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书库 > 都市言情 > 夜间刑事档案 > 26 理佳04
    霍星愣了,过了好一会儿,她的视线从后视镜上移开了,“真的假的?很严重吗?”
    “真的。”姜天然说,“很小的时候就有,听说曾经把她送到美国去治病,但经过检查以后说没有办法手术。”
    她不说话了,又过了好一会儿,她抬起一只手捋住头发,“那会有生命危险吗?”
    姜天然并不避讳,“会。”
    “说得我开始不恨她了。”她说,“因为有脑瘤,所以心情不好,所以去抢劫,那些被她抢劫的人真倒霉。”
    他一时间没有接话,也许是他不知道怎么接。
    “她小时候有读书吗?”她还是关心佘华,因为“理佳”那个名字。
    “有。”姜天然说,“她在宜兰贵族学校读书,一直读到高三。”
    她的心里微微沉了,每个人都会读书,但听到读到高三,很自然地联想到苏释说他也只读到高三,他们会真的是同学吗?
    但苏释虽然睁着一双冷静而澄澈的眼,却是会说谎的。
    而佘华的话恐怕没有一句是能相信的。
    她有可能真的是理佳吗?在苏释心里的理佳,是那么纯洁温柔的美少女,和心理变态的佘华根本没有一点像的地方。
    苏释已经死了很久了,她仍然会为了他而怨恨理佳,甚至会为了他而怨恨也许根本不是理佳的佘华,她恨她们辜负苏释的深情,恨她们根本配不上那个单纯的美少年。
    不管苏释曾经杀过多少人,在她心里始终相信他是好的。
    他只是走错了路,他的灵魂是澄澈的,死了是会上天堂的。
    姜天然开着车,一句话也没说。
    他一向不是敏感的人,但他知道霍星在想什么,因为她更不是擅于掩饰自己在想什么的人,她在想什么全都写在脸上。
    她在想佘华到底是不是理佳,如果是,她会恨她。
    他有一句话没有告诉霍星,佘华在中学的时候,上过画室的课程,她的确会画画。
    要画那种简单的彩色铅笔画对佘华来说应该是很简单的,但问题是即使是上学的时候,她也叫做佘华,而不叫理佳。如果苏释和佘华真的是同学,他不可能不知道她的名字。
    唯一的可能是苏释和佘华不是同学,他们的爱情真的就是从苏释捡到佘华的信开始的。
    但一开始佘华为什么要画那封信呢?
    根据他的调查,佘华在高中的时候,就不是什么作风正派的女生,热衷于旷课和逛街,甚至经常出入夜店。又因为家境优越,上过绘画课、钢琴课,还有芭蕾基础,她很受男生欢迎,而且没有固定的男伴,像这样的女生有可能会与一个不认识的男孩互寄铅笔画长达三年之久吗?他做不了这个判断。
    也许会,也许不会,每个人的内心都很脆弱,你所看见的和你所认识的未必是真实的她。
    他能判断的只是,当初“理佳”寄给苏释的照片并不是佘华。
    那的确只是一张网络流传的模特照。
    佘华留给苏释的地址为什么是圃元县的问仙湖?她明明不住在那里,甚至也不可能和那些伪造茶叶的村民有什么密切的来往,从这一点上来说,她也许真的不是理佳。
    霍星发呆了很久,突然问,“你在想什么?”
    “啊……”姜天然花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我在想……”
    她对他翻了个白眼,“算了不会说谎的人就别想了,反正你肯定有很多秘密我不知道,酒店到了,你想开到哪里去?”
    “啊……”姜天然对她露出温柔的微笑,很认真的说,“谢谢。”
    谢谢?她没来由的觉得他的客套听着很扎耳,本来对他莫名的走神不是很在意,毕竟她也在走神,但突然就怒起来了,“你到底有没有诚意要请老娘吃饭?哪有人要请客还开车开着开着就从酒店门口过去的?不想请客不想和我说话就算了嘛!又不是我非要你请的!”
    他显然是吃了一惊,浑然没有想到她会发怒,“是我非要请你的。”他本能的露出那种弯眉弯眼的表情,看起来认真又善良。
    “是你求我的!”她倨傲的说。
    他依然不生气,温顺的说,“是我求你的。”
    她的气消了,但还是不看他,托腮看窗外。姜天然把车开进停车场,温柔地说,“下车吧,你想吃什么?”
    “什么最贵我就想吃什么。”她凉凉地说。
    他说,“清蒸椰子蟹,还有鲸鱼刺身,高汤白灼法螺。”
    “我什么都要吃。”她听着那稀奇古怪的菜品就知道价格一定贵得吓死人,横蛮的说,“我还要喝酒,喝最贵的酒。”
    他微笑了,“好。”
    能肆意虐待欺凌一个人的感觉真好,何况他还不会反抗,甚至小心翼翼,她打了个哈欠,“走吧,我的金主。”
    两个人走进索罗斯大酒店,原来姜天然有定过房间,酒店的迎宾生带着一脸含蓄的微笑,请两位上电梯,“二十八楼。”
    二十八楼?索罗斯大酒店二十八楼还有餐厅?她皱起眉头,这是什么神奇的包厢?姜天然握住她的手,这让她微略吃了一惊,然而他的手很凉,和苏释的手完全不一样。
    这种细微的差别让她分心了,没有甩开他的手。
    苏释的手指是冰冷的,手心却很热,像一团冰封住的炽热火焰。
    姜天然的手是凉的,手指和手心都是,刚被握住的时候不觉得太凉,握得久了就觉得那沁凉的温度从他肌肤一丝一丝散发出来,握再久也不觉得会微温。她不由得看了他一眼,她穿着短袖的连衣裙,而他穿长袖的阿迪达斯,这样也会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