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了笑,“我知道啊,所以这个月我努力存点钱,下个月也买个热水器安着。”
“你那点太小了,不说不好安装,到时候你要换房子又得拆下来,很麻烦的了!”
我点了点头,觉得的确如此。
阿琴修着自己的指甲朝我多看了两眼,“两不这样吧,你搬来跟我住,热水器不用买了,咱俩还有伴。”
我连忙摇头拒绝,说:“不好不好。”
“为什么不好?难道你还觉得我会吃了你啊?”
当然不会吃了我,但我住到琴姐这里来,完全就是在占她的便宜。
“你那边租房一个月多少钱?”
我想了下,诚实回答:“一个月四百。”
“那你搬来我这边住,一个月给我五百,再顺便给我当个保姆可以吧?”
我郁闷的看着阿琴,她还真是个风风火火的样子。
“保姆就是给我做做饭啊,打扫一下卫生,洗洗衣服,你不会觉得我把你当佣人使唤吧?”
“没有没有,琴姐你想多了。”
“那你墨迹啥?反正我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间也很无聊,还经常跑去你那凑日子,不如你搬过来啊!我这里啥都不缺,空间也大,你那地方小还要房租,多划不来啊!一个月几百块给我,我还能交个水电费。”
阿琴一阵嘴皮子劝我,我有些犹豫了。
倒不是因为她这边住的舒服,嫌弃自己的小租房住的不舒服,而是有伴。
阿琴长叹了一口气,“反正我话说这的啊,你想什么时候搬过来都可以,我先去洗澡了啊,洗好了还你。”
“嗯。”
阿琴去浴室洗澡了,我起身走到她家阳台上,从近致远看着这座城市的夜景,说不出的惆怅。
以前在这座城市里呆着,是因为沈家,如今是为了还债,如果可以我真想离开这座城市。
突然我脑子里冒出一个激动人心的想法,等阿琴洗完澡香喷喷出来,我立即开口说:“我可以跑掉吗?”
阿琴一脸震惊,随后可怜的看着我摇头。
“你太小看林玫跟范聆歌了,你现在只有按着他们的路子走,因为沈家那些债务都被你揽到名下了,你要跑了,人家直接报警就可以去抓你的。”
“……”好吧,我异想天开了。
“黎念你现在要做的是认清现状,已经没法逃避了,谁让你当时傻啦吧唧跟林玫签合同的。你要不签合同,沈家那些事就跟你没关系。”
“琴姐你别说了,我不是后悔,我只是厌倦了这座城市,有点想去别的地方。”
“先把一年熬过去再说吧,别胡思乱想了,既来之则安之!快去洗澡吧。”
等我洗完澡出来,阿琴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天凉,我怕她感冒,就找到她的卧室抱出被子给她盖上。
盖上没两分钟她就醒了,揉着眼睛打着哈欠说:“一不小心就睡着了,刚刚给你弄好了房间,靠阳台那一间,我先去睡了啊,好困。你要是想看电视自己开啊。”
“好。”
看着阿琴进了她自己的卧室,我走到她给我准备的那房间打开门,里面一股清新的洗衣液香气扑面而来,床单被套一看就是才换上的,窗帘半开着,能看见外面的夜色。
我觉得阿琴这套房子这间房是最好的,疑惑她自己怎么住最里面阳光比较少的卧室。
一夜好梦睡到第二天中午,我见阿琴没起来,跑去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倒是诧异冰箱里应有尽有,做饭做菜啥都不缺。
做好了饭菜去叫阿琴起床,她跟一只猫似的抱着被子圈在床上,一条腿还撩在外面。
睡眼惺忪坐起来,揉了揉她好看的长发朝我嘿嘿一笑。
“小保姆当的真到位,做好了饭菜才叫我啊!”
“赶紧起来洗脸刷牙吧。”
“好呢!我就说嘛,让你搬过来跟我住,好处最多的就是我。”
吃饭时,我问阿琴:“靠阳台那一间卧室最好,你干嘛住靠里面的啊?”
阿琴看了我一眼说:“我很容易失眠,外面那间房光线太好了。你喜欢你就过来住呗,我不会带男人回家的,你放心好了。”
接触这些日子我早知道阿琴是怎样的人,她下班了都不跟客人一起走,也没跟出过台,至于以前我不了解,但我想也没什么差别吧。
吃好了饭,我和阿琴窝在沙发上看着无趣的电视。
阿琴突然开口:“你好奇我哪里来的几十万买的这套房子吧?”
“是有点好奇。”昨天一进来看见这么大房子,想到阿琴每个月还给家里打三千,她平常做美容买衣服的开销也大,要存这么一笔房子钱挺难的。
“为了表示我的坦诚我实话告诉你吧,早几年我被人包养过,这房子是我们分手的时候他给我的。”
“那他挺有钱的啊?”
“有个卵钱,那会做房产生意是赚了不少,后来生意不行了,就剩下几套房子,怕我拆散他的家庭就给了我一套。”
我扭头看了看阿琴,见她并没有任何伤心的迹象才放心继续盯着电视看。
“小念念,你以后自己有能力就靠自己买,实在没能力趁着年轻也找个好男人赚一把吧,不然咱们女人年轻饭吃不了多久,别到时候啥都没有。我看过太多一开始风光后面悲惨的小姐了,啥都没有,又因为做个小姐嫁个男人都不容易,只有多赚钱买房买车稳固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我静静听着没说话,自认为不会成为阿琴嘴里的悲惨小姐,但还是挺佩服她有这样的思考,而在魅惑里很多姐姐们看起来都是过一天是一天,压根不像阿琴这么清醒。
“不过在玫姐这的一年你也别太想着钱了,你的待遇本来就不公平,很难赚到钱,等跟了范聆歌一切会好起来。”
我想起范聆歌出差前叮嘱我最近要小心的话,现如今他离开几天了我挺好的,没被林玫或者其他人欺负,都有些怀疑他是不是想太多了。
然而晚上我就不这么认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