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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三章 可书耻乎?

    傲汉国魔都波旬城,魔王东方一身玄色盔甲仿如杀神般站在城墙上,面沉如水。
    城下旌旗招展,大乾国与金乌国号称百万的联合军已经将城池团团围住,军阵绵延上百里,放眼望去,犹如天际涌来的摧城乌云。
    一骑缓缓从军阵中央行出,马上骑士同样是一身黑色盔甲,只是盔缨换成了有别于傲汉军的金色。
    骑士掀起狰狞的面罩,露出一张苍老面容,抬头仰望城墙之上的魔王,拱了拱手,朗声道:“微臣司马烈,见过陛下。”
    这骑士赫然就是魔王东方最信任和倚重的大将司马烈。
    “在你眼中,寡人还是你的王吗?”魔王的声音不大,却清晰的传到城下,很平静,听不出任何喜怒的情绪。
    此时的司马烈腰板笔直,目光如电,哪里还有几个月前那种病怏怏的模样?
    听了魔王的问话,他微微一笑,说:“微臣原本只是边军一微末小卒,全赖陛下慧眼,不足三十年便登临天下兵马大将军之职,荣宠之极,天下共知,微臣也不曾有片刻或忘,陛下一日为王,那便永远都是微臣心中之王。”
    “既是如此,那你如何解释此情此景?”魔王又问道。
    “陛下雄才大略,难道还不明白么?”司马烈闻言摊开手,环顾四周,说,“微臣敬您之心不假,可微臣向往大位之心同样真切,这二者之间有什么矛盾和冲突吗?您既然已经是微臣心中之王了,那这臣民之王,不如就交给微臣代劳,如何?”
    这话一出,城墙上的魔王忽然放声大笑起来,其声之广,令城下三军都不由为之动容。
    “你无耻的样子让我想起了一个年轻人,”笑完,魔王说道,“就是一手挫败你与天玄宗阴谋的那个家伙,他最擅长把不要脸的话用正大光明和理所当然的态度讲出来,不过,年轻人顽皮一些总是很讨喜的。
    司马爱卿,你说你黄土都快埋到脖子了还如此的不要面皮,就不怕遗臭万年吗?”
    听到父亲夸奖自己的情郎,陆筱即便心中依然忧急,脸上还是不自觉的露出骄傲的表情来。
    这时,又有两骑从军阵中行出,一左一右来到司马烈的两旁停下。
    “司马将军,我们领兵在短短数月之间便从边境直抵京师,可见这傲汉guo军力如何,区区一座城池,须臾可下,跟一个将死之人还废这么多话干什么?”
    说话的是左边大乾国的大将,这家伙天生一脸横肉,看上去就如恶鬼一般凶悍。
    “程将军所言甚是,”右边长着两缕鼠须的金乌国将军接口道,“莫说魔王东方已是瓮中之鳖,就算他将这波旬城打造的固若金汤,在我等百万天军围攻之下,势必也会如那土鸡瓦狗一般,不堪一击啊!”
    “放屁!若不是老夫苦心经营十几年,沿途各个关隘都安插了亲信,就凭你们两个蠢货,别说几个月,就是几十年也甭想打到魔都来。”
    司马烈心中冷笑,脸上却不动声色,左右看了看两人,再次仰头对魔王朗声说道:“陛下,您向来眼光如炬,又甚爱子民,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当知负隅顽抗也是徒劳,何不心存仁爱之心,开门请降,也好免去城内百姓战火之苦?”
    魔王似乎已经没了与司马烈对话的兴趣,连军阵都不看了,就那么坐在了身后的龙椅上,开始闭目养神。
    陆筱见状上前一步,竖眉喝道:“笑话!身为傲汉国大将,为了一己之野心,不惜叛国投敌,引他国之军屠戮自家百姓,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举人神共愤,你怎么还有脸口口声声说什么‘心存仁爱之心’?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司马老儿,‘廉耻’二字怎么写,你还记得吗?”
    陆筱修为不如魔王,所以声音并不洪亮,但她女子特有的清脆还是犹如一股清风拂过,为城上城下剑拔弩张的气氛增添了几丝异样的味道。
    在宫里混的都很有眼力见儿,竺山见陆筱发话了,悄悄就给魔王的亲卫们使了个眼色。这些亲卫大部分都读过书,一接到眼色,立刻就心领神会的齐声大喊道:“司马老儿,可书耻乎?”
    他们这么一叫,城墙上的守军马上就跟着叫,城内彪悍的魔都百姓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骂叛徒的话人人都懂,于是也就都加入到大骂司马烈的行列之中。
    随着加入的人越来越多,声音也越来越大,以至于没多久,天地之间便只剩下“司马老儿,可书耻乎……”的声声大骂。
    魔王了解自己的贴身奴才,见状不由赞赏的看了竺山一眼,只是陆筱被士兵百姓如雷的骂声也给弄的热血沸腾满脸激动,又让魔王有些失望。
    “小小还是太年轻了啊!”他略有些失落的对身旁的酆化真人感慨道。
    酆化真人慈祥的望了陆筱一眼,捋了捋胡须笑道:“公主年仅二十许岁,手段、心智俱都不俗,已是我国年轻一代中的上上之选,而陛下却不满意;反观那秦歌,比公主还要年长几岁,性情之跳脱,老夫每每想起都头疼不已,陛下却屡屡赞赏有加。
    如此厚此薄彼,是为何故?”
    “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魔王笑道,“这是凡界一本演义中的话,寡人深以为然。
    为人君者,治国便是治人,犹如这‘龙’,可趁势借势隐势,唯独不可顺势,无论嬉笑怒骂,暴虐宽仁,都是治人之手段,收放自如。
    秦歌那小子别看行为举止轻浮跳脱,其实心里明镜似的,他行事越是疯癫,敌人就越是无法捉摸他的风格,所思所想都隐在暗处,对敌时自然就天然立于不败之地。
    再看寡人的女儿,仅仅只是万人呐喊便激动浮于表面,那些臣子哪一个不是人精?稍稍使些手段,便能玩弄她于股掌之中,如若为君,怕是治不了人,而是治于人啊!”
    酆化真人活了二百七十多年,这点道理怎么会不懂?便道:“公主年纪还小,陛下又正值春秋鼎盛,好好培养就是了。不过,听您的话音,似乎不打算让秦小子接您之位了?”
    魔王闻言有些头疼的捏了捏鼻梁,说:“那小子什么都好,就是太花心,小小如花似玉,又是堂堂公主之尊,还是不能将他的心栓住,寡人也是徒呼奈何啊!
    再者,这家伙虽说手段和智慧都有,可一旦面对女人,立刻就会成为软脚虾,寡人真怕将王位给了他之后,大好河山最后会葬送在某个妇人之手。”
    “喂!陛下,虽说您是小小的父亲,可我好歹也算小小的男人吧!有您这么拿‘软脚虾’来形容女婿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