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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不要在黎明前被冻死了(3)

    坐在学校路边的大排档,我给他倒了一杯酒,自己先一饮而尽。他苦笑了笑,也不甘于后。我说:“你放开喝吧,大不了我把你扛回去,你睡我的床就行。”
    没人知道这几年小五是怎么过的。喝酒之前,我本想约他去打局电动缓解尴尬气氛,可余光瞟到他的手已经变得完全不同了,指甲不长,却因为长年修车堆积了难以清洗的黑色油污,手背上有几道疤痕,他说是被零件刮伤的。他得瑟地说其他学徒补车胎只会冷补,而他是唯一能熟练给车胎热补的人,看我一脸茫然,他继续得瑟,“热补是最彻底的补胎措施,要将专用的生胶片贴在车胎的创口处,然后再用烘烤机对伤口进行烘烤,直到生胶片与轮胎完全贴合才行。掌握度非常难,稍微过了的话,车胎就会被烧焦。”就像我不懂冷补车胎与热补车胎究竟有什么不同,他也不懂为什么读中文系的我立志一定要做传媒。我们都不懂对方选择的生活,但是我们会对彼此笑一笑,干一杯,然后说:“我知道你干的这件事并不仅仅是热爱,而是专注。”
    酒过三巡,小五比之前更加沉默。我再也看不到当初眼里放光的小五,也看不到经过我身边时轻蔑鄙视我的小五。他如一块沉重的磁铁,将所有黑色吸附于身,他想遁入夜色,尽量隐藏原本的样子。我说:“你已经连续几年给女孩家寄生活费了,能弥补的也尽力在弥补了,但你不能让这件事情毁了你的生活。更何况,这件事情与你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是女孩选择了黑诊所,道义上你错了,但是你没有直接的刑事责任。”
    小五没有点头,也没有反驳,仍像一块沉重的磁铁,吸附所有的黑暗,想遁入夜色之中。回宿舍的路,又长又寂寞,小五说:“还记得读高中时你问我,为什么每次我失败之后总会问赢家理由,我的回答是,面对失败才是赢的第一步。你说得对,无论如何,我不能再逃避了。”他做了决定,无论结局如何,不再流亡,不再逃避,这是恢复正常生活的第一步。
    时间又过了大概一周。凌晨一点,宿舍的同学们都睡着了,突然电话铃声大作,我莫名地感觉一定是小五打给我的。我穿着裤衩,抱着电话跑到走廊上应答。“同同,我去了女孩家。”小五带着疲惫的声音透过话筒传了过来。我屏住呼吸,蜷缩着蹲在地上,一面抵御寒冷,一面想全神贯注听清楚小五说的每一句话。“她还在,没死,也没怀过孕,那是她哥哥想用这个方法让我赔钱而已,听说我辍学之后她很后悔,一直在找我,但一直找不到……”话说到一半,小五在电话的那头沉默了,传出了刻意压抑的抽泣声。
    “你会不会觉得我特别傻?这四年一直像蠢货一样逃避着并不存在的事。”
    “怎么会。当然不会。”我说不出更多安慰的话。生活残忍,许以时间刀刀割肉。十七八岁的时候,一次格斗游戏的输赢不过三分钟的光阴,而小五的这一次输赢却花了人生最重要的那四年。
    我说:“小五,你不傻。如果你今天不面对的话,你会一直输下去。面对它,哪怕抱着必输的心态,也是重新翻盘的开始。你自己也说过,逃避的人,才是永远的输家。”
    “同同,我输了四年,终于在今天结束了。心有不甘,却无以为继。你说,我下一场战役需要多久才会有结局呢?”
    那天是2002年10月16日,秋天,凉意很重。
    之后的11年,小五再也没有回过家乡,我们也鲜有联络。高中同学聚会的时候常有人问起:“小五在哪儿,你们知道吗?”
    没有人知道,大家都在叹息,觉得他的一生就被那个虚无的谎言给毁了。我什么都没说,诚如我和小五的对话,有的战役三分钟比出输赢,有的战役四年才有结局,有的战役十年也不算长。对于小五而言,一个敢于面对的33岁男人,他下一次出现时,一定是带着满脸笑意,与我毫无隔阂,仍能在大排档喝酒到天亮,在游戏厅玩街霸到尽兴,始终称兄道弟的那个人吧。
    “逃避,就一直是输家。唯有面对,才是要赢的第一步。”这句话真好,17岁的小五这么说。
    现在的小五已经在北方的小城市成家,和妻子开了一间小小的面包店。早起、晚睡,那样的生活似乎可以把一天重复一万遍。小小五满百天的时候,我问小五:“现在会不会觉得生活无聊呢?以前你是一个那么漂泊,有那么多信念和理想的人,现在却能把同样的一天过一万遍,怎么做到的?”喝了一点酒的小五拍着我的肩膀,眼睛里闪着光,他说:“以前我四处躲藏,每天都是痛苦的,我把痛苦的一天重复了四年。现在我和她在一起,第一天我就觉得是幸福的,所以我要把幸福的一天重复一万遍。”说完,小五满脸都是泪。
    也许,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2014.1.18
    纵有疾风来,人生不言弃
    有一种孤独是与志同道合的人定下目标,没皮没脸地往前冲,等到离光明不远的时候,你扭头一看,却发现志同道合的人已经不见了。
    谁也无法预计自己在何时会遇见怎样的人。经过多年的回忆,我发现,人与人擦肩时,往往会投来短暂且善意的眼光,你以为对方只是在浅显地打量,但对方表达的却是友善的“你好”。你伸出手,便能并肩行走。你错过,便再无下文。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开始都很简单,只是相识之后,才会随着时间与相知而变得越来越复杂。
    1999年,我18岁,从湖南的小城市郴州进入省会长沙读大学。从未接触过同城之外的同学,也从来没有认真使用普通话与人交流。连起码的问候,也只是在佯装的自然中探索前行。那时的我是一个极其缺乏自信的人,唯唯诺诺的性格,最先生厌的人便是自己。
    因为不知道如何与同学交流,穿了军训的服装便把帽檐压得很低,尽量不与人目光对视,尽量避开所有迎来的注视。坐在床沿上,看各地的同学迅速地彼此熟络、互相递烟以及刚开始流行不久的互发槟榔。香烟和槟榔递到我这儿时,我很僵硬地摇头,本来想说谢谢,也许是因为普通话使用不利落,也许是因为脸涨红的原因,总之最后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因为害怕与人交流,居然就喜欢上了军训。站得笔直,任太阳拼命地照,彼此不需要找搭讪的理由,也不需要找如何继续话题的转折点,教官在一旁狠狠地盯着每一个人,谁说话就严惩谁,这样的制度也正合我意。
    湖南师范大学很大,正赶上我们那年扩招,新生特别多。师范大学的传统是军训期间要编一本供所有新生阅读的《军训特刊》,这个任务自然由我们文学院来完成。我还记得那是一本每周一期的特刊,上面是各个院系同学发表的军训感悟,不仅写了名字,还写了班次。特刊并不成规模,但对于中文系的我们来说却是趋之若鹜。而它产生驱动力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第一期的卷首语写得很好,落款是李旭林,99中文系。
    99中文系,和我们同一年级,同一系别。在大多数人什么还没弄明白的情况下,居然就有同学在为全校新生写卷首语了。同学们争抢着看特刊编委会的名单,“李旭林”三个字赫然印在副主编的位置上。
    这个名字迅速就在新生中蔓延开来。再军训时,有人悄悄地议论,那边那个男孩就是李旭林。顺着同学的指示看过去,一位身着干净的白衬衣、戴金丝眼镜、面容消瘦的男同学正拿着相机给其他院系的军训队列拍照片。
    后来听说他是师范中专的保送生,家里条件不好,靠自己努力争取到读大学的名额。写文章很有一手,所以一进学校就被任命为文学院的宣传部副部长。再听说,他在读中专的时候就发表了多少多少诗歌、多少多少文章,女生们在聊起“李旭林”三个字时眼神里全是光芒,闲聊的信息里也包括了“他的字是多么的隽永,家境是多么的贫寒,性格是多么的孤傲”,印象里的才子就应该是这样的。从来就没有想过自己能与这样的人成为同学,当然也就更没有想过能和这样的人成为朋友。即使后来知道他与自己是同乡,同样在郴州城里读了好几年的书,但感觉上的那种遥远仍然存在,不因同乡这个词而靠近。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过那样的感受——自己与他人的差距不在于身高、年纪、出身或是其他,而是别人一直努力而使自己产生的某种羞愧感。我觉得我与李旭林之间便是这样的差距。
    大学生活顺利地过了三个月,院学生会招学生干部,我也就参照要求报了宣传部干事的职位。中午去文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时,李旭林正在办公室写毛笔字,看见我进来便说:“同学,你毛笔字怎么样?”
    除了会写字之外,我的字实在算不上规整,更不用提有型了。看我没什么反应,他一边继续写,一边问我的情况。我没有发表过文章,也从来不写文章,字也写得不好,只是中小学时常常给班级出黑板报,没有其他的特长,唯一的优点恐怕就是有理想了,连性格开朗都算不上。
    “哦,对了,我也是郴州的。”最后我补充了一句,同时咧开嘴笑了起来。那是发自内心的笑,因为实在无法在各种对话中找到与对方的一丝共鸣,那是我不丢面子地解决自己尴尬的最后一根稻草。即使他没有任何反应,我也能全身而退。
    “哦,是吗?那还挺巧的。”他推了推自己的眼镜,并没有看到我灿烂的笑,继续把注意力放在毛笔字上。
    我略带失望地继续说着,“我想报名学生会的干事,具体哪个部门我也没有要求,总之我会干事情。”
    “那你下午再来吧,我大概知道了。”他依然没有看这边。“那先谢谢你了。”我不抱任何希望地走了出去。“你叫什么名字?”
    “刘同。”“我叫李旭林。”“我知道。”
    “哦,对,你说你也是郴州人……”这时他才转过头来看着我,身形与脸庞一样消瘦,但不缺朝气。看他的嘴角微微地笑了笑,我补充了一句:“早在《军训特刊》时就知道了。”
    “哦,这样啊。那你住哪个宿舍?”“518。”
    “我在520,就隔一个宿舍,有时间找我。”李旭林的语气中有了一些热情。那一点点热情,让我觉得,似乎,他平时很少与人沟通,更准确地说他似乎也很少有朋友。印象里,他一直独来独往,没有打交道之前,觉得他瞧不起人。而那句“有时间找我”却让我笃定他一定不是客套。
    “真的?”“当然,都是老乡嘛,互相帮助一起成长。”话语中带着惯有的保送生的气势,但并不阻碍他的真诚。
    我妈常托人送很多吃的过来,她害怕我第一次在外生活不会照顾自己,牛奶一次送两箱外加奶粉十袋。同宿舍的同学结伴出去玩电脑游戏了,我就拿了两袋奶粉走到520宿舍,李旭林正在自己的书桌前写着什么,我进门时把屋外的光影遮成了暗色,他扭头看见我,立刻把笔搁在了桌上,等着我开口。
    “我也没什么事,就是过来看看你。我妈担心我,于是托人送了很多东西来,我吃不完,也没几个朋友,所以给你拿了过来。喏。”李旭林的脸涨得通红,忘记他当时说了句什么,然后将桌上的稿纸拿过来给我看,以掩饰他的不安。
    上面的话已经记不清楚了,依稀是有关年轻放飞理想的壮志豪言,排列和比喻相当老练,不是我的能力可以达到的。环顾寝室,他的床位在第一个下铺,阴冷、潮湿,墙面上贴着他的毛笔字,大约也是励志之类的话,再看他的眼神,对未来充满了信心。那是我之前所不曾接触过的眼神。
    有时寝室熄灯了,我们会在走廊上聊天。我从不掩饰自己对他的崇拜,刚开始他特别尴尬,后来他就顺势笑一笑,然后说:“其实一点都不难,我看过你写的东西,挺好的,如果你能坚持下去,我保证能让你发表。”
    一听说能发表,我整个人就像被点燃了一样。如果文章能发表,就能被很多人看到,一想到能被很多人看到,我突然就增添了很多自信和想象中的成就感。在他的建议和帮助下,我开始尝试着写一些小的文章,他便帮我从几十篇文章里挑出一两篇拿到校报去发表,拿着油印出来的报纸,他比我还兴奋,他常常对我说的话是:“你肯定没有问题的。”
    这句话一直都有印象,以至于今天,如果遇见了特别有才华,但却没有什么自信和机会的人,我都会模仿李旭林的语气说:“加油,你肯定没有问题的。”因为我深知,对于一个对未来没有任何把握的人,听到这句话时心里的坚定和暖意。
    再后来,他成为了文学院院报的主编,也就顺理成章找了每天愿意写东西的我当责编,帮忙负责挑错别字,帮忙排版,帮忙向师哥师姐们约稿。
    我问:“那么多人为什么要挑我做责编?难道只是因为我们是朋友?”他说:“那么多人,只有你会坚持每天都写一篇文章。好不好另说,但我知道你一定是希望越写越好。”这句话至今仍埋在我的心里,无论是写作还是工作。很多事情,我会因为做得不够好而自责,却从来不想放弃。好不好另说,能一直坚持下去,并希望越做越好,是我永远的信条。
    大二到大三那段做院报的日子里,有关表演话剧的理论、电影的影评、关于诗歌的理想、回忆质朴家乡的文稿……一篇一篇在我手中翻阅过,生活中一个个或面无表情或热情开朗的他们,内心的世界远比我想象中更热烈或更宁静。回想起那段时光,再看看现在的自己。与以往不同的是,我现在越来越少看周围朋友的文字了,总是试着从表情中读取他们的内心,其实这不准确也不够负责,了解一个人,要看他对自己说的那些话,那才是他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