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书库 > 武侠修真 > 炮灰师尊穿错书后 > 第27章
    要是师父喜欢的是红玉那种类型的,那他趁早死了这份心吧。
    林承玉:……
    他怎么不知道,林景之这么八卦。
    “不是。”
    “那您喜欢什么样的?”
    林承玉忍无可忍:“我看你挺闲的,要不滚下去跟着马车跑一会儿吧?”
    林景之秒怂:“我错了,师父。”
    ……
    一路太平无事,小半个月后,三人终于回到了小院,林承玉从车上下来,看着熟悉的院落,轻轻吐出一口气。
    终于回家啦。
    【作者有话说】:感谢大家的收藏和评论,继续求一求评论、收藏和票票呀,给大家比心
    第四十一章 小狼要当师娘
    “冯轩问先生安,先生一路辛苦了。”
    林承玉一下车,就看到冯轩立在小院外,显然是在等他。
    只是这一月未见,冯轩似乎瘦了不少,也不太有精神,而且身上穿着粗麻布衣裳,腰里还系了个孝带子。
    林承玉心下一惊:“你这是?”
    冯轩扑通一声跪下来,向林承玉磕了个头,哽咽道:“先生,我……我祖母去世了。”
    原来是冯婆婆走了吗?
    林承玉不禁回想起那个很可亲的,经常给他家送猪肉的老太太。
    他俯身把少年拉起来,替他拂去额头上的灰尘:“冯婆婆今年六十有九,现在驾鹤西去,也算是喜丧,节哀顺变,你要想开些。”
    冯轩勉强笑笑:“多谢先生宽慰。”
    “那你今后有什么打算吗?”
    “学生只想着先把这二十七日的孝守完。”冯轩说着又向林承玉深鞠一躬,“学生热孝在身,不便久留,这便告退了。”
    或许是原书作者认为守孝二十七个月实在有违人性,所以在写书的时候把二十七个月改成了二十七天。
    因此在这个世界里,亲人去世,晚辈子侄只需要守孝二十七日即可。
    林承玉点头,目送着冯轩离开,幽幽叹了口气。
    他确实没想到,自己离开这一个月,冯家会发生如此变故。
    可是话又说回来,修仙之人最忌干涉凡人命运,就算是他没有离开,恐怕也救不了冯婆婆。
    “红玉,你去做些粗淡素食,送到冯轩那。”
    守孝是守孝,但总不能不吃饭,否则人是要饿出病来的。
    红玉应了声去厨房做饭,林承玉便带着小狼进了屋。
    “景之,我想和你商量个事。”
    林景之倒了热茶递到林承玉手边:“您想把冯轩收进来?”
    林承玉眼睛一亮:“你同意了?”
    “他……他也挺不容易的。”林景之用脚划拉着地,闷声说,“您想收就收吧。”
    林承玉大喜过望:“我就知道我们家景之最善解人意了,其实除了冯轩,红玉我也想收进来。”
    林景之顿时炸了:“您怎么得寸进尺呢,冯轩家里有丧事我不和他计较,红玉算什么啊。”
    林承玉赶紧给林景之顺毛:“你看,同样都是教学生,我让冯轩入门,不让红玉入门,那红玉该怎么想,说不定还要以为我是因为他妖修的身份瞧不起他呢是不是?”
    林景之嘟着嘴,哼哼一声:“您想收就收呗,反正我也没资格阻止您。”
    “那我就当你答应了?”林承玉摸了摸小狼脑袋,“我就知道我家景之可好了。”
    林景之顺势在林承玉手上蹭了蹭,又使劲吸了两口林承玉身上的冷香,顿觉神清气爽。
    算了,他可是要做师娘的人,就不跟冯轩和那只死狐狸计较了。
    于是,冯轩守孝结束后,林承玉特意在小院举办了个简单的收徒仪式,喝了冯轩跟红玉敬的茶。
    不过因为小院不够大,依红玉的提议,两个人依然住在山脚下的冯家,只是每日来小院上课,小院的常住人口依然只有林承玉和林景之。
    林景之对此颇为满意,死狐狸还算上道。
    【作者有话说】:林承玉的三个徒弟凑齐了,撒花花
    继续求一求评论,收藏和票票,谢谢大家
    第四十二章 q版小狼
    “师父,明天有什么安排呀。”
    林承玉诧异地看了林景之一眼:“什么什么安排,你明天不上学堂吗?”
    林景之跺脚:“明天学堂旬休啊!”
    “那在家写作业呗,有时间的话还可以练练我新教你的灵阵。”林承玉往面盆里添了一点水,“刚好冯轩要筑基了,趁他旬休我过去帮他准备准备。”
    “师父!”林景之快要呕死了。
    果然是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有了冯轩和那只臭狐狸之后,师父竟然连自己的生辰都记不得了。
    林景之自记事起就是一个人流浪,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生辰。林承玉用灵力探了他的骨头也只能勉强确定他大概的年纪,生辰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知道的。
    于是,林承玉就把带他回家的那天当做是他的生辰,每年的生辰都会给他准备礼物,还会带他去县里的集市玩。
    “怎么了?”
    林景之张张嘴,而后又闭上,低头闷声应了句“没事”。
    林承玉指着墙角的鸡笼:“不是要吃鸡汤面吗,去把鸡收拾了,我呆会就炖上了。”
    “哦。”
    林景之恶狠狠地把鸡从笼子里抓出来,也不用刀,直接把右手的爪子变出来,一爪子差点把鸡撕成两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