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书库 > 都市言情 > 再遇你 > 再遇你 第75节
    那是属于她的忐忑反应,她会很满意,会痴迷,再在痴迷里产生各种幻想。
    然后有一天,过火的幻想成了现实。
    他写了情书给她,还约她去看电影。
    那天晚上她没有睡着,肯定是兴奋的,但她很快把兴奋压抑下去,装作没有这回事。
    那个周末,她跟着他到了电影院,看他傻傻等,没等到她自己茫然站了好久,还帮人把烟头扔进垃圾筒。
    于是她终于出现,随口说了个原因糊弄他,再观察他的反应。
    但是富贵堆里长大的人,大概在真空环境下待得太久,真的傻得厉害,也傻得可爱。
    她说他就信。
    后来他们私底下有了更多接触,关系迟迟没有确定,因为她不需要,起码在他陷得足够深之前,她不需要。
    所以后来几回吵架,都是她故意的。
    她要他接受她,真真正正的她,溃烂的不完美的,他必须接受。
    她要撕破平衡,要关系里绝对的话语权,要他坚定的爱,不遗余力且毫无保留,要眼里心里只有她一个人,更要从头到脚只听她的话。
    如果问为什么,因为她不需要他无条件的爱。
    面对他的时候,猎得主义占领大脑,那种其他女生向他献好,但他连话都不敢跟她们多说的样子,还有他一点点对她沉迷的样子,真的很有快感。
    她知道自己有病,而且以此为荣。
    有病的人,却可以被身边最优秀的异性喜欢,不是她魅力的最大体现么?
    况且她一直觉得,他也是享受的,不然早就跟她分开了,又怎么会一次次退让,一次次配合?
    其实被一个有病的人控制,进入一段非常规的爱情,不是也很有意思吗?
    再者出身有什么好骄傲的?她同样可以把他踩碎,再亲手把他拼起来,拼出一个只属于她的徐知凛。
    还有他的名字,身边熟悉的人大都叫他徐凛,她喜欢叫知凛,不带他的姓,跟他是谁家的儿子孙子没关系,她要的是这份独特的亲密,要的是比别人更亲昵的亲昵。
    知凛多好听,最后一个字,舌面擦过上颚,像是弹出来的发音,然后看着他,笑眯眯看着他,直到他耳朵红,脸也红。
    这个人是真的傻里傻气,她说什么是什么,稳稳接住她每一分脾气,
    还有他太害羞,所以她可以大胆一点,比如接吻的时候舔他的嘴唇,带着直接的性意味。
    多有意思,白净斯文的少爷,却一天天被她吸引,一步步对她妥协,甚至只要她说,他就愿意放弃优渥的条件,跟她逃到最南边。
    然后脚不沾地的少爷,跟她一起打工,一起赚那点小钱。
    他其实能赚得比她多,他对电脑硬软件都熟悉,可以去当网管,还可以去酒店兼职弹钢琴。
    昂贵课时培训出来的少爷,钢琴这种东西应该是用来自娱用来陶冶情操的,却穿起地摊上的廉价衬衫,去赚那几个小时的表演费。
    天之骄子坐在人群中央,头一回卑微得不像样。
    她发现自己被触动,而且这样的触动,好像不是什么陌生的情绪。
    到广东以后,他不止一次说要结婚,她真的也想过要结,想过跟他的名字出现在一起,结婚证,户口本,关系合法化,让一切都顺理成章的来。
    后来洪水夜听到喇叭声,她吓到马上跑去网吧,她太害怕了,怕他有事,怕被电死的是他,怕失去他。
    等到了地方看见他还活着,她以为自己可以放心,但站在那里,却看到他狼狈的样子。
    他有夜盲症的,本来就看不太清楚,那时候镜片上面全是雨点,身上湿透了,看不清还要努力去搬东西,深一脚浅一脚的,完全是摸索着在干活。
    老板在后面骂骂咧咧,广东人说话好大声,尾音拖得特别长,还用不好听的本地话指使他,这里那里的,完全不管他安全和死活。
    她脑子好像木掉了一样,想他以前到哪里都是被人捧的,但到这种地方却成了受气的小喽啰,被那些泥猪赖狗一样的人指使。
    他们不配。
    那天开始,她晚上频繁做梦,梦到他在漆黑的夜里摸来摸去,更梦到他被电,一个人躺在地上,没人敢接近。
    她慢慢意识到,原来没有足够的物质基础,是要被老天爷揪着鼻子走的。
    所以爱情这种东西真的好讽刺,宣扬美好的同时,也会展示代价。
    还有她的那些同事,一个个都又蠢又坏,没什么文化素质又低的人,活该一辈子呆在城中村。
    于是她被现实击穿,选择了离开。
    动心是真的,爱他也是真的,但她到底不是削足断跟也要嫁给王子的人。
    她大概是没有心的怪物,所以她活该孤独终老。
    其实一开始可以跟他开诚布公的,但她居然害怕了,害怕被他指责,更害怕他跟她吵,自己先跑掉。
    她不想被抛弃,所以当了先放弃的那个人。
    也可能其实是带着侥幸心理的,不告而别,有些话就不用说得太清楚,所以或许,里面有她卑鄙幻想后的或许。
    也想过,其实抽身出来作为旁观者,他们之间都是一眼看穿的结局,没什么好奇怪的,更没必要有心理负担。
    只是没想到,他非要见她一面,甚至为了这个绝食,不肯离开。
    她有点犹豫不决,但想着已经过那么多天,他应该不会太激动,所以还是去了。
    那天没有留太久,但说的每一句话她都还记得。
    有些话很现实很伤人,她知道,但更明白高中学历不够用的,她是在底层生活过的人,知道那种日子会有多艰难。
    那种日子她不想过,也不想让他过,所以她说要分开,一定要分开。
    体面活着,比所谓的爱情更重要。
    他有激动过,不表现在声调的高低里,而是语气的急促,以及细碎不安的肢体语言。
    谈到最后他好像也接受了,于是她松一口气,觉得这样很好,他也是接受现实的人……可他话又太多了,忽然说爱她,说她是一个正常人。
    她惘惘然,突然感到血液都垂冷,浑身没有温度。
    为什么要把一个怪物说成正常人,她怎么会是正常人?她明明冷心冷肺,整个人都是病态的。
    还有,谁需要他看穿她的脆弱?为什么自以为是,为什么要把她剖开来,为什么要说那些话?
    所以她想了很久,觉得他肯定是故意那样说,他在给她加压,要让她愧疚,让她有负罪感。
    毕竟他恨她,恨到不想再见她。
    不回国而已,外面世界很大,徐家给的钱也多,正好成全她的出国梦。
    刚到德国不久,她去了科隆大教堂,花钱上到顶楼。
    顶楼的琉璃窗户很好看,扭曲的光,是她喜欢的那种毫无秩序的美。
    只是看久了,她忽然把头抵住窗台,哭到浑身发抖。
    她好想他,控制不住的想他,想他义无反顾的爱,想他在火车站牵她的手,更想他给她带的一碗碗粥。
    她喜欢喝的粥档,他下班时候还没有开门的,所以每一回,他都是特地在旁边等,等人家开档,打包上第一碗生滚粥。
    这种细节,在记忆里一遍遍割她。
    还有分开时候他说的话,原来她已经被那些话打上刻印,属于他的刻印。
    她宁愿他也不是多爱她,宁愿他当梦一场,那她这样的人,根本不会记多久。
    可她痛苦在于,他不仅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而且理解她为什么会那样。
    那么深重的爱,他不应该。
    所以一直是她在自作聪明,她在自欺欺人,是她没胆,她是情感上的侏儒。
    她不配被爱。
    后来她失忆,忘了所有的事,但她死性难改,就算不记得他了,就算总有人事物一遍遍提醒他们相爱过,但她该报复还是要报复,有机会递到手里,她一定会抓住。
    所以到现在,她再次搞砸所有事,让他们的关系积重难返。
    原来记起一切,是对她的终极审判。
    ……
    ……
    信号灯闪了一下,有护理床被推过来,轮子声音滚过地面,让沈含晶回过神。
    她看了看信号灯,不是养父那一间的,于是定定神,往里走。
    回到等待室,她迎着徐知凛的视线走过去:“接了个电话。”
    徐知凛点点头,看看手术间门口:“刚刚有护士出来我问了下,说应该差不多了,目前为止还是顺利的。”
    “那就好。”沈含晶坐回去,手指裤子面料摸几秒:“你伤养好了吗?”
    “好了。”
    “公司肯定很忙吧?”
    “还好,事情都有人处理。”
    徐知凛知道她应该很不安,心很难定,所以会需要说一些话,于是陪着聊天,陪着缓解紧张。
    东拉西扯的,沈含晶忽然问:“陈朗去哪里了?”
    “不清楚,大概回家了吧。”说起她那位‘继父’,徐知凛面不改色。
    沈含晶低头看他鞋子边缘,过会儿低声说了句:“无疾而终,好像真的是很难一件事。”
    鞋尖动了动,徐知凛朝她坐过来一点,握住她的手:“别担心,安叔会好的。”
    漫长的几小时,等今天稀有的阳光开始变淡,手术室终于有了动静。
    助医出来,手里端着不锈钢的手术盘,其实不用多看,也应该知道是什么。
    毕竟手术室外绿色的灯,提示的字都写在上面。
    沈含晶卸了力,人却有点站不起来。
    明明德语她更熟悉,到最后,却要徐知凛翻译给她听:“肿瘤已经安全切除,安叔马上出来了。”
    作者有话说:
    年底又临近完结,其实工作很忙,只能下班回来写,所以这几天的更新时间可能很难固定,跟大家说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