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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仁番外之家是你身畔(一)

    八月盛夏,北方都热的惊人,更别说处于大元之南的丽州,简直晒得石头都能化成水了。若不是害怕有伤风化,男女老少们恨不得光着身子到处跑。
    孩子们还好,没那么多顾忌,傍晚时候就脱光了衣衫,一个猛子扎到村头小河里,打个水仗,摸个鱼,发泄着被太阳欺负了一日的憋闷。
    又有妇人们结伴,寻了一处树荫下的隐蔽处,也不敢全脱了衣衫,只穿了单薄的裙子,下水泡一泡,也是难得的享受了。
    蒋家村临近连绵不绝的云林山,村里二百多人,算不得大村子,但在方圆几十里,也算人口繁茂的地方了。
    村头的小河里,这会儿十几个孩子,比着赛的刨着水,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多了一个头上用红绳扎了鞭子的男娃子。
    有淘气小子好奇,就问道,“你是谁家的,我怎么没见过你?”
    “小爷还没见过你呢!”那男娃子很是奥恰,开口就自称小爷,划水的姿势也很熟练,显见也是常在水里玩耍的,他扎了个猛子,手里随手抓了一条扔上岸,羡慕的其余孩子都是嚷着,“这么大的鱼,你怎么抓的?”
    那男娃子高抬了下巴,一副很是不屑的模样,“我跟家里怄气,跑出来玩两日,肚子饿了,不想吃鱼,谁家有馒头,给我拿两个,用这鱼换。”
    立刻有淘气小子喊道,“我家有,你等着。”
    说这话,淘气小子就爬上岸,扯了野草随手变成绳子,串了鱼腮拎着,就往家跑去。
    很快,淘气小子就返了回来,手里抓了两个馒头。
    说是馒头,其实就是大半苞谷面参合了小半的细面,蒸出来的。自然算不得好吃,但比之苞谷饼子,或者菜团子,可是好太多了。
    但是显见男娃子家境不错,很是嫌弃的吃了一个,其余孩子都是围着他,馋的淌口水,他就把手里的馒头掰开分了一圈儿。
    然后胡乱穿好了衣衫,扭头望向连绵不绝的大山,眼底闪过一抹狠厉。
    那得了鱼的娃子年岁大一些,瞧着他的衣衫居然是葛布,夏日里最清凉柔软的一种,他舅舅家读书的表兄就有一件,平日很宝贝,于是猜着这男娃子家里不一般,倒是信了他几分,就劝道,“你还是早些回家去吧,家里人找不到你,该着急了。”
    这话不知道怎么,惹得那男娃子笑了起来,应道,“我家里人才不管我去哪里,但是担心肯定是要的。等我回去,一定大吃大喝一个月,再不回来了。出来一次,老子别的不怕,就是饿的受不了。”
    “那你家里有很多好吃的?”
    淘气小子们家境都一般,又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时候,平日不管饿不饿,但凡听到个“吃”字,都恨不得咽几下口水呢,这会儿就眼巴巴追问。
    “当然,我家里人最是手巧,做出的饭菜天下第一好吃!红烧肉都切成大块,用砂锅炖上两个时辰才好,褐红色,泛着油光,用筷子一夹,小心送进嘴里一抿,不用嚼就彻底融化了。若是舀上两勺汤汁浇在米饭上,更是好吃多少倍!还有糖醋排骨,浇汁鱼,干炸里脊,回锅肉,香酥开背虾…”
    他每数落一样,淘气小子们就齐齐咽一口口水,最后惹得他自己都馋的受不了了。
    “哎呀,不说了,我得赶紧办完正事,就回家去。”
    说着话,他三窜两跳就进了树林子,很快没了踪迹。倒是留下一群孩子口水都要泛滥的比河水还多了…
    不必说,这红头绳孩子就是高仁了。先前听说承运几个回去北安州的时候被截杀,他就动了怒,招呼都没打一个就跑出来寻仇人。
    若是旁人,他还要费一番手脚,但玄冥说出手的是一个小孩子,他就彻底炸了。
    不用查证了,因为他再清楚不过。
    什么小孩子,不过是假孩子。对,就如同他这般,年过三十,依旧是七八岁的模样。
    这天下只有忘忧谷,只有那个美如仙境,却也残忍如人间地狱的地方“盛产”假孩子。
    当年他判处忘忧谷的时候,已经毁掉了大半,原本以为那些人已经散了,没想到如今不但再次出现,甚至伤了他看着出生又长大的孩子。
    这一次,就让他彻底送他们归西好了,也让人间彻底少了这一处阴暗之地…
    忘忧谷,见而忘忧。顾名思义,隐藏在云林山脉深处的这一方美景,实在是美不胜收。
    山谷两侧的峭壁上,不知何年何月长了很多花树,居然 一年四季轮换开花,无论春夏秋冬,只要有风吹过就有花瓣落下,如同落雨,美的让人心醉。
    山谷里绿草如茵,几座木房子很是古朴。但没人知道,山壁的某个山洞里却装满了孩童手臂合抱粗细的坛子,坛子里装的不是腌菜,不是烈酒,而是…孩子。
    对,就是孩子。
    整个大元搜刮来的骨骼清奇的孩子,两三岁时候就被塞进坛子,吃喝拉撒坛子里,不能出来一步,甚至不能露出脑袋。每日被唯下秘药,待得三年会骨骼定形,才会打破坛子把人放出来。
    这样,即便孩子们活到三十岁,顶多瞧着也瞧着就是七八岁模样,而且身怀神力。练起轻功,进步神速。
    但三年屈居坛子的苦楚,一百个孩子里有九十九个熬不过,最后不过是埋在那些花树下,成了滋养花朵的肥料。
    而活下来的孩子,遭受了这等非人的折磨,无不性情大变,残暴之极。
    初一蹲在一棵花树的树梢儿,忍不住想起埋在这树下的孩子,他的亲兄弟。小时候家乡遭灾,官员贪了赈灾的银子,父母家人都饿死了,他们兄弟被买走,结果就到了这忘忧谷。弟弟没扛过去死掉了,他却活了下来。
    后来出去执行任务,杀人的快感,让他找到了发泄的渠道,也渐渐迷失了真心。
    再后来,他路过京都,偶尔心血来潮,去皇宫探了探,结果跟着微服出宫的太子溜达了大半日,扮作小乞丐想要杀了他这个大元的主子,也算替那些在水灾里死去的家人乡亲报仇了,不想,太子却给了他银子和干粮,还要送他去慈善属,他迟疑的时候被发现了蹊跷,最后捉拿进了皇宫。
    不得不说,太子是个有胆量的,知道了他的来历,他的本事,居然让他留在身边,只为了让他看看,大元以后会被治理的如何昌盛,贪官统统不会有好下场。
    他其实是不相信的,但却迷恋那种安稳的感觉。
    没想到,他的这个决定,居然足够他骄傲又庆幸一辈子。
    他跟着太子出门游历,到了北地,遇到了陆家人,认识了那个小姑娘,那个把他当弟弟,甚至当成儿子一样疼爱的小姑娘…
    他在她眼里看不见恐惧防备,看不见嫌弃,看不见怀疑,只有纯净如天空一般的天真,如同汇聚了世间所有灵气的聪慧。
    她会给他缝衣衫,会给他做美味的饭菜,在生气也只是敲他脑门,嘴上骂的再凶,有了任何好吃的好玩的,都不会忘记留给他一份。
    除了记忆里的娘亲,再没有人对他那么好。
    有她在的地方,太阳是最暖的,屋子是最温馨的,饭菜是最香甜的,气氛是最热闹的,天是最干净的,心是最欢喜的…
    但如今,他当初同玄冥联手没铲除干净的忘忧谷,却是差点儿伤了她的孩儿。
    他不敢想象,若是她的孩儿有了事,她会如何伤心。他不敢想象,她那双世上最漂亮的眼睛,若是滴下眼泪,他会如何疯狂。
    他恨不得把全世界的珍宝,都捧到她面前,只为了换她一笑。居然有人想要打破她的美好,不可饶恕!
    初一纵身一跳,直接落入山谷,一连串的禁止因为暴力破坏,暗器纷飞。
    可惜,初一太过熟悉,根本没有半分惧怕。
    反倒极力打力,把那些暗器转向闻讯跑出来的敌人。
    几乎是片刻功夫不到,两个木房子里的人就死伤了大半。待得山洞里的人冲出来,眼见抱着膀子站在中央,忍不住大惊。
    有人认出他就嚷道,“红孩儿?你还活着!”
    “自然,老子若是死了,谁来讨债啊!”
    初一抬了下巴,冷笑的让人毛骨悚然啊。想起方才那些眨眼间就去见了阎王的同伴,没一个怀疑他的决心。
    问话的人如今在忘忧谷排行老二,低声同身侧的人说了几句,又高声道,“当初你去出任务,再无消息,之后没多久,山谷就被毁了大半,可是你引来的外敌?”
    “不是!”初一应的干脆,结果随后又添了一句,“不是我引来的外敌,就是我带人亲自毁掉的!”
    “你…”那人气得咬牙,一口气堵在胸口,很是郁闷。当日他带人去处任务回来之后,就见到大本营被毁,他足足废了八年功夫,才又把山谷恢复当日模样,培养的人手也是刚刚能出任务,不想这个杀神又回来了。
    “废话少说,你既然已经判处忘忧谷,如今又跑回来,到底打了什么主意?”
    “当然是彻底铲除你们了!”
    初一根本不愿遮掩,干脆说了个明明白白。
    “你这个叛徒,就算你不念忘忧谷教授你武艺,总要念着自小养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