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书库 > 其他类型 > 口是心非 > 第4章
    jacaranda叫蓝花楹,通常花期只有一个多月,开在夏天伊始。蓝花楹是温柔的淡紫色,风雨掠过整条路都被紫色的花海覆盖。南漪上班的路上就会经过几棵蓝花楹树,昨晚下过雨后不少花瓣被打落在水坑里。
    南漪想拾起一片,弯下腰的瞬间整个人定在原地。
    这个场景她仿佛在哪里见过。
    南漪直起身来,终于在一声陌生的狗吠后想了起来——是那个梦!
    直身的同时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因为眼前的画面实在和昨晚的梦重合度极高。并且南漪清楚,梦里的一切并不是虚空幻想,而是曾经在她身上发生过的真实事情,只不过当时摔倒的人并不是她。
    说来她其实并不常梦到那个人,所以一定是吴小言那天提起来,而当事人又顶着pepper的头像赞了她的朋友圈。
    嗯,一定是这样的。
    想起了那人下颌的一道浅疤,她心有余悸地摸了摸下巴。路边草坪传来几声狗吠,她裹了裹外套,快步往t店里赶去。
    南漪在一间咖啡店工作,到的时候是七点整,刚好卡着上班的时间。
    她给自己做了一杯黑咖啡,又热了一个杏仁可颂。这是她每天早班的标配早饭,杏仁酱的甜腻刚好可以中和黑咖啡的苦涩。
    距离营业还有十五分钟,看了一眼时间,挂上了“open”的牌子。
    今天和她一起上班的同事是一个正在读大二的韩国女生。南漪挺喜欢这个韩国小妹妹的,她做事勤快利索,对待客人温柔耐心,仿佛二十四小时脸上都挂着笑。况且,她是少数知道“炸酱面”和“糖醋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国菜的韩国人。
    开店没多久便有人进来,南漪想着韩国小妹妹总是早十几分钟来店里,就提前给客人点单。计时器响起,南漪打开烤箱门,可颂的香味瞬间充满整个屋子。于是客人加单了两个杏仁可颂。
    店里的可颂是从供货商那里订的,只需要解冻然后放进烤箱就可以。可颂酥皮裹着甜香的杏仁酱,而表面是烤出焦糖香的杏仁片,咬一口外酥里糯,口感层层丰富,刚一售卖就成了店里招牌产品。
    南漪做咖啡的时候,等待的客人又跟她聊天。
    与陌生人尬聊是一项天赋异禀的e人技能,可惜南漪是不折不扣的i人,于是尬聊就成了她的工作属性。后来做这行时间久了,她逐渐养成习惯——一旦听到门开的声音她便会亮出笑脸,然后热情跟客人打招呼聊天。于是,这项工作属性就成了她的巴甫洛夫效应。
    一杯咖啡的时间过去,尬聊时间结束,南漪笑着说完“have a nice day”,静候下一道铃声。
    咖啡店处于居民区,目标人群不是上班族,所以平时早上人不算多。可今天不知是吹了什么风,还没到正式营业时间,等待买咖啡的队伍已经有四五个人。
    南漪看了眼手表。今天韩国小妹妹居然迟到了,这很奇怪,同时她心里隐隐升腾了不好的预感。而两个小时后,她终于再次印证了“墨菲定律”。
    当南漪笑着递完最后一杯咖啡,韩国小妹妹终于来了。她喘着粗气跑了进来,满脸慌张抱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有事迟到了,给你打电话你没接。”
    南漪心想,这两个小时她连掏出手机的时间都没有,就差让客人self service了,哪里有空接电话呢?况且上班迟到了这么久,难道不应该解释一下迟到的原因才对么?居然还怪起她没接电话了。
    她心里略微不爽,可话一开口又变了味道,“没事,敏珠,你还好吗?是家里有什么事吗?”
    韩国小妹妹叫敏珠。她见南漪没责怪,终于松了口气,眼疾手快将她手里的活抢了过来,边擦桌子边跟她解释:“那个,欧尼……” 敏珠嘴很甜,自从听说南漪喜欢看韩剧和韩漫之后就叫她“欧尼”,“我前男友昨天晚上来找我了。”
    “前男友?” 南漪愣了愣。
    如果她没记错,上个月她才跟敏珠去吃烤肉喝烧酒,陪她度过了第一个恢复单身的夜晚。当时敏珠哭到打嗝,呜呜咽咽哭诉从男友家人那边受到的委屈,鲜嫩多汁的牛肋排都没吃几块。当时店里人都劝敏珠在家休息几天,谁知她格外坚强,第二天一早还是一副红肿的眼睛来上班了。
    所以南漪想不明白,分手都没有阻挡赚钱的脚步,前男友的出现居然能让她熬个通宵?
    “嗯,昨天他来我家了。” 敏珠垂下眼去,把已经擦干净的桌子又擦了一遍,“欧尼,我们复合了。”
    “啊……” 南漪迅速回忆,还好陪敏珠喝酒那天她没说什么大逆不道的话。她只沉默了一秒便恢复神色,露出慈姐的笑容,“那这是好事啊,他还是喜欢你的,其他的事情都不是问题。” 说完还用韩语说了一句“恭喜”。
    敏珠果然喜笑颜开,说就知道欧尼一定会支持她的。还说,其实今天早上迟到是跟室友吵架了。她的室友见到敏珠前男友出现在家里后把她骂了一顿,当着家里所有在场人员骂她恋爱脑,场面一度尴尬,敏珠说,她这次恐怕要搬出来了。
    果然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南漪暗自感慨,她就从来没有这么管闲事的时候。想当年吴小言跟她的前男友每个月都提一次分手,她也只当这是吴小言的经前期综合征。毕竟感情的事嘛,除了当事人谁都没资格指手画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