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狗被放在了地上。
它激动地绕着许馥的脚边打转,她蹲下身来,伸出一只手,它立刻把脑袋搁在了她手心里。@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小小的脑袋趴在她手心里打滚,惹得许馥咯咯笑。她拍了拍它的前爪子,它立即抬起前爪放在了她手上,“哈”地吐舌,还不忘积极地摇着尾巴。
“我起好名字了,”许馥心意已决,“野宝。怎么样?”
“……什么宝?”
陈闻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还没被叫过宝呢!
他也才是个‘小也’而已,怎么这一只傻狗就可以被叫宝的?
“野宝呀。”许馥一边撸着那小白狗的脑袋,一边开始信口胡诌,“它在野外流浪了那么久,还这么聪明,证明有野蛮生长的能力……总之这个名字是灵感一现,不可多得的好名字。”
陈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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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馥笑着乜他一眼,“你不喜欢我起的名字么?”
“……喜欢。”
他也不顾身边有人看热闹,就小声嘟囔,“但叫‘宝’是不是有点太宠它了……”
许馥完全不把他的意见当回事,蹲着摸那狗脑袋,小狗也努力昂起头,全方位接受她的抚摸,甚至干脆躺平,让她肆意摸它的肚子,她惊喜道,“你看看,它多聪明呀,可不是宝贝么?”
真绿茶!
陈闻也冷眼瞧着,只恨自己不能也当场就地躺平。
“哎呀,哪里能找到这么聪明的宝贝?”许馥逗狗成瘾,和小狗说话像在哄小孩,又伸出一只手来,“野宝,握手。”
手心里突然搭上了男人的骨节分明的手,而白色的狗爪子晚了一步,不小心搭在男人的手上面。
野宝出离愤怒地吠叫起来:“汪汪汪!”
许馥无语地抬起眼睛:“……你干嘛?”
陈闻也面不改色,淡淡道,“我比它聪明多了。”
许馥:……
小姐姐:……
第62章
“野宝真是全天下最聪明, 最可爱的狗狗,是不是呀?”
“哎呀,野宝说是的呢。”
“好乖乖, 好宝宝,我扔过去个球球, 野宝帮我捡回来好不好?”
“看好了,就是这个黄色的小球球,野宝看好了吗?”
“要帮我捡回来哦!”
许馥的球刚刚出手, 旁边的陈闻也眼也没抬, 随意地伸手一抓,将那黄色小球稳稳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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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宝随着那手的动作已经跑向远方, 正在团团打转, 怎么都找不到球的落脚点。
“……真是个傻狗, ”陈闻也不屑嗤道,将那球递回许馥手心, “喏,还给你。”
“你才是个傻狗, ”许馥散着冷气瞪他,“我在和野宝玩呢!你接我的球干什么?”
“啊,我以为叫我呢,读音都一样, ”陈闻也一板一眼地强调,“野宝——也宝——”
许馥极为笃定地拒绝他的硬蹭, “不是,你就是小也, 它就是野宝。”
陈闻也开始觉得有点委屈了,眸光涟涟地控诉她, “为什么?”
“因为这就是你俩的名字。什么为什么?”许馥气笑了,她拿手指戳戳陈闻也的额头,道,“不要打扰我跟野宝玩啦。”
“不要。”他被她戳了一下就开始得寸进尺,直往她怀里钻,毛茸茸的脑袋蹭她的下巴,“我也要和你玩——”
这么一说,他还真的觉得委屈起来,“你最近工作那么忙,都没有时间和我一起,好不容易休息一天,怎么还一直和小狗玩?”
那边的野宝终于意识到那小黄球找不到了,跑回来拿脑袋蹭许馥的小腿,哀哀低叫,“汪汪——”
许馥身上挂一个,腿上缠一个,莫名觉得自己有点像那种左拥右抱的昏君,哪个都不忍心伤害。
但身上这个显然心机更深沉一点,而且毕竟占着一个会说话能沟通的优势,开始乘胜追击起来。
“不要理它,”陈闻也的唇已经不间断地落在她颈上,又恼怒,又像撒娇,“今天陪我,姐姐——”
他胡乱又炙热的吻扰乱了她的一池春水,许馥很快作出了抉择,她把那小球往远扔,看着野宝嗷嗷叫着跑远,终于支走一个,道,“……那好吧。”
“今天我们做什么?”
“看电影好不好?”陈闻也立即开心起来,他早就有了约会计划,“我做了功课。这个电影你肯定喜欢。”
“我联系了vip席包场,就我们两个人,你可以躺着看,很舒服的,和在家里没区别,吃的零食水果我也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
他仔细观察许馥的表情,揣测她的意愿,“或者去露营,今天天气好,我们可以围炉煮茶,附近还有梅花鹿,可以投喂呢,还可以钓鱼……”
听着好像都还有点意思。
陈闻也说着,还有一搭没一搭地啄吻着她,温热柔软的唇瓣轻飘地抬起又落下,脖颈发痒,让她心底也泛起来微微的痒意。
他的方案好像数不胜数,无边无际,还在继续输出,“你喜欢哪个?或者我们可以……”
许馥打断了他。
“……这么说来,”她将他的脑袋托起来,制止了他不安分的唇,目光平静地打量他,“我是不是应该更了解你一点?”
四目相接,她望着那双黑白分明的澄澈眼眸,甜蜜的声音像罂粟惑人,唇角微微勾起,“你说,应该了解你什么好呢——”
“为了可以决定我们下一步的发展。这不是必要的么?”
陈闻也被迫抬起眼睛与她对视,女人的目光侵占欲太强,也太美丽,他喉结不自觉地就滚动了下。
说实话,他当时拒绝她的邀请,一方面是觉得确实太早,怕她后悔,另一方面也是有一点自己的小小算盘的。
许馥实在是个喜新厌旧的人。
这点从他小时候就发现了。
昨天才刚缠着家人买回来的无比喜欢的洋娃娃,玩过两天就扔在那一堆旧玩具里,再也想不起来;
费尽心力和朋友换来的宝贝贴纸,等得到手了就随随便便地贴在角落;
甚至有了新朋友时,也会把旧朋友忘记——
当然,主要是男性朋友。
如果不是他坚持一直跟在她身后,想必他也早就被她甩开了吧?
而这喜新厌旧的性情,到她长大也完全没有改变的意思。
男人对她来说,不过是可有可无的消遣而已,不知道哪天就会腻掉。
陈闻也并不觉得自己是天降紫微星。
他没有信心许馥会一直对他有兴趣。
但如果一直不走到这步呢……?
他的保鲜期,会不会比其他人稍微长一点?
哪怕只是一点。
他是这么想的,所以也无从回答“应该如何了解自己”的这个问题。
许馥看出他的沉默,于是她自顾自地猜测下去。
“是不是应该了解一下兴趣爱好呢?”她煞有介事地思考着,“哦,我们一起去看场赛车比赛好不好?”
她越想越有道理,“这应该是你最大的爱好了吧?不是么?”
“……是,”陈闻也只好硬着头皮符合,又试图找到些拒绝的理由,“但今天没有比赛……”
“没关系呀。也没那么着急,下次有比赛的时候去看就好。”
“嗯嗯,但我怕你会觉得很枯燥……”
“正是因为我不了解呀,才会觉得枯燥呢。”许馥笑眯眯地,“你做我的专属讲解员,我了解了你的爱好,也了解了你,就不会觉得枯燥了。”
她说着,就翻起手机看场次来,“唔,不过赛车比赛实在很吵,你到时候如果不舒服了要及时告诉我,我们就不看啦。”
陈闻也看出她已经下了决定,只好在心中叹气,“不用看场次了。”
“下周末就有比赛,我们车队也参加,到时我们一起去。”
许馥得逞地笑,“好哦。”
陈闻也看她高兴,自己也忍不住微微勾起了唇角。
其实还有一句拒绝的理由,他到了最后也没说出口。
没有他上场的比赛……有什么好看的?
可他已经不能上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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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馥最近的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谈恋爱真好呀。
其实单身的日子也是非常自由开心的,但可能是太久没有谈恋爱的原因,这次的恋爱让她非常上头。
她能感受到陈闻也事无巨细的贴心,对他的极帅气的长相和身材也非常满意。
两人一起逛街、约会都非常愉悦,有一天手拉着手路过商场玻璃幕墙时,许馥才注意到陈闻也好像第一次穿了件呢子大衣。
黑色的长款,里面还是他惯常穿的一件白卫衣和牛仔裤,但与许馥的白色呢大衣与红裙还挺搭配。
这小子穿什么都帅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