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书库 > 都市言情 > 雾都侦探 > 第1326章
    昆塔介绍道:“探戈是连发狙击步枪,自动上膛,不需要拉动枪栓。第三阶段的训练是一秒双发,这个阶段难度很高,难点在于后坐力的控制。普通人操控探戈时,击发第一枚子弹之后,需要一到两秒时间才能重新瞄准标靶。第三阶段训练目的是压住后坐力,1秒之内击发两枚子弹,并且都要命中目标。不过我不能天天陪着你训练,所以我们的目标是完成第二阶段训练。有时间再考虑第三阶段。”
    昆塔翻开电脑,里面是标靶附近摄像头拍摄画面,昆塔道:“今晚练习呼吸,呼吸会影响身体和枪支抖动,虽然对于近距离狙击来说影响不大,但仍旧有一定机率造成脱靶。频率是这样的,吸气,不要吸满,中度吸气,停止呼吸,瞄准,扣下扳机,呼气,再轻吸气,停止呼吸,瞄准,扣下扳机。通过训练让呼吸成为本能,达到这个水准就等同跨越了新手门槛。傻着干嘛?练起来。”
    梁袭忍不住问:“你什么时候安装的灯和标靶?”
    昆塔:“你好奇心还挺强的?下午你午休时,我抽空去了一趟。”
    “哦。”
    昆塔:“吸气。”
    梁袭照做,昆塔:“憋气、瞄准后击发。”
    梁袭扣下扳机,因为保险没关闭,并没有击发子弹。昆塔表示满意:“继续。训练过程虽然很枯燥,但每一次训练都能提高任务成功率。”
    说完昆塔躺到一边,再听见一次撞针声音后问:“你确定亲自动手?”
    梁袭扣动扳机,道:“我能达标。”
    昆塔拿出一根雪茄烟,边烧边道:“我相信。不过我们也要做好两手准备,通常来说第一枪不会有问题,百米距离,就算对方恰巧弯腰拾捡物品也躲不过。但是第二枪可能存在各种变数,比如目标着急跑出来查看摔倒,比如看见第一人倒地,在这种情况下,第二人很可能立刻找掩体。按照我的推测,第一枪命中率可以达到95%,第二枪或许只有80%。所以,在你看来,谁是你的第一个目标?”
    梁袭想都不想道:“贝当。”
    “为什么?”
    梁袭道:“贝当作恶多端,没想到却能和爱侣过上田园生活,既然上帝不想惩罚她,那只能由我来消灭她。再者,贝当死亡,菲尔除了菲奥娜外一无所有。没有荣誉,没有地位,没有未来。杀死了贝当等同杀死半个菲尔。反过来就不一样了,菲尔死亡贝当固然会痛苦,但是她获得了将军遗孀的身份。以她的年龄和外貌,即使需要花费三年时间从痛苦中走出来,她的未来还是一片光明。所以必须先杀贝当。”
    昆塔轻点头:“考虑的很周全。”
    昆塔道:“我说下我的计划。我会偷一辆车,准备两张硅皮面具,以此来避过道路监控。晚上七点到达山脚,山上办完事之后,驾车绕路回伦敦,在伦敦郊区抛弃车辆和面具。开车经过泰晤士河,将枪支沉入河中。”
    “完美。”
    昆塔道:“即使计划再完美,也可能出现问题。你要做好心理准备,菲尔遇害必然由国警负责调查,国警和警察不一样,他们审问嫌疑人没有太多的限制。当他们采取的力度越强,说明他们没有掌握任何证据,只能寄希望你我招供。假设我们同时被捕,要注意囚徒陷阱。”
    梁袭不在意道:“完全不是问题,我是专业侦探。而且只要没有证据他们就动不了我,要钱有钱,要律师有律师,要人脉有人脉,我没有把他们看在眼里。我们只要小心点,不要留下指纹和dna,就不会有问题。”
    第七百零二章 训练(下)
    在三个小时呼吸训练并且不间断休息后,昆塔示意梁袭可以进行实弹射击。这是把新枪,昆塔只知道这把枪的参数,本人也不清楚这把枪实战能力,昆塔内心多少有些担忧。在晚上十一寂静的夜晚,到底可以产生多大的声音呢?
    梁袭枪感不错,第一枪就命中目标,后坐力有,但不大,不过即使有心理准备,枪支还是发生了较大的位移,梁袭在4秒之后才在瞄准镜中重新看见标靶。探戈击发时产生的噪音比昆塔预计的小很多,除非是在山脚的公路散步,在风口下方,否则听不见枪声。并且消声器很好的掩盖了枪口的火花。
    从城市实际作战来说,这把枪唯一的缺点只有一个:贵。探戈普通版4万英镑,还可以换更贵的枪管,专用消声器每个700英镑。这还是官方采购价格,黑市不仅要高出数倍,而且有钱都未必能拿到货。
    从显示器上看,梁袭开的第一枪不仅命中了标靶,而且打了7环的成绩,这让昆塔无比手痒。于是昆塔拿过梁袭手中的探戈自己来了一枪,在横风比较强烈,昆塔未做修正的情况下仍旧命中9环。梁袭问起了枪,昆塔告诉梁袭,探戈算是新枪,目前已知只有美国和以色列反恐部门装备探戈,英国正在探讨采购可能。
    梁袭好奇问:“那你怎么拿到手的?”
    昆塔道:“这种问题对我来说,就如同你推理一个人有没有配偶那么简单。”
    梁袭道:“并不是那么简单,虽然也不是很难。”
    昆塔道:“没错,并不是那么简单,但并不难。”
    “呵呵。”梁袭躺下休息:“虽然距离20公里,但是你的雪茄有可能成为线索。如果是我调查案件,我说不定会找到这里。”
    “放心,我会处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