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书库 > 都市言情 > 人性禁岛 > 斗岛 坏规矩的守夜人
    那个守夜的家伙,不仅意识不到自己这种恶小行为的性质,反而奚落了他的原任队长吉尼贾和现任队长拜菌匠一通。
    我依旧坐在离他们不远的山壁斜坡上,在深夜中眨了眨朦胧的睡眼,嘴角泛起一丝阴冷的笑。从开始盯住他们之后,我已经看出他们轮流守夜的间隔时间是两小时换一次人。
    那个守夜的软凹,虽然搪塞吉尼贾时说只抽一根烟,但他见吉尼贾重新钻回帐篷睡觉后,这家伙居然挪动了地方,又远离帐篷十米,接着抽上了第二根、第三根香烟……
    前几个起来守夜的人,由于密林漆黑,我不能在斜坡上看到每个守夜人的具体位置。但是现在,这个叫做软凹的家伙,却帮我解决了这个难题。
    我第三次醒来时,时间到了凌晨四点二十五分,夜更深了。我没有再睡去,而是混在漆黑中向那片小帐篷摸去。眼前的树枝和大石头上落满了露水,散发出丝丝冰冷。
    守夜的软凹,仍然盘腿坐在那片小帐篷后面,抱着AK-47步枪抽闷烟解乏。我距离他还有二十五米时,便收住了脚步,蹲躲在一簇树枝垂搭的大石头后面。
    升到另一侧山头的半圆月亮,银白的光辉很难透过层层树冠洒下来。但我的眼睛已经完全适应了周围的暗度,那把劲猛十足的钢弩,就挂在我的背上,而我却打消了用箭矢刺杀这名守夜人的念头。
    因为,此时的光线毕竟不比黄昏那会儿亮,一旦射偏了目标,他的一声惨叫必然惊醒帐篷里那些人。可想而知,五六把AK-47步枪同时向我射击的后果。
    而且,就算一箭刺穿软凹的心窝,对方也不可能一声不吭地倒下死去。当然,在东南亚许多粗制滥造的影视里,不乏看到这样的镜头。但我自己很清楚,被箭矢射杀的人,死前多会发出一声呻叫,躁动或大或小。
    正是因为如此,而且附近又睡着一名赛尔魔佣兵,容不得我大意。所以,我没敢使用钢弩偷袭对方。
    软凹抽完一根烟,将带火星的烟屁股往那几匹矮脚马处弹去。六匹大马噗噗喷了几口粗气,仿佛在嘲笑这个无聊透顶的软凹就要归西了。
    这些小帐篷内,我不知道哪个里面睡着赛尔魔佣兵拜菌匠,所以再干掉这名守夜人之后,万不能惊扰了他们。
    软凹这个家伙,又叼起了一只烟卷,打着了火机点燃。火苗亮起的一瞬间,我看到他右耳上戴着一枚铂金耳环。如果我运气好,我希望他是戴了一对儿耳环出门。
    我躲在大石头后面又仔细观察了一会儿那些小帐篷,见没有异常之后,便准备动手弄死这个守夜的软凹。同样,我不会愚蠢地向软凹丢一颗小石头,像抛食引诱愚蠢的母鸡那样,妄图把对方吸引过来,然后一刀宰了他。
    实际上,任何一个智商不等于零的持枪守夜人,若是见到一颗莫名其妙的小石头从黑暗中丢来,第一反应就是向暗处开枪。即使可能存在是那两名未归队的斥候兵在搞恶作剧逗乐子,那也打死了活该。因为,这种环境和情况下,开这种自杀式的玩笑,死有余辜。拜菌匠队长不会姑息这种蠢货,尤其是自己的副手。
    这一次,因为有赛尔魔佣兵混在这支走私驮队里,我也就不敢摸黑爬过去宰了守夜的软凹。那名赛尔魔佣兵,极有可能在这片小帐篷四周悄悄拉了一圈鱼线,一旦黑夜中有危险靠近,他会第一时间警觉到。
    所以,我不得不猫腰蹲起,像站立行走的狗熊一样,捻手捻脚地,机械地,一点点朝软凹的后背靠去。在移动中,我每抬起一只脚,都是先以脚尖小心着慢慢踩下去。凡是感觉到有些稍稍阻力,我便收起脚尖不再踩。然后换个位置踩下去。
    当然,这个过程中,我不免有时会踩上一些坚韧的草茎,误认为那是什么陷阱。但谨慎总比听天由命地冒进强。
    时间到了这个时候,帐篷里那些家伙正是酣睡沉眠之际。而这个守夜人软凹,也是困得难受,脑袋抬起垂下,像个害病的老鸟。
    我嘴里横咬着一根提前削好的短树棍,减弱自己呼吸时的鼻息声。直到靠到距离软凹后背一米处,这家伙仍昏昏摇晃着脑袋。我慢慢蹲了下来,轻轻抽出肩上的一把锋利匕首,左手一把捂住对方嘴巴,将他的头揽进胸怀的同时,嗖地一声,匕首深深割开了对方的喉结。
    与此同时,我急忙把握刀的手摸向对方怀里抱着的AK-47步枪,将食指****扳机圈里,防止这家伙死前触响了步枪。我粗壮的胳膊和孔武的大手,死死捂住对方嘴巴,身体借势后躺在地上的瞬间,两腿也像盘龙似得,去压住对方因抽搐而蹬踏的双腿,遏制任何可能的响动。
    躺在我胸口上挣命的家伙,被我像刑架一样牢牢束缚住。我捂住他嘴巴的手,狠命向后搬他的脑袋,迫使对方的伤口尽量撕开、敞大。
    “呼呼呼……咕噜,呼呼呼……咕噜……”软凹这个家伙,躺在我的胸口上,已经无法用口鼻呼吸。他咽喉上那十几公分长的深深刀口,正大肆灌进冰冷的空气,喷出肺部挤压出来的血浆。
    我捂住他口鼻的大手,能清晰地感觉到,一股股热乎乎地鲜血正顺着我小臂留进袖口。我望着树林上空那暗淡的星辰,仿佛正等着他的灵魂飞升上去,化作另一个隐晦的亮点。
    三分钟过去了,身上的家伙已经魂魄出窍,我把他死死攥住的AK-47步枪拿开,然后一刀扎进对方的心脏。见对方彻底没了反应,方才慢慢松开了他。接着,便扯掉他右耳上的铂金耳环,塞进自己口袋。摸到他左耳时,却是空空的耳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