在客厅里哈哈大笑,好比魔音穿耳。炎华或许收敛许多,但是大妖的笑声波动和普通人的笑声不同,被吵到头晕难耐时,唐歌冲出房门直接将电开关总闸拉下,这时候漆黑的客厅里总免不了上演一场人妖撕.逼大战。
    在这种无节操模式的相处下,唐歌心中对犬科类大妖的那点阴影,因为炎华消失得无影无踪。等唐歌发现这件事时,她已经强行给炎华套上项圈。理由是,如果炎华还想每天出门遛弯,就必须遵守人类宠物饲养规章制度。否则要想出门,就变成人类的样子。
    换成其他大妖,第一选择肯定是变成人类的样子,混迹人群中。偏偏炎华是个不走寻常路的,他坚定地认为,四条腿走路才是修炼的终极奥义。为了维持他尊贵优雅的形象,大妖亲自给自己挑了一根犬类项圈中的极品,郑重地套上。
    戴上项圈后,炎华每天定点出门,风雨无阻。如果有细心的路人遇到一人一犬在雨中漫步,就会发现,白色的狗狗身上,仿佛有一层看不见的光晕将雨水和身体隔离开来,让狗狗雪白的毛发不被雨丝沾湿。
    唐歌跟着炎华在雨中漫步,积攒在心头的纷繁杂事,都会慢慢化去。积云成雨,雨落大地,云散天轻。日复一日的漫步中,唐歌渐渐明白了炎华所说的修行,其实就是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
    唐歌练习的九套动作,好比聚集的云层。当云层聚集到一定程度,就会变成雨降落大地,她要学习第十套动作,必先将九套动作集聚的力量释放开来。就像漫天飘飞的雨丝,融入大地一样,唐歌也要将练习九套动作存储在身体里的力量分散开来,融入四肢百汇,融入骨骼血液。
    有所悟,有所得。唐歌从第九套动作到第十套动作的学习,水到渠成。
    成功做完第十套动作,唐歌发现,她的身体排出了一些黑色的污秽物质,洗去身上的污秽物,唐歌通体舒畅。这意味着她的身体成功进行了一次洗筋易髓。
    勘破第十套动作的屏障后,唐歌顺利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等她成功将第十一套、十二套动作学完,已经能感受到拇指粗的灵力在体内流动。
    为了测试现在身体的抗压程度,唐歌做了一个实验:胸口碎大石。
    事实表明,妖修的入门功法很好用。十二套动作学完后,唐歌硬起来的胸不但可以碎大石,还可以砸碎防爆玻璃。
    看着满地碎玻璃,唐歌忍不住感慨:“太牛了。”
    一种人类世界的高科技武器已经没办法奈何我的成就感油然而生,紧接着,唐歌就被炎华嘲讽了。
    “昨天没刷墙啊,face怎么这么厚?”
    大妖看青偶称霸弹幕界,毒舌吐槽技能满点。
    近墨者黑,唐歌自觉和二货大妖生活时间久了,居然被潜移默化。这不能接受。
    “你今天的零食没了。”
    炎华一听,炸了。唯电视剧与零食不能断。炎华纵身一跳,把唐歌扑倒在地,四肢按在唐歌身上,重如山。
    “笨狗,你想压死我吗?这个星期的零食都没了。”唐歌被身上的重量压得喘不过气来,恼火地瞪着炎华。
    “知道威胁本座的人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吗?”狗脸靠近,大嘴猛地一张,露出锋利的牙齿,冷光森然。
    因为拥有众多不良生活习惯,唐歌对这只大妖早失了畏惧之心。
    “吃了我,以后你都别想躺在沙发看电视吃零食。”唐歌回瞪过去,如果不是考虑到牙口坚硬程度不够,拼不过这只大妖,在四肢被制住的情况下,唐歌真想一口咬过去。
    看唐歌因为重压和气愤,变得满脸通红,炎华突然觉得很有意思。人类是个很有意思的物种,明明面对的是比自己强大不知道多少倍的大妖,眼里却没有半点畏惧之色。如果是妖类,都不需要他有所动作,只一个眼神就吓得浑身颤抖,不敢违抗他的指令。
    炎华踩在唐歌身上的前爪动了动,脚下的柔软比他平时盘坐的沙发舒服多了。小丫头什么时候给自己买了一件这么软的衣服。炎华好奇,顺着落脚点看过去。只见两只前爪正踩在唐歌胸前两堆软峰上。
    “色.狗,你敢袭胸。我要灭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