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暮的最后一站是自己的家乡,很久都没有回去过,趁着这个机会她想去看一下自己的父母。
与暮的家乡是在南方的一个小城镇,不大,却是山水环绕,当地居民也是格外淳朴。
她回家时正巧是中午,父母都吃完饭,父亲依旧每天准时地对着电视机看纸牌类节目。母亲陪在他身边,手上织着衣服,很平淡又温馨的画面,与暮站在院子外不自觉地露出了一抹微笑。
正在聚精会神看着电视的父亲像心有灵犀似的,感觉到门外有人,一看,竟然是自己的女儿站在那里,忙叫了一声,与暮才回神,母亲也听到声音抬起头,神色由惊愕转变成惊喜。
二老匆匆出来迎接,比迎接贵客还要热情。
上次见面的时候还是春节,匆匆地见了面,不过几天便要离开,此刻再见到父母,只觉得他们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老了许多,与暮心里有些愧疚。
自从毕业了之后,她一直跟谭勋在别的城市,很少能够回家一趟,有时候即使放假也得跟谭勋去他家那边看看。本来时间就不多,两边一分,能回家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
二老只有与暮一个女儿,虽说家庭不是非常富裕,但与暮也是在不愁吃不愁穿的环境中长大的,只不过后来家庭的变故,让她比平常人要早熟了一点。
母亲问与暮有没有吃饭,与暮扯了个谎说吃过了。其实与暮是没有吃的,不过心知父母疼她,一定又会开始忙碌地做一顿丰盛的午餐给她吃。
下午,与暮跟父母聊天,聊了很多,只是对于谭勋的事情只字不提。后来还是母亲提起了,她匆匆地带过。
父母对谭勋的印象是极好的,一直认为两个人结婚已经是定局。所以有关二人分手的事情,与暮迟迟都没有说出口,不知道该怎么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晚饭之前母亲说要出去买些菜,好好招待好不容易回家一趟的女儿,与暮坐在家里也没事,便陪她一起去。
路上遇见了以前的邻居,偶尔停下来谈话也不过是说一些细微的琐事。
朝家女儿找了一个又帅又多金的男友,是四周邻居都知道的,每每遇见一个熟人都难以避免被问到“未来女婿怎么没跟着一起来”之类的问题。
与暮被问得烦了,只觉得他们口中说的那些事情仿佛都发生在昨天,可事实明明告诉她说,她跟谭勋已经分手很久了。
后来跟母亲单独回家的时候,她一路都无言,差点跟迎面而来的自行车撞上了,把母亲吓了一大跳,连问这是怎么了?
与暮摇摇头,说不出个理由,母亲便认为一定是在外面工作太忙了,身体太虚弱,走路都没精神。
事实上,从与暮这几天狂瘦下来的体重,也让人不得不怀疑。
回去之后母亲将与暮赶到房间里去休息,在厨房里跟父亲商量着要弄点什么给她补补身子。
与暮是被外面的一阵香味给馋醒的,在床上赖了一会儿她才起了身,走出房门,客厅的桌子上已经摆上了香喷喷的菜。
二老正坐在一边看电视,见她醒了,忙站起身:“与暮,睡得怎么样了?”
父亲的脸上满是担心:“你妈说你身体不好,没怎么休息,所以就没叫你起来吃饭。”
“没事。”与暮微笑,朝着自己的母亲道,“妈,你别乱想了,我没什么事……我去洗个脸,你们先吃饭啊,不用等我。”说完就往浴室走去。
镜子里她的脸色看起来真的算不上很好,配上凌乱的头发,真跟病人似的。
她用温水将自己清洗干净,擦上了一些护肤品,再将头发扎成一个小马尾。
出来时,父母正坐在桌子前等她吃饭。
都说天底下,只有父母对儿女是没有二心的,与暮感同身受,想着自己以前很少花时间来陪他们,正好现在也没了工作,便打算在家里多待一些时间。
既然回了家,走访亲戚是自然不能少的。
与暮一向不太喜欢这样的社交,但也不得不妥协。工作久了,一些主要的人情世故她还是知道的,而且拜访的人大多都是长辈,象征性地去看看其实也无所谓。
去奶奶家的时候,大伯的儿媳妇正在奶奶家里坐月子。
大伯是父亲的亲哥哥,也是爷爷跟奶奶最疼爱的儿子。那时候没有计划生育,奶奶一共生了七个,除了大伯放在身边带着,其他都分别送到偏远的小镇请奶娘帮着带。父亲是里面最小的,从小又不在身边,所以最不受宠。
与暮听母亲说过,自己小时候体弱多病不受奶奶的喜欢,奶奶从小连抱她一下都没有。后来长大了,她自然也能感受到自己与其他兄弟姐妹之间的差异,便对奶奶有了陌生的生疏感。所以每次来奶奶家,她都要父亲跟着一起来。
偏巧大伯的老婆也在这里,见到与暮的第一句话就是:“哟,与暮终于从外面回来了?瞧瞧这身打扮,真是从城里来的就不一样,穿得多妖娆。”
“妖娆”这个词在小镇上来说真算不上是个赞扬人的词语,大多都是带着讽刺意味的。
与暮的这位大娘叫程晖,性格也有点怪。她最不喜欢别人的生活过得比她家好,除了自家的孩子,别人家的孩子都看不顺眼,每次见着面就要冷嘲热讽一番,与暮经常是她拿来娱乐的对象。
通常这个时候与暮都会对她的话听而不闻,就当作是狗在放屁。
今天也是一样。
不过大娘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眼看大家聊得其乐融融,又会插上一句话说:“你哥都生孩子了,不知道与暮跟谭小帅哥什么时候会有喜事?”
与暮用还没到年龄为借口搪塞过去,却不料她接下了话:“这怎么就没到年龄了?二十六岁不算小了吧?小心时间长了,要担心嫁不出去了,还是趁现在还有些姿色把自己给嫁出去,你知道女人在年龄方面老得很快的。”
这么明显的讽刺,不就是说她大龄剩女还没人要吗?
与暮皮笑肉不笑地说:“这个还请大娘放心,虽然我的年龄不小,但是大娘不是看起来还年轻吗,既然你都没老到入土为安的地步,我还担心什么呢?”
她看见大娘嘴角抽搐得厉害,却碍于奶奶在场没有将她的本性给爆发出来。
奶奶到底是个精明的人,见两人剑拔弩张的气势便匆匆跟与暮说了话,语句里不乏有让她先回去的意思。
与暮打小便知道老人家不喜欢自己,而对自己不重视的人她也不上心,表面上礼貌地说了离开,踏出房门才感觉真正的轻松。
回家的路上难免被父亲说起刚才的事,无非是说他们都是长辈,即使再看不惯也得忍着。
与暮表面上点头应着,其实心里却是毫不在意的。
就在一家人回去的时候,发现院子门口聚集了许多人,正在对着什么东西议论纷纷。
有眼尖的邻居看见了他们忙走上来说:“老朝,快看看你家去,门口停了一辆好耀眼的车,一看就是这个数呢!”他伸出了一根手指,意思就是一千万。
老朝是邻居对与暮父亲的称呼。
朝父跟上前去看,老头子也是第一次现场看这么闪耀的车,他对车一向热爱,不过因为家里条件不好,自然也只是闻车名没见过真实的车样子。
这车的标志他是认识的,是世界顶级跑车……可一时间却又想不出名字。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它为什么会停放在自家门口?
与暮心情不好,对这些事根本没放在心上,只不过想回家就一定要经过那辆车。她的眼神刚触及还没什么反应,过了一会儿又觉得不对劲,她细看过去,才感觉那车竟很是熟悉,不就是傅致一和何筱筱配对的那辆兰博基尼吗?
与暮扭身就想要赶紧逃跑,却不料车里的人早就发现了她,但走出来的,并不是她以为的傅致一,竟是叶凡。
“嗨,与暮,怎么跑得比兔子还快?”他也不追她,只是靠在车门旁大声地叫唤,这种情况下,即使与暮想要装作不认识也不行了。
众人的眼光齐刷刷地看向与暮,不敢相信朝家的女儿居然认识了这么有钱的大帅哥。
与暮顶着众人的目光不情愿地快步走到叶凡身边:“有什么事去我家说!”说完拉着他要走,他却将她给拉了回来:“哎……有话要跟你说的不是我……”他扬起下巴,示意车子里面还有个人。
与暮不用想也知道是谁坐在里面,可是在邻居围观的情况下,她怎么能坐在车里跟他说话?
而且时至今日,她根本就不想再见到傅致一这个人。
叶凡的火眼金睛好像知道与暮心里的想法似的,小声对她说:“放心,只要你上车,致一会将车子开离这么个显眼的地方。我知道你恨他埋怨他不想见他,但是你总不想看见他的这辆车一直停在这里被围观吧?别人对你议论得太多也不好是不?所以你就放宽心些,暂时先原谅他,待会儿上了车要打要杀还是要做别的都可以,反正只有你们俩在里面,把你的怨气都发泄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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