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书库 > 都市言情 > 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1 > 第2章 自序 (2)
    内心一声音说,蜗牛胖米啊,你明明就是一吃货!一懒虫!一财迷!你怎么就这么好意思往自己脸上贴金啊!!
    而内心的另一个声音却告诉我,人面对自己内心的丑恶需要勇气,而面对自己内心的善良也需要更多的勇气!因为世俗,因为人情冷暖,有些善良会被认为是虚假,连你自己都羞于相信,不敢笃定。
    可是,我还是厚着脸皮写了出来,不是为了标榜自己,而是为了纪念与你们在一起的这六年,纪念那些曾经省下早餐钱买我故事的读者们。
    不知道你们是否还在读我的故事,不知道你们现在过得怎样,可无论时光如何改变,无论此生我们是否能够见面,我都会记得最初你们给我的这些感动。
    或许回想起当年的那段时光,此时长大了的你,会笑着说,当时真傻。
    可对于我而言,无论时光如何老去,我都愿意相信,愿意记得,你们还是当初的那个女孩,认真、执拗、孤单,有很多心事却无处诉说,只能在我以及无数像我这样的写手的故事里默默交流。
    感谢你们给了我这段时光。
    也感谢这段时光在我内心深处积累下的、自己都毫无觉察的巨大勇气,正是这份勇气,让我在此后,可以面对更大的风浪。
    枷锁
    人们常说,当你把某些东西看得太重,将来必为所累,必为所伤。
    最开始写字,是因为喜欢。喜欢文字所表达出来的欢乐和悲伤,喜欢文字的各种美感,渐渐地,喜欢文字所带来的你们所给予的赞誉……
    记得最开始写《凉生1》这个故事的时候,从不会去考虑我该用什么方式、什么修辞、什么手法来取悦于我的读者,仅仅就是在我的脑海里,有那么一个眉眼如画的少年,恬淡如水,安静如莲。
    他在静寂的时空之中望着我,望着这个世界,于是,就像一场对望,在我的本能想象之中,有了这个故事。
    而恰好,这个我喜欢的故事,喜欢的少年,也被你们所爱,所喜欢。
    这种美好,不亚于男女之间的两情相悦吧。
    后来,渐渐地,因为在乎读者的感觉,人就变得谨慎,短篇写得极少,长篇也是如此,无非是希望,自己所写的东西,皆能被自己的读者所喜欢。
    是的,在我的脑海里,那群省下早饭钱买我的图书和有我文字的杂志的读者,给了我很深的触动。就这样,写字从原本只是简单的喜欢,慢慢变成了一种压力,希冀能更多取悦自己的读者。
    这本是无害的责任,只是一旦执着起来,人便少了最初喜欢写字时那种简单的乐趣,总会患得患失——看到批评看到不喜欢,人就变得小心翼翼和沉默,更多的是难过。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作者都经历过这段心路历程。
    这不是我喜欢的状态,也不是我喜欢的我自己。
    这种感觉在写《凉生2》的时候,尤为明显。我像是在走一段钢丝,小心翼翼希望维护这个故事的美好,却深知难以满足每个人的审美,这种感觉对于五年前的自己,是种煎熬。
    后来,很多读者是先看《凉生2》,才看《凉生1》,然后她们说,感觉《凉生1》不如《凉生2》,这与一些《凉生1》的老读者的意见是相左的……也就是那时候,我才明白很多喜好源于人习惯性的先入为主。
    你越是用力越是在乎的东西,就越容易走向极端。
    如果写字都不再是一种快乐,为什么还要继续呢?
    这便是后来,我停下了三年的一个原因。
    是的,写字如果不再是我喜欢的事情,如果让我变得郁郁寡欢,如果让我小心翼翼,如果让我如履薄冰,我干吗还要再继续下去?
    为了所谓的稿费?
    为了所谓的名气?
    这些对于水瓶座的人,似乎没有那么重要。对我来说,一个女生,吃穿无忧,用度不愁,快乐似乎更重要一些。
    就这样,带着一种心结,当然,亦有其他的原因,比如生病——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综合种种,我停止了写字,专心地过着我想要的平静生活。
    那段日子和自己身边的朋友一起,没人在乎你曾是一个作者,曾经被许多人被喜欢或追捧。你只是他们身边的朋友,能做菜,太贪吃,小心眼儿,还色迷迷爱看帅哥,有点儿小暴脾气,翻脸比翻书还快,属手电筒的——总照别人的缺点却不看自己的缺点,还有点儿财迷兮兮……
    可是没有关系,不是因为你的美好才喜欢你——这就是朋友。
    有时候,人总是贪婪,我也曾那么希望,这么不美好的自己,也能被你们所接纳——比如某天我写了一篇自己都读不下去的故事,然后在qq群里逼着你们说,哇塞,米大人,太好看了,你简直就是文曲星附身了吧。
    然后,现实之中,你们捂着嘴巴不停地干呕,恨不能将昨夜的饭都给吐出来,然后心里骂着——乐蜗牛,你这个码字骗钱的坏人!
    我果然是自恋狂……
    其实,无论是离开还是在这个圈子里的时光,有一点我是非常感念的——那就是我曾经遇到过你们,我们在qq上、贴吧里曾那么无所顾忌地说话聊天,你们曾给了我那么多的支持和鼓励。
    我爱那段时光,曾经遇到过你们的时光。
    旅程
    我曾以为这段离去,会是无期。
    我曾以为我再也不会去写故事,尽管在那些时光里,总有无数张面孔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有那么多灵感蜂拥而来,我都想将它们写到笔下,可遗憾的是,我却不想再看到自己写的字。
    那些日子,我不上网,也不看自己写过的书,我试图忘掉自己曾经是一个热爱写字的姑娘。
    只是,偶尔看着自己的手,会莫名失落一下。
    因为,我曾用它像弹琴一样在电脑前,为自己“奏”过最爱的音符和篇章。
    这种说法够矫情,够文艺了吧!
    所以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即使不在文字圈了,我还是偶尔可以文艺一下下的。
    直到那年春天,当我“消失”了许久之后,若若和杜杜几乎是从天而降来到青岛,毫无预兆地出现在我的身边。
    我才似乎从一场自顾自的梦境里醒了过来。
    拥抱和眼泪,是久别重逢的朋友之间绝不会缺少的东西。
    其实,我消失的那些日子,是带着同两家公司的书约消失的——这也就是为什么《青城2》、《凉生3》以及《凤凰台上凤凰游》你们等了那么久的原因。
    现在的我念及此事,除了感叹两家公司对我的包容和支持之外,也会感叹一下自己,如此财迷的自己,是何等的孤勇,竟然连深爱的、最爱的、亲爱的money都不要了,一意孤行毫无责任感地放弃了写字这件事。
    当然,也从这个角度,可以想象得到,当初的自己,决意离开时,确实是去意满满了——如果当初继续下去,依照我的身心健康程度,估计三年后的此刻,你们等到的不是我的归来,而是我去往了天堂的小路上。
    嗯,不开玩笑了,其实写序是个严肃的事情,我总爱将严肃的事情搞得这么不正经,很抱歉。
    那就等过两年,我心智稳重后,再出典藏版的时候,我写一个稳重而典雅的序,送给你们,送给自己吧。
    当年若若和杜杜的到来,让我的心渐渐泛起涟漪。
    很轻。
    我知道,她们在等着我的归来。
    于是我开始了思考,我还能写字吗?还会写字吗?还喜欢写字吗?
    对的,最重要的是——我还喜欢写字吗?
    答案是肯定的。
    我喜欢写字,这是我的爱好,也是我的特长——另外,我还会做菜,我可以去开一家私房菜馆。
    可即使答案如此直白,我却依然犹豫着——因为我还没从这场梦境中醒过来,我还爱着现实中那种真真实实的生活,欢笑是真实的,语言是真实的,痛是真实的,恨是真实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一直有半年的时间,我都沉溺在这个思考之中。
    直到七个月后,一个叫某笙的孩子,出现在我的面前——那一刻,我的世界才被真真实实地触动了!
    她是我的读者。
    她是你们中的一个。
    她十七岁开始读我的故事,二十一岁那年,她找到我。
    我以为她会说,你个死蜗牛,我的《凉生3》、我的《青城2》、我的《凤凰台上凤凰游》都死哪里去了!
    所以我拥抱了她一下,我说,对不起,让你等得失望了吧。
    她给我的话却是,那些不重要,重要的是看到你很好。
    那几天,她一直在我的身边,安静得像一只猫,完全不是网络上我们彼此猥琐而刻薄的模样。
    她说,小米,你要是不喜欢写字就不写了呗。
    她说,那真的不重要。
    她的到来,让我知道了一件事情,就是有些人可能在等一场你故事的结局,而有些人,却在等一场你的消息。
    我看着她,像看到了很多年前的那些时光——她虽不是我最开始的读者,却也是我的一个“老读者”。
    从她们身上,我仿佛看到自己成长的轨迹。
    我最开始写字的时候,只是因为我喜欢写字——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写字会给我带来掌声,带来拥护,带来鼓励,带来……
    我只知道,我喜欢写字。高中时代别人在听课,我却在作文本上书写着别人故事和悲欢,这些最初的故事现在还保留在许多厚厚的笔记本上。如我这么懒惰的人,却可以写满了那么多厚厚的笔记本;如我这么多动的人,居然可以在电脑前安坐十多个小时,就为了写一个故事。
    ……
    2011年,我想我终于看清了自己。
    因为某笙。
    也因为某笙身后的那群人。
    因为有人等待,所以,我会有前行的勇气。
    2012年,我开始了人生中一场新的旅程。
    放下了你们给我的幸福与包袱,只想像最初写字那样:好好写自己想写的故事,恰好,你们也喜欢。
    当然,你们也可以不喜欢。
    可是,我却一定得让自己喜欢。
    因为,它是我的爱好。
    我依然会奢望每个故事会被你们喜欢,却已不会再执念于这种奢望之中,就好像我的私房菜馆,不可能人人会觉得我是最美好的大厨一样。
    感谢这六年时光,经历过那么多起起落落,破茧成蝶还是破茧成蛾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们都有破茧飞翔的那一刻。
    我知道,终有那么一天,我将老去,鸡翅膀妞这个称号将不再属于我。可是,我多么矫情地希望,在属于我和你们的这些时光里,我永远都是你们的鸡翅膀妞。
    就像很多很多年之前,我刚开始写字时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