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守今天走了。”
等了一会儿,没听到电话那端有回音,叶慎宽又说:“我本来还指望你追到机场去呢。以前我觉得我够傻了,现在有你垫底了。”
纪南方沉默了一会儿,笑起来:“是吗?我还是觉得你比我傻。”
叶慎宽也笑起来,但只笑了一声,就说:“日子总得过,南方,忘了吧。”
挂掉电话后,纪南方只觉得叶慎宽真的比自己还傻,因为之前他明明说过:“原来我以为这世上最容易的一件事,就是忘记。后来我总算明白了,原来这世上最难的事,才是忘记。”
他自己都做不到,为什么以为他就做得到?
纪南方没有回家去,而是回了公寓。其实自从守守走后,他一直没回来过这里,仿佛有点害怕,总觉得她就在这里,自己还会看到她。其实屋子里空荡荡,一如既往的一尘不染,花瓶里插着新换的鲜花,良好的公寓管理令一切似乎永远整洁干净。他站在门厅里看了看,仿佛松了口气,没有任何痕迹,他想将来要是不行的话,就把整堂的家具换掉,或者重新装修。但此刻只觉得疲倦。
他泡了一个澡,结果因为太累,水温又舒适,终于在浴缸里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水已经冰冷,冻得他直发抖,起来重新冲了个热水澡,把头发吹干,才回睡房去。
他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在床上坐下来。动作很小心,仿佛怕惊动什么。
在那短短的几天里,他曾经在每一个夜晚坐在这里,小心翼翼,怕她会哭着醒来。
她哭的时候很多,让人心疼,整宿整宿他一直想,这样自私地留住她,不如放手,让她快乐。
床虽然大,但不是很软,守守说过不喜欢这床--她说过的每一句话,他竟然都记得。站起来,走到窗前去,窗外就是阴沉沉的苍穹,雨还沙沙地下着,但隔着双层加厚的玻璃,听不到雨声。
抽完了烟,更加觉得无所事事,重新躺回床上去,枕头上却有若有若无的香气,是洗涤剂的味道。他强迫自己睡着,但只睡了一小会儿,就醒了。
他爬起来,决定出去吃晚饭,于是打开衣帽间,心不在焉地找衣服。有些衣服刚从洗衣店送回来,私人管家打理得极好,分门别类早已经挂好。成打成打的衬衣、西服、长短大衣、t恤、礼服……一扇扇门打开来,都不是。
抽屉拉开,全是挂得整整齐齐的西裤与领带。小抽屉里则是一格格的袖扣与领带夹、会员徽章,看上去五花八门,就是没有他要找的东西。
打开最后一扇柜门,这一格全挂着睡衣。底下的抽屉卡住了,他很用了一点力气才拉开,原来在这里。那套格子小熊睡衣,很粉嫩的浅蓝色,领子里面绣着三个小小字母:“yss”。这还是她在寄宿学校时养成的习惯,所有的衣物,包括内衣,总会要求绣上自己名字的英文字母缩写,所以后来她的衣服上,都绣着这三个字母。她在这儿住了那几天,什么都没有留下,就只这套睡衣当时送去洗了,等洗衣店送回来,她已经走了。
他看着这套睡衣,拿起来,睡衣底下还放着条丝巾。黑底子白色的图案,非常漂亮,这么多年,一点颜色也没有褪。因为真丝非常不好染,所以当时他查了很多资料,也试过很多办法。最后打电话请教自己念硕士时的导师,老教授给他出了不少主意,最后染出来效果非常漂亮,如同印色一样。他不愿意拿去工厂制版,所以自己动手。
他还记得,跟守守订婚后正是初春,窗外桃花刚刚开了,一树轻红。他坐在窗前绘样,一个心,再一个心,无数颗心形。画得不好,推翻了重来,再重来……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这样专心过,心里只是在想,如果送给她,她一定会明白……
他在抽屉前面弓着身子太久,膝盖渐渐发酸,站不住。腿骨上的裂缝,就像心上的那道伤,这么久,一直到了这么久,还疼。
过了一会儿,找了个纸袋,把衣服和丝巾都胡乱塞进去,然后拎着纸袋进了厨房,把纸袋整个儿塞进了垃圾桶。
他靠在厨房的料理台上,又点燃一支烟,谁知第一口就呛住了,咳得停不了,只好把烟又掐熄了。他蹲下去把垃圾桶盖打开,一边咳嗽一边把纸袋拿出来,然后把那套揉得皱巴巴的睡衣和丝巾都掏出来。
他回到睡房去,仔细地把睡衣平摊在床上,把丝巾也一点点地抚平,指端仿佛还有温柔的触感,一如她的香气,总带了一点点甜。然后他又坐了一会儿,终于把自己的睡衣拿过来,套在那套小熊格子睡衣的外头,然后,把那条丝巾,放在两套衣服最里面,因为,那上面每一颗心,都是他亲手绘的。
他知道这举动毫无意义,但两件衣服套在一起,就像一个人怀抱着另一个人,亲昵无间。其实他几乎从来没有这样抱过她,因为她不喜欢。
两年前李安的《断背山》全球公映,国内看不到,正好他有事要去香港,于是她跟着过去,只为看这部电影。
看到ennis抱着jack的衣服时,她哭得稀里哗啦,他在一边给她递纸巾,只觉得好笑:“至于么?”她擦了擦哭红的眼睛,狠狠瞪了他一眼:“你懂什么?”
其实他真的懂得,即使她永远也不会相信他懂得。
因为不可以,只好用这样的方式,如此卑微,如此谨慎,就像两个人可以一直在一起,就像两个人真的在一起。如同最绝望的念想,其实是根本无法得偿的奢望。
今生今世,永不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