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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男人

    “为什么不可能?!”徐千千抬起头,“谌司,你听我说,我们回不去了!你和我之间经历了太多事情,我觉得很累!我的人,我的心都已经累了!我没办法再爱你了,我累得已经不能再爱你了,你明白吗?!”
    徐千千含着眼泪,说出了这番话。。她感觉自己似乎一瞬间回到了一年半以前,回到了她站在护士站给霍庭打电话让他带她逃走的那天。
    如果那天,欧阳谌司站在她的面前,她也一定会对他这样说。。
    欧阳谌司愣住了。
    他了解她。如果说刚才那些说辞,还像是有人逼迫着她说出来的套话。那此刻她说的这些话,就是完全发自她内心的话语。
    “千千。。”
    他觉得她似乎有哪里不一样了,于是他下意识地唤她,用曾经唤徐千千的方式。。唤她。
    “你走吧!不要再来找我!!”徐千千站起身,泪水已经模糊了她的双眼。
    连她自己,此刻都已经有点分不清,这场分手,到底是做戏还是真实了。
    欧阳谌司站起身,他一把捉住她的手。
    周围的壮汉也跟着站了起来。
    徐千千身子一僵,她清醒过来了,她怎么差点忘记了最重要的事情?!
    “你曾经说过,有这枚戒指在一天,我就是你的人一天,有这枚戒指在一辈子,我就是你的人一辈子。那现在我把它还给你,我再也。。不是你的人了!”
    转过身,她取下手中的‘岁月如歌’,将它塞进他的手中。
    “你收好它!好好看着它。。”
    她抬眼看着他,目光灼灼。而捉着他的手,也用力地握了握。
    欧阳谌司顿了顿。
    他手中捏紧了戒指,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西餐馆,他都没有再挪动脚步。。
    屋外此刻,已经下起了瓢泼大雨。
    而他,就一直这样站着,也不知道站了多久。。就连屋外的雨都停了不知道多久之后,他才终于迈开步子,跌跌撞撞地坐回了车里。
    此时,西餐馆里的壮汉,和街道上的壮汉,都已经没了踪影。
    踩下油门,他憋着胸中的一团沉闷,疾驰而去。
    直到将车停在了自己的别墅门前,欧阳谌司才终于沉沉地吁出心中憋闷。
    他只希望他刚才的作法,是正确的!
    他只希望他真的,读懂了她的眼神!
    他记得她说,好好看着它。。
    掏出戒指,他甚至来不及进到屋内,便就着车内的灯光细细查看起来。
    果然,四克拉的戒面上,有着某种奇怪的黑色花纹。
    拿起手机,他借着手机电筒的强光分辨着。。
    这一次,他看清了她留给他的信息。
    但同时,他也彻底震惊了。
    因为戒面上,用小小秀气的字迹写着三个字。
    付玉衡。
    *
    另一边,近郊僻静的别墅内。
    付玉衡戴着耳机坐在书房内。他双眼紧盯着电脑屏幕,手指也一下一下地敲击在椅子扶手上。
    这是从谭老夫人那里学来的习惯,他在数着时间。。离半个小时结束,没有几分钟了。
    耳机里传来“不要再来找我”这几个字,他抬起眼,电脑屏幕上正转接着西餐馆内的图像,而此刻徐千千已经拔下了戒指,将它塞进了欧阳谌司手中。
    很好。。
    他嘴边勾起一抹笑意,转头扔掉了耳机,同时关掉了电脑屏幕。
    一旁的手机亮起,他接起来。
    “她出来了。”黄姐说。
    “行了,好好带回来。”他说。
    挂了电话,他惬意地站起身,吹响了一声口哨。
    不得不说,他一直是个周全的人,更是个自信的人。凡事只要他做了,那必然是胜算满满。
    让徐千千和欧阳谌司见个面又算得了什么?
    连他自己,都亲自在欧阳家进进出出了那么久。
    他就喜欢这样,越危险,越刺激。。越好。
    。。。
    走进浴室,他快速地冲了一个澡。
    端起红酒杯,他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
    他现在只差一个心愿未了。就在今晚,他就要得到徐千千,他终于要彻彻底底地得到她了。
    一旦做了他的人,她就再也没办法回到欧阳谌司身边去了。
    就算欧阳谌司不介意,她自己,也绝对没办法跨过这道坎去。。
    而欧阳谌司,此刻多半还在伤心,还在震怒,还在痛定思痛地和霍庭还有警察商量着对策。
    只可惜,他们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更不会想到,这一切全部出自他付玉衡的手笔。
    等他们回过神来时,徐千千已经是自己的女人,并且跟自己远走高飞去加拿大了。
    呵呵。。
    带着几分笑意,付玉衡走到书柜旁。
    他掏出宝蓝色的丝绒盒子,拿出里面锈迹斑斑的老式项链。
    打开了吊坠,他的手指轻轻抚过里面镶嵌着的黑白照片。
    此刻窗外,已经下起了瓢泼大雨。
    看着这雨,他脸上露出慈父一般的温柔笑容。
    “小雨,我马上回来了。这一次,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你放心,哥哥已经帮你报了仇。那个男人。。他绝对再也幸福不起来!”
    望着窗外的大雨,付玉衡一口又一口地品着杯中的红酒,思绪也跟着飞散开去。。
    二十六年前,还在襁褓中的他被送到了加拿大的一家福利院里。
    他从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唯一的亲人,是和他一起被送进福利院的双胞胎妹妹付小雨。
    在二十岁前,那个加拿大小镇上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和妹妹,是一对可怜的双胞胎。
    十岁时,福利院就倒闭了,他带着妹妹流落街头。他讨过饭,买过艺,做过杂役,甚至才十二岁,他就去做很重的体力活,满手苦茧和十七八岁的男孩子一起讨生活。
    他不为别的,只为了自己可爱的妹妹付小雨,能够和其他女孩子一样幸福快乐地长大。
    妹妹很争气,也很懂事。尽管生活艰苦,她的眼里一直闪着希望的光芒。
    她喜欢艺术,学习成绩也很好,甚至还考上了研究生。自从读了研究生以后,她就开始靠着自己的能力去赚学费,除去奖学金以外,她偶尔还会自己去找一些勤工俭学的事情。
    那个时候,她最常说的一句话是:哥哥,等我毕业找到工作了,就不准你再去吃苦了!
    可是单纯的她并不知道,为了支持她读书,自从她高中毕业起,他就已经加入了当地的一个性质可怕的地下恐怖组织。
    这个组织叫做“末日”。眼看他机敏沉稳,组织的头目很看重他,再加上他是孤儿,没有其他的社会牵连,所以组织一直在有意地培养着他。
    而他的收入,也随着各种冷血残忍的意外事件,而水涨船高起来。
    但是他心里明白,这些钱有多脏,有多血腥。于是,他悄悄地把钱都攒了起来,只想着等到小雨研究生毕业之后,他就想办法从这个组织里脱身,带着小雨躲到别的国家,开始全新的生活。
    眼看着幸福越来越近。。直到那一年夏天暑假,小雨告诉他,她要去当地一个很有钱的中国老太太家里,勤工俭学帮她抄录佛经。
    那段时间,组织上有个大手笔的事件,所以他暂时离开了加拿大。再加上他也打听过了,知道那家老太太待人不错,抄录佛经也不是什么辛苦活,于是,他便放松了对小雨的关心。
    然而,当他两个月后回到加拿大时,妹妹竟然像变了一个人。她辞去了老太太家里的工作,也不愿意再去读书,只是整天坐在家里闷闷不乐。他和她聊了很多次,她都不肯开口。直到问了周围的朋友,他才知道,妹妹竟然是失恋了。。
    原来,就在她去老太太家里帮忙的那段时间里,老太太的孙子也正好从国内过去了。老太太的这个孙子,长相俊逸,年轻有为,浑身上下都充满了男性的魅力。而妹妹这样情窦初开的女孩子,自然是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据朋友说,小雨喜欢这个男人,已经喜欢到顾不上女孩子矜持的程度。她每天都挤在男人身边问东问西,千方百计地想要和他搭话。她在没有看到他的时候想他,看到他以后就更加粘他。
    然而,男人发觉了她的心意之后,竟然开始有些避着她。他并不打算和她交往,只是在离开加拿大的时候,留下了一些钱让老太太转交给小雨,作为学业上的资助。
    这样的做法本是一种无可厚非的关照,但是看在自尊心特别强的付玉衡眼里,却等同于是羞辱。
    他自然知道,那样的家庭是多么的高高在上,那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男人,自然有一千万种理由拒绝小雨。
    可是,他绝不允许,那个男人用钱来砸小雨的志气。
    于是从那天起,他也发了狠。他硬是逼着小雨每天去读书,他时时刻刻陪着她,叮嘱她忘记那个男人。。
    然而,让他完全没有料到的是,单纯的妹妹竟然有着无比执着的性子。在他的鼓励和陪伴之下,她不但没有硬气起来,反而,悄悄吞安眠药。。自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