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霜芜听到她说过太多遍这两个字了,即便也许是假的,可他依旧忍不住扬起个笑来。
    “喜欢什么?”
    夏青梨还没缓过劲来,脑子依旧迷迷糊糊的,他问什么自己就答什么。
    “喜欢你……”
    谢霜芜笑了笑,伸手一点点地替她擦去唇边的津液,“是我喜欢你,夏青梨。”
    其实……都一样吧……
    -
    夏青梨这个觉睡得特别好,居然没再做梦,梦到反派的过去,哪怕他们睡前也亲了。
    第二天,她精神抖擞地从床上爬起来,又提前把谢霜芜拉起来,两人一前一后地出门才不会引起怀疑。
    昨日,郑莹莹说过会在早上来客栈找他们,当然,她还可以下楼顺便吃个早饭。
    客栈的免费早饭一般都是馒头稀饭之类的,也可以要别的,不过得加钱,他们刚好比较穷。
    夏青梨神清气爽地落座。
    阮怜雪瞧她一眼,眉头一皱,“青梨,你脖子怎么回事?”
    夏青梨:“……”差点忘了还有这回事。
    她偷瞥了一眼谢霜芜,发现对方也正在看自己。
    赶在他开口之前,夏青梨装作无事发生地说,“狗啃的!”
    态度很是坚决,说是狗啃的就是狗啃的。
    谢霜芜:“……”
    此时,正趴在地上喝稀饭的灰狼:“?”谁啃的?
    “狗啃的?”阮怜雪将信将疑地重复了遍她的话。
    夏青梨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句话有多离谱,狗怎么能咬得到这种地方?只有人才能做到。
    她立即改变说法:“记错了,是耗子咬的。”
    “耗子?”阮怜雪还是不信,转头问谢霜芜:“谢公子,真是这样吗?”
    女主问罪魁祸首算怎么回事?
    夏青梨睁诧异地大了眼睛。
    谢霜芜想了想,笑了一声,答道:“确实是耗子咬的,不过……是只毒耗子,阮姑娘,还是请你替她好好看看。”
    什么鬼?毒耗子?
    夏青梨真的很想质问他,真的不是在诅咒自己的女朋友吗?
    “给我看看。”
    尽管夏青梨说了不用,但阮怜雪要说什么也要给她查看伤口。
    阮怜雪看了几眼,耳尖渐渐染上颜色,“没、没事,就是平时多注意一下就行了。”
    说完,她取出一瓶膏药给夏青梨,“回去之后,把这个给伤口抹上,不会留疤。”
    夏青梨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女主是大夫,还是医术绝佳的那种,而且看她的表情,铁定猜到了。
    能在亲吻的时候把脖子咬破,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确实挺厉害的。
    夏青梨还得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地接受女主的好意。
    转手拿起个馒头啃,一边啃一边偷偷狠狠地瞪着反派。
    狗也好耗子也好,他其实一点也不生气,之所以跟阮怜雪那样说只是想好奇夏青梨的反应,挺好玩的。
    不过,夏青梨还是搞不懂,他昨晚为什么亲着亲着非得咬她,明明她都说了喜欢他,还说了两次。
    一个馒头尚未吃完,郑莹莹人就到了。
    她气喘吁吁地跑来,一落座,水都来不及喝一口,立即从怀里套出个破旧的小册子,“就是这个,就是我昨天想要给你们的。”
    陆萧辞好奇地翻开第一页,不曾想,居然是是本爱情话本。
    郑莹莹脸色一红,“啪”地快速抢回话本,随后递上另一本,“对不起,拿错了,这本才是。”
    陆萧辞再次翻开,发现内有乾坤。
    看似是话本,其实里面记载的皆是远古禁术。
    王莲生确实是个凡人,也幸好是个凡人,所以这些禁术对他来说并无实际用处,不过翻到最后一页,却看出了端倪。
    ——夺舍之术。
    普通的夺舍之法是将自己的魂魄塞入其他人的躯壳中,可书中的夺舍恰好相反,而是要用舍弃性命的方法,让其他人夺舍自己。
    性命,是王莲生唯一拥有的,但他选择了献祭。
    换句话说,或许不是那个人选择了王莲生,而是王莲生选择了他。
    能让王莲生不惜舍弃性命做出这种选择的,可见生前到底遭受过多大的折磨。
    虽然这不是他所能掌控的,但心中依旧隐隐愤怒。
    陆萧辞眸色渐深。
    郑莹莹察觉出事情的严重性,“这本书是王公子走之前留下的,我无意中捡到,其实对我没什么用,若是对你们对王公子有用,就带着吧。”
    陆萧辞感激地看她一眼,“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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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莹莹的出现,给他们提供了重要的信息。
    在离开太为乡之前,陆萧辞一个人又去了趟王府,具体因为什么也没说,只不过去时怒气冲冲,回来之时面色柔和。
    夏青梨觉得,男主八成是找王府的人清算罪行,就算王莲生魂飞魄散,他也想为逝去之人讨回公道。
    系统说,小说中的男主就是这般温柔正直善良之人,所以才在一开始让女配一见倾心。
    尽管夏青梨对他并无男女之情,但依旧很是钦佩。
    在通往柘州城的路上,夏青梨闲来无事,又想到王莲生的遭遇,心中烦闷的紧。
    “谢霜芜。”她一下子直起身子,在他的目光注视下缓缓开口:“如果我也死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