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开。
    玄关处蹲着一只大型的黑色长毛犬,闭拢着长嘴,一脸警惕盯着外面。
    狗的主人站在它的身边,一只手背在身后,拽着门往外打开。
    门外的男人在看到他那张熟悉的脸之后,故作诧异地挑眉。
    逄经赋从身后掏出一把枪,对准他。
    “哦。”他惊讶举起双手:“别这么冲动,你知道我没有别的意思。”
    “滚。”
    博维斯放下了双手,背在身后,悠闲的状态仿佛是在和邻居聊天,完全不像是被一把枪瞄准的目标。
    “不去占领亚洲,怎么跑来这种地方了,还记得你当初答应过我什么吗,这里可不是你该来的。”
    博维斯笑容和蔼,眼底掩藏着深不见底的寒冷湖水,表面笑得平静,却在极力掩饰内心的不满,嘴角的弧度更像是一种讽刺。
    “这才第十二年,你就违反了我的规则,如今竟还拿枪对准我,这么多年,竟然连尊重两个字都学不会。”
    逄经赋将一发子弹射在他的脚边。霎时,水泥地面灰尘和碎屑四溅,一小块碎石击中他的脚面。
    “我没杀你,就是给你最大的面子,你我井水不犯河水,再敢教育我,下一发子弹就是你的脑门。”
    他笑笑,似乎知道他会做出这样的反应,博维斯从腰后拿出一把枪,快速上膛。
    在清脆的弹夹声响起的瞬间,面前的大门猛地关上。
    逄经赋舔着后槽牙,恨意溢于言表。
    门外的男人声音愉悦:“我并非前来拿走你的东西,明天下午两点,来维森瑙街27号,  3800  Unterseen,我会在那等你。”
    他像是笃定了他会去一样,说完这句话后便离开了。
    Cur围着逄经赋的脚边打转,摇着尾巴焦急地哼唧。
    逄经赋把枪扔进了鞋柜,走去沙发瘫坐下来,手臂搭在了眼睛上方。
    Cur把下巴放在他的大腿上,哼哼着举起爪子扒他,直到逄经赋的手落在它的脑袋上抚摸,Cur才彻底安静下来。
    那只正在抚摸它的手,手背上的一条狰狞的疤随着青筋在鼓动,勾起他不悦的记忆。
    逄经赋压低眼皮,下一秒猛地踹在茶几上。
    Cur放声大叫,抬起爪子扒在逄经赋的腿上阻止。
    屋内的田烟被狗叫声吵醒,翻身后,将被子拉过头顶。
    没一会,逄经赋就进来了,把狗关在了门外,从身后把她一把抱住,手臂勒在田烟的腰上,用力往怀中挤压。
    田烟虚弱得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只听他喊着她的名字,脑袋拱进她的颈窝里,着急地想要从她身上获得温暖的体温作为安全感。
    “田烟,田烟……”
    逄经赋像极了一只情绪波动后的缺爱大狗,比门外那只不停在狗叫的还要烦人-
    维森瑙街27号,  3800  Unterseen,是当地的一家大型私人医院。
    博维斯教学课程结束,驱车来到医院门口,一辆黑色宾利早已停在大门前的路旁。
    博维斯拿着一个礼物袋子下了车,来到宾利的车前,屈指敲了敲引擎盖。
    开车的人是个红头发的寸头小子,博维斯冲着前面的挡风玻璃,朝他温和笑了笑。
    岩轰吞咽着喉头的唾液,难免感觉到紧张,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从前只是听傅赫青说,单从年龄来看,几乎可以确认。
    这人正是逄经赋的父亲。
    逄经赋下车后,同他一起朝医院里走去,不相上下的身高,几乎连身材,背影的相似程度都高达百分之八十。
    唯一能清晰辨别的,是逄经赋没有他父亲脸上过于混血的特征,和几乎满头要白完的黑发。
    医院的护士在看到博维斯的到来,热情地上前打招呼,并用中文来称呼他:“逄先生。”
    后面两人便用德语交流起来。
    “她的状态如何。”
    “恢复良好,不过康复医师还没有来,大概会在三点到来,您详细可以等他来了之后询问。”
    护士在前面带路,博维斯制止住,笑说不用,带着逄经赋一块上了电梯。
    静谧的电梯厢中,博维斯冷不丁地出声。
    “我以为你会在亚洲待一辈子,为什么突然来到这里,是特意找我的吗?”
    逄经赋双手插兜,黑色的连帽衫外套拉链拉到了最顶部,他语气不耐烦。
    “如果我真的是来找你,第一件事就是先杀死你。”
    “我知道你恨我,但如果不是我,你造就不出来今天的成就。”
    博维斯警告他:“别拿你的犯罪军团在这里肇事,我就尚且对你违反规则的做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现在的你没资格再跟我商谈。”
    电梯门打开,博维斯在看到门口出现的医生,脸上的表情很自然地转变成微笑,那是他与生俱来携带在脸上的面具,就像他从不会生气,也从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敢挑衅他底线的人。
    来到一间病房门前,博维斯输入了电子门锁的密码,打开了房门。
    这里是个家庭化病房,厨卫兼顾,穿过前面的客厅,才能抵达后面病人所住的病床。
    床上坐着一位女人,正在拿梳子梳理自己的长发,她靠坐在病床,转头盯着窗外,身上穿的不是病号服,而是一件简单朴素的蓝色长裙,身形瘦弱,虽不曼妙妖娆,却柔弱得柔顺温婉。
    一个典型的东方美人,螓首蛾眉、皓齿朱唇,许是他将人养得太好,在逄经赋的印象里,她与十二年前并无不同,哪怕现在四十七,也依旧风韵犹存。
    当博维斯走到她的面前,她才察觉到有人进来,吓得猛地抖了一下,梳子从手中掉落在被子上,又从被子滑到了地上。
    博维斯把礼物袋放在桌上,捡起木梳,笑着揉了揉她的脸颊,女人也朝他露出笑,弯起漂亮的娥眉,眼角是细密的褶皱,抬起头,迎接额头上蜻蜓点水的亲吻。
    博维斯趴在她的耳边大声说道:“看看谁来了。”
    女人这才转过头,看到站在床尾的逄经赋。
    他双手插兜,站姿笔挺,对所处的空间掌控权,有着与男人不相上下的气势,甚至有着比当年博维斯身上更为令人发指的残暴。
    他眯着眼与她对视,冷漠的俊容渗出浓浓的不悦之色,即便这是他的母亲,看她的眼神也如同街边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似乎是看出他的不喜,薛俞哪怕是认出了他,也没敢与他说话,而是拽着身旁人的衣角,摇了摇头,用嘶哑的声音说道:“峥颂,让他出去吧。”
    「让他出去吧」
    从小到大,逄经赋与她的对话就只有这五个字。
    小时,他闯入他们欢爱的房间,薛俞泣不成声对逄峥颂恳求:「让他出去吧」
    放学回家后,他看到他们在客厅里争吵不休,薛俞趴在地上,抓着逄峥颂的裤脚央求:「让他出去吧」
    听到哭声的他跑进花园,薛俞颤抖着去跪在地上,对着手握电击棒的逄峥颂乞求:「让他出去吧」
    不等博维斯说话,逄经赋便转身离开了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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