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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窗外观众_来自阴间的老公_都市言情_御宅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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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只觉得程恪已经将我的头转了过来,整个人压过来,我被重重的撞在了墙上!
    “唔……”
    我吃痛想叫出声来,可是程恪的唇早撞在了我的嘴上,熟悉的带着檀香气息的苦涩味道蔓延开来,我脸上发了烧,身子微微有点打颤,他一双手,跟我十指交缠在了一起,我慌乱之中,像是条件反射,还是想推开了他,他觉察到了,很有些不悦,惩罚似的轻轻咬了我一下。
    我拧起了眉头,疼……也疼的让人越来越不清醒……
    他冰凉的唇齿吮过来,像是什么顾忌都没有,只是在大快朵颐,一路深入。
    我身上有点发软,也有点发烧,这个岁数了,自然知道即将发生的事情,心头狂跳了起来,像是终于做出了决定,是的,我想……我想拥有他……我希望,他是我的!
    终于,开始学着迎合,一股凉意透进了心里,他觉察出来,像是在高兴,和我纠缠的更紧密了,连修长的手,也终于松开了我的手指,一路慢慢的游移上来,轻轻抚着我的脸,抬起头,晶亮润泽的唇微微一勾,他嗓子有点沉:“你是我的,终究走不脱……”
    我脸上滚滚的发了烧,实在不敢去看他,只得闭上了眼睛……自己像是陷入了一个冰冷的陷阱,却坠落的心甘情愿……
    在他冰冷的身体正要将我给困住了的时候,“咚咚咚…… ”门口忽然响起了敲门的声音。
    像是被凉水泼了一下,我猛地睁开了眼睛,看见程恪的桃花大眼微微有点发红,正不悦的抬起了头来,眼神有点凌厉的扫向了门口,我眨眨眼睛,那个敲门的声音急促又沉重,带的整个屋子都像是颤动了起来。
    “谁……”我才想说话,程恪却摇了摇头,食指竖在了我的唇上,自己走到了门口,打开了那扇会吱呀作响的旧门。
    门开了,窜进来了一股子阴冷的风,我滚热的身躯打了一个寒战,探过了头去,只见长廊上安安静静的,什么人也没有。
    程恪拧起了眉头,一副老大不高兴的模样,口里低低的念了一句我没听清楚的话,我问他说了什么,他摇摇头没告诉我,只是重新关上了门,故技重施,这次索性直接把我按在了床上,凉凉的气息继续在我耳边暧昧起来,清越的说:“闭上眼睛,我要……”
    “咚咚咚……”门口敲门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我再也坐不住了,两手握在了他的胳膊上:“是不是……杜家人追来了?”
    “杜家人不敢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回来,”程恪英挺的眉头紧紧的皱了起来,利落的起身,问道:“你有没有镜子?”
    我一听,忙把包抓了过来,拿出一个装bb霜的圆盒子来:“这里有一面。”
    程恪修长的手指十分灵巧的将那一面嵌在里面结结实实的镜子面拆了下来,打开了房门,那种怪风再次卷了进来,将糊着老式窗户纸的窗格子都吹的吱呀作响,我这才发现,原来这里为了保持古色古香,窗户上没有玻璃,只要窗格子遮下来了,外面的东西什么也看不到,窗纸厚质细密,还是崭新的。
    我从床上起来,看看程恪究竟拿着镜子做什么,只见他用修长白皙的手指在门框上丈量出来了一段距离,选了一个地方,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手掌往里面一按,那面镜子,居然就稳稳当当的挂在了门框上。
    “行了……”程恪重新关上了门:“我们继续……”
    我脸一下子就红起来了,与此同时,那个类似那啥片里的女声,叫的更起劲了,程恪低下头,桃花大眼里面满是戏谑:“是不是,终于能听见了你的声音……”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只听“通”的一声怪响,不知哪里传来的。
    我侧过头,瞪大了眼睛,只见那本来还平平整整的窗户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洞!
    程恪看也没看一眼,手轻轻的一抬,忽然一个东西从那个洞口跌落了下来,居然,是半截子手指头!
    我还来不及惊叫出声,那一截子手指头猛地化作了飞灰,只剩下了一截子骨头,咕噜噜的从缝隙之中滚出去了!
    我身上彻底的冷下来了,望着那个黑窟窿,有点哭笑不得:“想不到,这里居然还有观众。”
    “我不该说是演。”程恪唇边泛起了一丝冷笑:“这里不光是民风剽悍,连野鬼的胆子也这么大。”
    “这个旅馆……”我犹豫了一下:“该不会正是因为闹鬼才出名吧?你看见了,那些个本地人对这个旅馆讳莫如深的样子了。”
    “这个地方,看来百无禁忌。”程恪说道:“你还记得那个门槛吧?”
    “当然,我费了老大的力气才进来……啊,门槛!”我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对了,养鬼师在没有主人邀请的情况下,是不能进门槛的,而我是进来了之后,那个店主人才出现说了欢迎光临……”
    “这个旅馆,看来藏着不少有意思的事情。”程恪摸摸我的头:“为了怕剩下的记忆流逝的更快,今天是没办法对那些东西大开杀戒了,所以,委屈你……”
    我当然知道他的意思,红了脸说道:“谁委屈了!”
    “陆荞,”程恪微微一笑,伸过来了胳膊将我的头拢在了他的怀里:“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我心头一颤,他第一次,对我说出这样的话来,心像是被轻轻柔柔的羽毛搔动了一下,微微颤着,但是,觉得很柔软,很幸福……
    是不是,一直不肯下定决心,是我在等着这一句话?
    犹豫了一下,“我也是”三个字,却还是没说出来。
    这一夜睡的异常安稳,安稳到,在遇上程恪之后经历的所有凄风苦雨里面,显得弥足珍贵。
    他没有呼吸,也没有心跳,可是他在,他在也就足够了。
    不知道沉沉的睡了多久,连一个梦也没做,直到被外面的鸟叫声吵醒了,睁开眼睛,程恪一双闪亮的眼睛正望着我:“睡足了?”
    我点点头,坐起身来:“外面好多鸟。”
    “是金头燕子。”程恪下了床,帮我把床上的帘子放下来:“换好了衣服,我带你出去走走。”
    我一面在帘子里面换衣服,一面问道:“什么是金头燕子?”
    “一种只在阴气旺盛的地方才会出现的燕子,这燕子跟普通的燕子几乎是长得一模一样,但是跟普通燕子不一样的是,它们只用死人殉葬的东西来搭窝。”
    对了,在这附近,就是乱葬岗,有这种鸟也不足为奇。
    我穿好了衣服,打开了帘子,接着问道:“除了这个,它还有什么特征吗?”
    程恪见我收拾好了,就把窗户打开了,说道:“这种燕子,最喜欢有阴魂出没的地方。”
    我望着窗户,一下子看愣了,只见院子里的大桑树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燕子!
    这样说来,这个惠人旅馆,是个阴魂密集的地方了……
    “水打好了,你不要出去了,就在这里洗漱。”程恪指了指一个紫金缠花卉枝子纹,古色古香的脸盆架子说道:“茶水间,不太干净。”
    我答应下来去洗脸,程恪细细的用毛巾把我脸上的水珠擦干了,眼睛里的光芒闪耀了起来,我知道他在看我,可是,他这样狂热的眼神里,看的是我,还是跟我有七分相似的菖蒲?
    把这个想法压下去了,我笑了笑:“我饿了。”
    “去吃饭。”程恪有点失神,但是马上回过神来:“芝麻烧饼和紫米粥?加上一碟子脆笋。”
    这样具体详细,大概,是以前的老菜单吧。
    这也没什么好计较的,我点了点头,跟着程恪走出了长廊。
    在白日的风和日丽下面,我才看见长廊居然是雕栏画栋,细细描绘了很多古时样式的花卉,映衬着院落里面的绣球花,真的有一种身处世外桃源的感觉,而且,西川的天,特别特别蓝。
    程恪顺着那开满了淡紫色绣球花的小径牵着我的手到了前堂,前堂地上铺着干干净净,磨的没有了棱角的青石板,陈设都是以前的老东西,小马自鸣钟啊,红木春秋椅什么的。
    现在里面正是饭香扑鼻的时候,已经有几桌客人坐在那里吃饭了,油光闪亮的乌木桌子,一看就是老东西了。
    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一进了前堂,那些客人抬头看见了我和程恪,眼神就有点不对,闪闪烁烁的,像是含着什么故事似的。
    客人有三桌,一桌是三个瘦瘦的狐狸脸中年妇女,一桌是一胖一瘦的两个汉子,还有一桌,是单独一个大概也是年轻男人的背影,看不清长相。
    狐狸脸妇女的眼神有点讥诮,两个大汉则装没看见我们。
    我有点好奇,几乎疑心自己脸上沾了什么东西,程恪倒是不以为意,帮我擦干净了长凳子,按我坐下了,颀长的身影潇洒的冲着胖馒头走过去,跟胖馒头说了菜单,胖馒头还是那个死气沉沉的样子,点点头就操弄去了,我顺带着望着其他人吃的东西,也一律是古色古香的清粥小菜。
    程恪刚坐下,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就阴阳怪气的开了口:“小两口年纪轻轻火气旺盛,我们是过来人,也都明白,可是声音太大,别人睡不了觉,就不太好了。”
    我这才反应过来,怪不得用那种眼神看着我和程恪,感情是把昨天那娇喘的声音,当成了我发出来的了?
    我赶紧说道:“你们误会了,昨天那个声音,我们也听见了,并不是我们发出来的,你们可不要误会。”
    “误会?”另一个狐狸脸中年妇女讥诮的说道:“全旅馆,就住了这么几个人,不是你们,还能是谁?吃了不说吃,拉了不说拉,有意思吗?”
    只住了这么几个人?那年轻的女性,果然只有我一个!可是不对呀,昨天明明……
    程恪挑起了好看的眉头来,答道:“你情我愿的事情,也没什么好丢人的,可声音不是我们发出来的,我们为什么要冒领了?”
    话是普普通通的话,程恪的语气也并没有怎样不同,可是凭着他那个慑人的气场,一下子就把那三个中年妇女的气焰给压下去了。
    她们对视了一眼,像是掂量着,程恪不像是个好惹的人,便不约而同的拿着碗喝起了粥来,显然是个口服心不服,敢怒不敢言。
    那两个大汉全然是看热闹的样子,根本没有像是要插手这个摩擦的样子。
    正这会,那个独自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的年轻男人回过头来,微微一笑:“几位婶子应该真的是误会这两位了,昨天,那个声音我也听见了,是从我房间的西面传过来的,可是这二位来得晚,分明是住在了我东面,虽然那个声音不知道是谁,但我可以作证,一定不是他们。”
    我这才看清楚了那个男人的长相,果然是跟我相仿的年纪,肯定不会超过二十八岁,一幅挺眉清目秀,挺讨人喜欢的模样,虽然比起了程恪的英气和李明朗的俊秀是多有不及,可也是一个难得的好模样了。
    我赶紧道了谢,那个男人微笑道:“这个哥们儿说得对,不是你们的,真没必要冒领。”
    那几个狐狸脸的中年妇女这才不支声了,吃完了粥,迈过了那高及膝盖的门槛,一扭一扭的出去了。
    两个大汉也吃完了饭,背上了背篓,也紧随其后的出去了,胖大汉咕哝了一句:“这个日子口来的,估计着又是来者不善啊。”
    瘦的大汉答道:“管那么多干嘛,咱们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了就行了。”
    这是什么意思?
    我这才留心,屋子里的人穿着的衣服,都是那种上个世纪一样的手工衣服,刚才那几个中年妇女是老蓝布的夏衫,踩着手工纳的千层底布鞋,两个大汉也是,竹布汗衫,黑裤子,穿着手编的草鞋。
    不仅这个地方的摆设像是穿越了,就连这些人们的衣服,也像是穿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