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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实在没出息!_医妃难囚_都市言情_御宅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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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实在没出息!

    大雪泄愤似的飘在天地间,把万物狠狠踩到脚下,猖狂没有节制。
    傍晚时分,连着听了两个时辰的书,纪纤云打着哈欠站起身,扶着酸酸的腰扭扭脖子,摆手让说书老头散场,“行了,今天就说到这儿,歇着去吧,咱们明天继续。”
    “我说大当家,您今天瘾头好像不大。”,李二狗翘着二郎腿,懒洋洋半靠在椅子里,闻听要散场,奇的就把目光投过去,“平日里您可是巴不得老头一直说,恨不得住到茶馆不回来,怎么的,是不是老头今天说的不好?”
    说书老头身在土匪山,本就加着百分的小心,听着土匪挑他毛病,吓的魂都飞了一半,噗通就跪下,抖如筛糠,“大、大当家,小佬没……没偷懒,小佬可是尽心尽力……”
    “起来,快起来,我又不是阎王爷,瞧把你吓的。”,纪纤云上前两步把老头扯起来,随即白了李二狗一眼,“尊老爱幼懂不懂?人家一把年纪的,你啊,少吓唬他。”
    “没吓唬啊,他就是太胆小。”,李二狗笑嘻嘻凑上前,还是揪着先前的问题不放,盘根问底,“大当家,不是他说的不好,那您今天怎么兴致不高?靳少主活了,咱们不光没麻烦,没准还能借着救命之恩攀上天泉山庄,因祸得福的,您该高兴才是。”
    “高兴啊,你看不出来嘛,我挺高兴的啊。”,纪纤云揉着发酸的腰,漂亮的杏眼真诚满满,至于为什么对听书没那么执着了,“坐着听书也得有体力啊,昨天夜里睡的不好,今天上午又担惊受怕的,又困又累,哪来的精神?”
    平日里起早贪黑,为了听书那可是要爬山赶路的,大当家还不是天天跟打了鸡血一样。
    就算路上累到哈切连天,只要老头一开讲,聚精会神两眼放光,比吃多少补药都管用。
    今天这样提不起精神,还是有点奇怪……
    李二狗砸吧咋吧嘴,实在想不出旁的由头,眼珠子眨巴眨巴,勉强认同点头,“那大当家您先去歇息,等饭好了再让人请您。”
    “估计饭快熟了,躺下就得起来,算了,我还是活动活动筋骨,去瞧瞧咱们那位少主。他可是金贵人,不能有任何闪失。”
    说着话,纪纤云抬步走出忠义堂,厚厚的门帘子外,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苍茫的雪白世界,白的如梦似幻,壮丽的气势磅礴。
    踩着没过脚面的雪,吱吱的声响让她心情雀跃,伸手接住飘落的雪花,灵动的眸中神采奕奕,望着灰蒙蒙的天,脑出突然出现一张冷峻面容。
    亓凌霄啊亓凌霄,分别有一个月了吧,午夜梦回,有没有思念她呢?
    想及此,她的脸上荡漾起自信甜笑,哼,想的抓心挠肝也活该,这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冷风吹醒了想入非非,她就甩甩头,拢好披风快步入了病房。
    身系山上所有人安危,靳庭轩是个堪比大熊猫的存在,一直有人轮拨守在身旁,这时候是栓子当班。
    除了栓子,屋里还有福嫂在,看样子也是刚进屋,正将托盘里的饭食往病人身边摆放。
    一大碗油乎乎的汤,看着实在没有食欲。
    瞧着自家小姐盯着那汤看,福嫂笑眯眯道,“鸡汤。按您交待的,这几天他先得喝汤汤水水,我们就商量着给他炖鸡汤喝。瓷公鸡大方的很,把最肥那只老母鸡让人杀了,炖了一下午呢。瞧瞧这油,飘山盖海的,肯定补,熬了小半盆,够喝两天的。”
    鸡汤,油没有撇出去的弄鸡汤,喝一口,那油肯定糊在嗓子上,反正,她是喝不下去。
    山上都是穷苦人出身,福嫂几个就算当年在相府当过差,庄子上过了多年苦日子,对吃食的品位,大多也更注重有没有油水,纪纤云很是理解,自然也不会去挑剔。
    反正,也不是她喝。
    不过,看那人的气度,从小必然精养出来,对食物不可能不挑剔,遂,还是对福嫂强调了一下,“奥,那就喂给他吧。失血过多,气血两亏,着实该补。那什么,喝汤就行,还是拿勺子把上头的油撇开,太腻了也难以下咽。”
    福嫂点点头坐到炕沿上,真喂起来,还是自顾自直接用勺子舀,在她看来,鸡汤就该有油水,要不哪里补?
    这可苦了靳庭轩,一口油腻腻的汤到了嗓子,他差点吐出来,皱着眉头咽下去,就不肯再喝了,“……还是给我喝些粥吧。”
    粥?鸡汤不比粥强?福嫂的脸就黑了。
    “噗……”,那个戒备的仿佛福嫂手里端的毒药模样,惹得纪纤云噗嗤笑出来,养病心情好也是必要的,总不能给这货留下心理阴影啊,她只能出来调停,“福嫂,各有所好,既然他喝不下去鸡汤,就给他弄碗小米粥吧。”
    “鸡汤多好,小米粥能比得过鸡汤?身上那么多伤,留了那么多血,还不什么补吃什么,还挑,再挑小命都没了。”,福嫂郁郁嘟囔起来,不想让步,“坐月子上了元气都得喝鸡汤,你说补不补?喝粥就是凑合活着,有什么养力?命是自己的吧,为了伤口赶紧好,再不对胃口,那也得喝下去不是?鸡汤难道能比药汤子难喝?……”
    萍水相逢的,要不是这人的死活关系到大家伙的今后的生活,她才懒得用心思伺候。
    鬼门关里走一遭,好不容易缓过一口气,离活蹦乱跳老远呢,一个弄不好,又得回去报道。
    吃人家喝人家住人家,躺炕上等人一口口喂,还敢挑三拣四,真是拎不清的可以。
    一连串的质问袭来,靳庭轩也懂的人在屋檐下的道理,不得不低头,认命的张了嘴,“那就喝这个吧。”
    福嫂这才脸放晴,“这就对了,老母鸡汤是好东西,闻着都香,最养人,瞧你虚的,一定得多喝。”
    多喝?真要命啊。
    靳庭轩暗叹身不由己,默默咽掉一口口黏黏腻的汤汁,真真的有种作呕的感觉。
    喝个鸡汤就像上刑,就算病号脸上掩饰的很好,纪纤云还是能体会到他此时生无可恋,鞠一把同情泪的同时,也只能耸耸肩。
    自求多福喽,好不容易熬的,就喝一碗吧。
    一碗鸡汤喂下去,福嫂满意的端着碗离开,纪纤云就拢着手坐过去,聊表安慰的转移话题,“地上雪很厚,看着还得继续下,大雪封山之后得一个月上不来下不去。这样一来,你家里人是不可能找到你的,只能在山上委屈着了。”
    “无碍。一个月养伤正好,就是,家母要白白担心许久。”
    “真的无碍吗?天天喝油鸡汤也无碍?”,纪纤云打趣的挑挑眉,慢悠悠调侃,“我要是你,别说喝上几天,就是一碗也受不了。实话实说,你现在嗓子难受不?”
    被说到症结,靳庭轩也是无可奈何,“……她们也是为了我尽快恢复。”
    “气血两亏,补肯定得补,不过,也分怎么补。做的清淡一些,不光补身体,心情也会好。”,纪纤云眼中闪过一抹小算计,之后,很是诚恳的自报奋勇,“这样吧,这几天你的饭食由我来做。我呢,作为大当家,给你做什么吃,还是做的了主的,她们肯定左右不来。”
    对他这么好?!
    靳庭轩着实有些受宠若惊。
    再想到给他清理伤口换药包扎,不禁,耳根就红起来,莫不是……
    有些笃定那种可能,一时,弄的他表情很不自然,舌头都跟着打结,目光飘忽的不敢对视,“大当家,这……使不得。我……刚才的鸡汤就很好、很好。”
    两世为人,古人的小羞涩还是看的清,纪纤云瞥过去一眼,默默奉上一记白眼。
    呵呵,真会自作多情。
    就算自觉长得不错,家世也不错,可,她看起来像那么花痴的吗?
    哪里来的自信?被人砍成血葫芦躺在炕上等人喂,还能被女人看上。
    打击人家自信心,尤其是人家很脆弱的情况下,貌似有些太残忍,遂,她只当没发现,干脆的直抒胸臆,“靳少主,我这人不会绕弯子,就直说了。我们呢,竭尽所能的照顾你,也不是不求回报的,等你康复之后,希望天泉山庄帮个小忙。”
    “……”,原来不是……
    靳庭轩自作多情一场,脸上更显尴尬,目光讪讪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为了掩饰窘态,绷着脸道,“……请说,只要我天泉山庄办得到,一定竭尽全力。”
    “好说好说,对少主您来说,肯定算不上大事……”
    **************
    答应的事情就要做到,翌日一早,纪纤云困倦的很,还是哈切连天,两眼迷蒙的咬牙爬起来穿衣。
    赵嫂已经出去忙了,槐花正轻手轻脚的梳头发,见小姐起的急切,不明所以的很,“小姐,外边的雪都到小腿肚了,二当家正带人清理,您还是多睡会儿,等院子里的雪扫干净再起来。”
    “不睡了,我得去给病号做饭。”
    “什么?!”,槐花陡然提高了音量,一张脸倔强的杀气腾腾,“小姐,您是金枝玉叶,怎么能给他做饭?不行,不行,要是让王……让姑爷知道,肯定不高兴。”
    “不就做个饭,有什么的?还有啊,你们是不是傻,坑你家小姐我的事也让那谁知道。算了,就当我这人馋,单开小灶,除了自己吃匀给他一碗。你不看看他病怏怏的样子,不好好喂养,有个三长两短倒霉的还是咱们。”
    想想也是,油腻的不乐意吃,清淡的吧,只有清粥小菜喂下去,熬不了几天没准那人还是活不成,槐花也就叹口气,牢骚满腹的过过嘴瘾,“大户人家的少爷真不好伺候!我看呐,他就是欠饿。原来我们在庄子上,菜粥都喝不饱,过年都没一碗鸡汤……”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过惯了锦衣玉食的日子,舌头都是娇贵的,哪是一点波折就能改观?
    纪纤云也不和槐花争论,穿戴整齐就出了屋。
    雪停了风住了,天还是灰蒙蒙一片,苍茫大地,人是那么渺小,呼吸着凉飕飕的清新空气,瞌睡虫瞬间跑了个没踪影。
    不能用扫的,要用木锨铲雪,兄弟们忙的热火朝天,一时,她也动了玩儿心,鼓动着李二狗几个,给她堆个大雪人。
    众人争先恐后的团雪球,她就去了厨房,等到她做好了勾芡粉的野蘑菇瘦肉汤,一人高的雪人已经有了雏形。
    做饭是她来,喂饭还是福嫂,等到纪纤云把雪人的鼻子眼睛装点好,福嫂也端了托盘出了屋,走过自家小姐身旁还不忘抱怨,“得回都喝了。他要是再敢拿娇挑剔,我就给他灌下去。鸡汤都不好,还得劳烦小姐你冷哈哈的亲自下厨,他啊,也不怕承受不起……”
    还挺记仇,对病号不肯喝鸡汤耿耿于怀,纪纤云深知越劝福嫂抱怨越多,索性敷衍一句拉着槐花给雪人衣裳去了。
    虽说福嫂几个多有不满,碍于病号金贵,看他乐意吃自家小姐的饭食,除了抱怨几句,之后也没有阻拦。
    这下,纪纤云就成了个养生厨娘。
    大雪封山没法采买,幸好前些日子囤积了不少,可冬日里食材还是匮乏得很,做出可口的羹汤还是需要费些脑细胞。
    每每在厨房忙碌,她便想起初到冥王府的那些日子,那时亓凌霄病着,她被皇后下毒不得已做内奸,为了讨好那货得意留下,成天不遗余力的做汤做果汁。
    隔了一年多光景,想来,就跟发生在昨日一般。
    在厨房忙碌会想起,给病号换药也会想起,就连看着福嫂给病号喂饭,也会禁不住想起曾经和冥王周旋的那些荒唐时光。
    一幕幕在脑海翻腾,根本控制不了。
    领略了什么叫触景生情,思念如潮,吞噬着她的那些残存赌气成分。
    心底深处那些别扭的较劲一点点瓦解,倒是让她想通了不少事。
    既然想念,就回去呗,也当全了那货的面子,何乐而不为。
    两地这么耗着,谁也不肯低头,那不是互相折磨吗?
    傻!
    她是聪明的,不要做亓凌霄那种傻瓜。
    可想的再透彻,外头的皑皑白雪就是拦路虎,每每闲下来,她就对着没有融化迹象的雪地叹一声,“亓凌霄啊亓凌霄,老天爷都让我跟你耗着,可不赖我。”
    下不了山,每天也就做几顿饭,唯一消磨时光的项目,还是听老头说书。
    说书老头在山上待了几天,又不聋不瞎,土匪能救人,待他也是好吃好喝和颜悦色,早没了恐惧。
    和几个兄弟住一屋,饭桌上谈笑风生,偶尔,还跟兄弟们开两句玩笑。
    这样一来,说书的时候发挥如常,一张嘴口吐莲花,故事拿捏精彩的引人入胜,引得山上不少人如痴如醉。
    一时间,说书老头成了山上大红人,总有人围在旁边问下文如何,面对那几个崇拜期待的眼神,老头慢慢开始拿娇,大模大样的卖关子,惹得众人急不得脑不得,抓心挠肝,只盼着老头白日里开讲。
    比起新加入的狂热书迷,纪纤云这个第一个发现新大陆,慧眼识珠把人绑上山的大当家,似乎,热情消退了许多。
    书说到精彩处,兄弟们拍手叫好,气氛高涨的很,再看她,好像就是慢半拍。
    渐渐的,不光旁人,就连她自己也是疑惑不解。
    她这是怎么了?怎么总是困兮兮,脑神经懒散的似乎总在神游天外,老头说的什么,时常根本接不上。
    难道,是太想那货?
    天啦撸,她原来是个情圣,这……这也太离谱了。
    难以接受相思成疾的一面,纪纤云拼了,强迫着自己磕着瓜子专心听书,实在困倦走神就亲自上场,抱出古琴给大家伙弹奏一曲。
    就算这么努力分散注意力,到头来,她还是发现,情况不容乐观。
    面对脑袋里的最终答案,她实在欲哭无泪的想撞墙。
    纪纤云啊纪纤云,没出息!
    实在没出息!
    怎么会为了个男人神魂颠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